當飛機和子彈的速度相等,且兩者平行時,如果在飛機上用手去拿子彈,能拿到嗎?手會受傷嗎?

冷靜的帥鍋


會,但是這件事不可能。

有題主提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一個法國飛行員在飛行的時候從臉上拿下來一個子彈的故事。

在W君看來就是儘量說些不存在臆斷的事情啊。

腦子是好東西啊。不能人云亦云。

法國在一戰期間綜合性能最好的戰鬥機是紐波特17,在現在看來甚至比村裡面灑農藥的農用飛機還要簡陋。

簡單說下數據。

紐波特17裝備110馬力發動機最高時速為177公里/小時,這個最高時速是在加大馬力俯衝的時候得到的,時速再高飛機就解體了。因此常用的平飛速度限制在90-120公里/小時。現在我們在高速公路上深踩一腳油門的速度都比紐波特17快。

再說紐波特17的爬升速度,大約是每秒3.2米。爬到這架飛機最大飛行高度上需要半個小時。而且紐波特17在1500米高度以上就很難操縱了。因此通常的情況下一戰的戰鬥機空戰的高度範疇基本維持在300-900米的高度,在2000米高度上基本上沒戰事。

再說下一戰典型的空戰戰術:從對方六點鐘方向接近向上仰攻或者是在對方上空向下俯衝攻擊,平飛咬尾狗斗的方式實際上並不存在大家幾乎都是不斷的做前滾翻或後滾翻。原因有二,一是一戰期間機載武器精度都很差,也沒有hud等輔助瞄準設備。因此大部分時候總是要在目標投影面積最大的方位開火;二是飛機性能問題很難讓一戰的飛機作出小半徑的轉彎,過小的轉彎半徑會使飛機立刻失速墜毀。

因此在一戰的空戰戰術中子彈很難出現沿著飛機平飛方向飛行的狀態。

另外,即便是子彈的速度和飛機的速度相同。簡單的計算大約是100公里/小時吧。換算成米/秒大約是27米/秒的速度。一戰的機槍性能低咱們按照最低的420米/秒的膛口水平速度計算依靠空氣阻力減速到水平27米/秒大約需要13秒左右。13秒的時間會將子彈經過重力加速度加速出一個127.4米/秒的垂直向下的速度,子彈根本就不會出現在飛行員的臉邊。

至於一戰法國飛行員2000米高空處抓住在臉邊蠕動飛行的子彈這件事恐怕是某個二把刀初中物理老師給學生講相對運動的時候遍的,不足為信。

抓住飛行的子彈真心的只能存在於純物理理想環境的假說中。


另外,一戰的時候機槍普遍已經帶有膛線了。

膛線就是這種從機槍槍管看進去螺旋的線,膛線會使子彈在射出的時候旋轉,其轉速等於速度除以纏距。現代高速步槍子彈的轉速可以達到30萬轉以上,在一戰的機槍射出的子彈也在12萬轉到15萬轉之間。一隻人肉長成的手怎麼能握住旋轉的那麼快的物體呢?即便是降低到1萬轉也是很難的吧。


軍武數據庫


你的手不會被子彈打傷,但卻有可能被空氣吹斷。

一個典型的子彈,其速度在一馬赫上下。所謂一馬赫,就是一倍音速(按340m/s算)。在這個速度下,空氣不光會和一般情況一樣,產生阻力,還會由於達到了音速,使得密度急劇上升,產生「音障」。

上圖就是一架戰機在突破音障時產生的水霧。注意白色的水霧本身不是音障,而是空氣壓縮、減壓之後降溫產生的凝結水霧。音障很難直接看到,在上圖中,音障會以激波的形式在機頭開始。

回到正題,說說音障有多厲害——最早試圖突破音障的飛機,在空中解體了。

這種情況下,你把手伸出飛機外,很有可能手就沒了……

而且機身破了一個口,會引發連鎖的破裂,說不定飛機也解體了……

回到相對運動的問題上,很顯然飛機和子彈之間是沒有相對運動的,這樣即便飛機碰上了子彈,也不會有任何傷害。

前面有朋友說,要看方向。其實在物理學中,速度是矢量。速度一樣,就意味著速率和方向都一樣,所以根本不需要擔心迎面相撞的問題


章彥博


題主這個事兒應該是想說一戰時法國飛行員用手抓子彈的事兒吧,這個例子被放在中學的物理教材裡去解釋相對速度,意思是高速飛行的子彈和飛機相對禁止,所以飛行員可以伸手把它抓住。這個例子吧,筆者覺得怎麼都有點兒假。

