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總統就職宣誓手按《聖經》,而不是他們的憲法?

AndroidTest


美國總統在宣誓就職時,一般按照慣例,即將上任的總統舉起右手,在宣誓就職時放在聖經或者憲法上。美國以基督教為主,他們認為萬物都是由於上帝創造產生的,只有上帝的權威才是至高無上的,而他們的權利也有由上帝所賦予的。但是嚴格來說,美國法律並沒有對此作出要求,也就是你可以手按聖經宣誓,也可以手按憲法宣誓。

1789年,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在宣誓就職時手按聖經後,這一習慣就流傳了下來。但並不是所有的美國曆任總統都手按聖經宣誓,1901年,羅斯福在宣誓就職時,並沒有手按聖經。約翰·昆西·亞當斯和富蘭克林皮爾斯在宣誓就職時對著憲法宣誓。大多數美國總統在宣誓就職後還會在加一句話,就是上帝幫助我。

美國國父華盛頓為美國的民主樹立了最好的典範,在幹滿兩屆後收拾鋪蓋回家,如果華盛頓當時貪戀權利,如今的美國肯定不是現在這個樣子。所以,為了紀念華盛頓起到的良好的帶頭作用,之後的總統都將華盛頓視為榜樣。

除此之外,儘管美國大多數民眾都是移民過去的,但是基督教在美國十分流行,除了個別幾個總統,美國曆任總統都是基督徒。宣誓就職時使用聖經就很好解釋了。


走進伊拉克


四年一次的美國總統就職典禮,全球矚目,影響頗大。1933年通過了美國憲法第20條修正案規定,每位總統在擔任總統職務前必須宣誓。

這一宣誓儀式,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既有法律的層面,也用信仰、道德的角度。

宣誓內容是:“我將忠誠地執行合眾國總統的職務,並盡其所能維護,遵守和捍衛合眾國憲法。”

宣誓儀式莊嚴肅穆,不能出錯。2009年奧巴馬就任宣誓時,大法官沒有將誓詞中“忠誠地(faithfully)”按憲法規定的順序說出,次日只得重新再來。

2013年奧巴馬連任時,手按兩本《聖經》宣誓,分別是林肯和馬丁 路得 金生前用過的,前者解放黑人、打贏南北內戰,後者是著名的黑人領袖。選這兩個人,深有意味,與奧巴馬的黑人身份相關。


宣誓是憲法規定的,但是並未規定要手按《聖經》,然而,幾乎所有的總統都這麼做,為什麼呢?

一、源自華盛頓,尊崇國父,沿用至今

美國第一任總統、國父華盛頓宣誓時手按《聖經》,開了先風,後人尊崇國父,沿用至今,蔚然成習俗。

華盛頓,堪稱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領袖,領導美國人民獨立,功可敵國,但謝絕黃袍加身,任期到後選擇功成身退,回到自己農莊。

二、美國的獨立,是上帝的恩典

華盛頓認為,美國的獨立,是上帝的恩典:“美國人民比別的國家更有理由承認,上帝介入過他們經歷的諸事。美國人不應該忘記,上帝的大能在我們的革命時期多次彰顯,全能的上帝是我們唯一的保護”

三、歷屆總統都是基督徒

美國曆史上幾乎每一個總統都是基督徒,信仰基督教新教,也是美國最大的宗教信仰。手按《聖經》宣誓,神聖而虔誠,上給上帝聽,下給國民聽。

曾經有人去法院上訴,美國宗教多元,為什麼偏偏只按《聖經》宣誓,這不是宗教歧視、平平等嗎?事實上,手按《聖經》是總統的個人自由,如果總統是佛教徒,他也可以按《金剛經》,但是,這可能嗎?

美國建國之源就在於反對宗教迫害,故不設立國教,信仰自由,但也不能歧視別的宗教。


方立在加州


並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必須手按《聖經》宣誓,在美國曆史上,按《聖經》宣誓只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事實上,如果哪天出來一條法律,規定總統必須對著《聖經》宣誓,那麼這條法律很有可能會被認為無效。因為,按照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規定,國會不得立法設立國教,不得已信教與否作為擔任公職人員的條件。如果法律違背了這樣一條要求,可能會被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判決來廢除。

美國曆史上,有不少拒絕手按《聖經》宣誓的總統。

例如,美國第十任總統約翰 亞當斯選擇手放在一本法律條文上宣誓,體現自己對於法治的捍衛。西奧多 羅斯福、富蘭克林 皮爾斯等美國總統在宣誓時也沒有使用《聖經》。

還有一位情況比較特殊:林登 約翰遜倒是不反對手按《聖經》宣誓,但因為時間倉促,當時沒能找到《聖經》。林登 約翰遜本是副總統,當時的總統是約翰 肯尼迪。大家可能都知道,肯尼迪在任上遭到刺殺,按照法律,此時應該由副總統自動接任總統職位。

然而,肯尼迪遇刺的時候,林登 約翰遜的飛機正要起飛。國不可一日無總統,雖然找不到聖經,約翰遜就在擁擠的機艙中,手按一本寫了祈禱文的書,完成了宣誓。

簡言之,手按《聖經》進行宣誓,更多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而沒有法律的強制要求。如果哪位總統不希望帶上太多的宗教色彩,或者希望向民眾彰顯自己對於法治的信仰,也完全可以手按憲法宣誓。


王瑞恩


美國憲法與有些國家憲法本質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美國不僅有聯邦憲法,各州也有自己的憲法。而聯邦憲法的唯一作用,就是限制官員、總統、政府、州和聯邦的權力。


美國憲法是一部規定政府權限的法律,告訴了政府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是給政府劃紅線的法律。

憲法和聖經的關係,可以用一個小故事說明:在美國,有次法庭辯論,律師對作證的國會議員說:議員先生,我想提醒你,是上帝賦予了你權力來捍衛憲法,而不是憲法賦予了你權力來捍衛上帝。


看到這裡就呵呵了,偶當個總統容易嗎?處處受掣肘,時時被監督,宣個誓還要像天朝小學生被老師留校罰讀學生守則,偶才不幹呢!於是就不約而同的找到這本倡導眾生平等、人人自由的天書---《聖經》。


其實美國憲法不僅是人類第一部憲法,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科學最高瞻遠矚的憲法。美國憲法誕生兩百多年,除了補充了27條修正案,幾乎一字未改,而且到今天完全適用。相對於某些國家五年一小改,十年一大改,不僅改得面目全非,甚至完全相反的狀況要高明太多。



中國也允許出版的美國學生必讀,值得一看。


矛盾江湖884888


好吧,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不難,首先很長時間以來,美國總統手按聖經這個事,算是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吧,一個是因為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就職的的時候,就是按著聖經進行宣誓的,然後這個事就一直保存了下來。

然後另一個原因是,歷屆的美國總統都是基督教徒,那麼既然是基督教徒,按照聖經也就無可厚非了,沒什麼可奇怪的。

另外這裡還要注意