一戰時期法國紐波特-17式戰鬥機

首先說這裡面大家普遍關注的“手能不能隨便伸出來抓子彈”、“子彈旋轉會不會讓手廢掉”這些問題。那個時期的戰鬥機,飛行速度差不多也就是每小時100公里左右,也就是每秒鐘二十多、將近三十米。這就說明把手伸出來是沒什麼問題的,這就好比在高速公路上跑個上百邁的速度,如果路上只有你一輛車,你把手伸出來,肯定不會因空氣阻力而把手吹斷。飛機上也是如此,況且那時候還有敞篷飛機呀,所以把手伸出來也不會怎麼樣。

筆者為什麼覺得這個有點兒假呢,飛機每秒飛三十米,那子彈也得飛那麼慢。可如果子彈飛那麼慢,那隻能是飛行末端的子彈了。這飛行末端的子彈,每秒飛三十米,估計都快掉到地上了,如何在高空與飛機“並駕齊驅”,也就是在一條線上同向飛行呢?做不到這一點,就別談什麼速度相等!(而且,就算不考慮速度,子彈都和飛機飛到一條線上了,這飛行員還有機會、還有心思伸出手來,這哥們兒也是夠牛逼的)

所以,那時候的飛機,與子彈相對靜止是不可能的。咱們拋開以上這些問題,假設飛機和子彈真的相對靜止了,也就是說飛機飛到幾百米每秒的速度與子彈持平(這種情況在今天是有可能發生的),那子彈旋轉的問題你總得考慮吧?很多人說子彈飛行到末端,旋轉速度不大,而且飛行員都帶著手套呢,注意哈,現在的前提是子彈以幾百米的速度飛行,那旋轉速度得有多高?你確定你的手套能摟得住嗎?而且,飛機飛到幾百米每秒,你的手伸出來可真的是要被吹斷的哦!


兵說


有這樣一個小故事,法國一飛行員在戰鬥飛行時,發現附近有個小東西在動,他以為是個蟲子,就用手抓過來,仔細一看,原來是一枚德軍的子彈。

當然這個故事是上世紀早期的,那時的飛機也都是低速敞篷的,早期飛機上沒有裝備有空中武器,主要做偵查等使用,互相在天空中碰到,也是相安無事。後來發生了敵對偵查飛機相遇,飛行員互相拔出手槍互射的戰例。

這下,飛行員為了自身安全,也都把地面上的輕武器帶上天了,所以子彈飛到駕駛艙裡也是會發生的。慢慢飛機上也裝備上各種輕重武器,發展出了戰鬥機,飛行員們一開始互相扔手榴彈,也發展出了轟炸機。

那麼這個手抓子彈可行嗎? 理論上講,如果子彈飛行時和飛機具有相同方向和速度,子彈對於飛行員就可能是靜止或者輕微的抖動,這個時候,飛行員用手去抓也是有可能的,雖然子彈可能在不斷旋轉,與空氣摩擦也會發熱,但帶有飛行手套的手去抓,應該也不會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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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我們初中的物理課本上,曾經記載過一戰的時候,一國的飛行員感覺臉上有蒼蠅,於是用手去拍,結果發現是一顆子彈。因為子彈和飛機的速度和方向相同,所以理論上子彈相對於飛機來說,就是靜止的

這個故事在關於戰爭歷史的書籍裡屢見不鮮。想來是事實的可能性很大。

據說,就是由於這次事件,使得後來的飛行員都開始攜帶手槍,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變成真正意義上的空軍。而在這之前,飛機只是用來偵查而已。

但這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飛機的方向和子彈的方向是相同的。

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子彈射出的時候,有沒有旋轉?

只要槍管含有膛線,那麼子彈就會旋轉。只有後膛槍和和槍管裡的膛線更配。膛線又名來復線,雖然很早就被髮明出來,但很遲才普及。因為如果是前膛槍,子彈從槍口進入有膛線的槍管會極大減慢子彈的裝填速度。影響戰場實戰的發揮。

所以,為什麼早起西方軍隊打仗,為什麼要排著整齊的隊伍互相射擊而不尋找掩護?因為那時候用的是前膛槍。槍管大多沒有膛線,子彈射出的時候自身並不快速旋轉。(如果你看過陀螺,就知道越高的的旋轉,越是會帶來一種穩定狀態。)

而正是由於沒有膛線的前膛槍射出的子彈,其方向不容易確定,所以只有靠“排隊槍斃”的方法,才能提高子彈的命中率。這樣不穩定的子彈,就談不上所謂“和飛機的方向一致了”。

而在一戰的時候,後膛槍已經被普遍使用。子彈倒是可以穩定地保持方向和速度,但如果真的有飛行員拿手摸,會不會出現彈跳呢。

你可以想象你用手去摸一個飛速旋轉的陀螺,看看會怎麼樣。一般情況下,陀螺失去了旋轉的力量後,就變得東倒西歪,然後就慢慢停了下來。這類似於飛行員手摸子彈後產生的彈跳。

所以,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在一戰中,那顆和飛機並駕齊驅的子彈飛到飛行員臉上的時候,自轉已經開始減慢,所以變得有點不穩定。給飛行員的感覺就像一個蒼蠅一樣小蟲子在臉龐躁動。此時飛行員用手拍它,不會感受到子彈太大的自轉

正所謂事有湊巧,所以一戰時候的那個飛行員應該是接到了子彈,手也並沒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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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前都聽過一個這樣的小故事,在一戰的時候,那時候一名飛行員駕駛著飛機在天空飛行時,突然發現耳朵旁有一個小東西,用手一抓,竟然發現是一顆子彈!當時以為這是真的,那麼用現在的思維來考慮,這有沒有真實性呢?

首先,飛機飛行員如果可以做到抓到子彈,那麼肯定要和子彈相同的速度,不能快也不能慢,而飛機在天上飛行時,子彈從後方追上,那麼到飛行員旁邊時的速度正好跟飛機相同,這種概率是特別小的,而且子彈發射如果是從地面往天上發射,那麼也幾乎不可能和飛機平行。在者,那個時代的飛機制造水平和如今沒法比,當時的飛機大約速度是一百公里每小時左右,換成秒也是二十多米每秒,而子彈的初速度大概幾百米每秒,如果速度真降到三十米,那麼估計早就掉到地上了。還有,子彈發射出來以後其實並不是直著往前飛,而且旋轉著前進,同時還伴隨著高溫和空氣摩擦等,如果貿然用手去抓,那麼免不了會皮開肉綻或者被燙傷,所以說,這個傳說真的可能性並不大,估計是發生了類似的事情然後經過添油加醋以後傳開的。

如果這種事情放到今天,幾乎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如今的飛機不像以前敞篷式,因為現在的飛機速度太高,甚至可以超音速,如果不封閉那麼駕駛員早就承受不住,第二如今飛機高度極高,一般子彈也達不到這個高度。


諸葛小徹


只要子彈不是會爆炸的子彈,在題主假設的情況下盡情的去抓好了,根本不會受傷。也許有的人不認可,但是難道你們沒有看到過有人在站立靜止的情況下用手抓射出的箭的視頻嗎?射出的箭的速度並不比普通的子彈慢多少,甚至還有人在這樣的情況下用手去抓射出的橡皮子彈,都是有成功的記錄的,當然,火雲邪神玩的就有點兒不著調了。

相對來說,題中假設的條件比這些都更容易多了,兩個事物速度相等,同向而行,那它們兩個跟靜止的沒什麼區別,所以只要距離夠近,人想抓住子彈不過是一伸手的事情,只要風不夠快,就沒有任何危險,因為人和子彈的速度是一樣的,這就跟把子彈放到桌子上一樣,想拿的時候一伸手拿住就可以了,是不會受傷的?



在飛行的飛機上拿飛行的子彈,首先要考慮的就是風速了,現在的戰鬥機速度都非常快,大部分都是可以超音速的,可以說比子彈還快,即便在亞音速狀態下,飛機的飛行速度也很快,在這樣的速度之下,人是不可能離開飛機的駕駛艙的,不然風速就會讓人受不了,那麼就是邊上有一個子彈在飛行,也根本無法去拿,因此題主這樣的條件只能是像以前的那種速度很慢的可以敞篷的飛機,就是人的飛機上做動作表演用的那種,速度最快時也就和子彈差不多,這樣的肯定是可以的。



而且現實中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飛機首次登上戰場,飛行員都是拿手槍互相射擊的,據說就有一個飛行員,在飛行的過程中覺得臉上貼了個蟲子,用手一摸抓住一看,竟然是一顆子彈,這故事並非杜撰,當時是被新聞廣泛報道的,並且在道理上也都是說得通的。


科普大世界


首先提出這種問題只能以假設的形式進行,假設子彈也飛行在數千米甚至數萬米的高空中;假設子彈和飛機的軌跡是平行的;假設飛機在高速飛行過程中可以伸出手去;假設你伸出去手時不影響飛機飛行的速度;假設飛機的速度真的和子彈的速度一樣。

不知道聰明的你是否還記得初中物理課學習相對靜止時,經常講的一段小故事,說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位法國飛行員在飛行時一手抓住德軍的子彈。

這時候我們的初中學習的物理知識就派上用場了,子彈相對於飛機那就是靜止的。(當然,並不包括子彈本身轉速或特殊類型的子彈)人又在飛機上,那麼用手去拿子彈是相對比較容易的。就等同於在地面上撿一個硬幣一樣,要知道地面也是自轉的,引用毛主席的詩句那就是“坐地日行八萬裡”。我們和硬幣相對於地面來說那也是靜止的。

這麼說是可以抓到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大部分槍都有膛線,目的就是讓子彈出膛的時候可以高速旋轉,子彈的高速旋轉可以讓子彈飛行更加穩定,提高射擊精準度。子彈在高速的旋轉,徒手貿然的去碰旋轉中的子彈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情,戴手套都不一定好使,至於能不能拿到還得取決於子彈的旋轉速度,摩擦力等一些因素。

再說了,你有沒有想過,你在飛機上哪來的子彈?是你坐的飛機敞篷嗎?那樣你不覺得臉吹的火辣辣疼嗎?不被風吹跑就算上天恩惠了,還能顧上問手會不會受傷嗎?

所以綜合看來,目前來說在我們的現實中還是很難辦到這樣一件事,但是以理論來說這些是可以做到的,至於需要付出的代價那是另一回事。


留白說


這個問題涉及到物理學中兩個概念:

其一是相對速度

假設戰鬥機飛行的速度和子彈飛行的速度大小相等,方向相同,根據物理學中相對速度的原理,戰鬥機和子彈此刻的相對速度為零,即相對靜止,就像火車上的乘客可以隨便走來走去,就是因為乘客相對火車是靜止的,所以在理論上如果速度相同,徒手抓子彈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實際操作有難度。

教科書中為了說明相對速度的概念,還專門舉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飛行員開著敞篷飛機抓飛蟲抓到德國士兵子彈的故事,如果這個故事為真,說明德軍士兵真是胡亂來了一槍,敞篷飛機速度不可能太快,說明這時子彈速度已經很慢了,子彈慢了會有一個明顯的拋物線效應,即如果德軍士兵瞄準的是飛行員,這時子彈根本不可能打到飛機上,所以德軍士兵是胡亂開槍的,當然也有另外一種可能,德軍士兵考慮到了子彈拋物線效應,槍口微向上開槍。

中期結論:如問題中假設的情形下子彈可以被抓到。

其二是陀螺穩定效應

實戰中,為了更準確的擊中目標,提高子彈飛行的穩定性,槍管內刻有膛線,子彈射出槍口的一瞬間是高速旋轉的,利用陀螺穩定效應,子彈就會更準確的擊中目標。這個旋轉的速度在強大的火藥推動下並不低,網上查詢到的旋轉速度入下:

M193式5.56mm步槍彈,15萬轉/分,相當於2500轉/秒;SS109彈頭,20W/分,相當於 3333轉/秒,AK47的轉速是2958轉/秒,合17w轉/分,45mm口徑的柯爾特手槍,轉速為327轉/秒(不到20000轉/分鐘)。

普通電鑽的角速度大概是1500轉每分鐘左右,如此高的轉速,角速度方向是無法抵消的,如果徒手去抓,大拇指和食指將會同時消失。

中期結論:即使飛機飛行速度和子彈飛行速度相同,徒手轉子彈也是不切實際的。

最終結論:按照問題中所假設的條件,徒手抓子彈是無法實現的。


核先生科普


當飛機和子彈的速度相等,且兩者平行,如果在飛機上用手去拿子彈,不能拿到。而且手不會受傷。

首先我們應該知道子彈為什麼會傷人、甚至殺人主要是由於子彈在被槍擊發後具有極高的動量。普通的人被子彈擊中後,子彈的動量在極短時間內由極大值變為零,此時:

Ft=mV1-0,(其中,F為子彈對人體衝力;t為子彈擊中人後動量瞬間變為0的時間;mV1為子彈擊中人前的動量)所以:

F=mV1/t,而時間t極小,所以相應F就會變成一個特別大的值,人體被擊中的部位的器官和組織就會被嚴重損傷,甚至致命!

而如果飛機和子彈速度相等,而且兩者平行,則在飛機上用手去拿子彈時,就和人在靜止時直接拿自己同樣靜止的水杯一樣,沒有動量差距,則:

Ft=m1*0-m2*0=0

則F也為0。

所以手當然不會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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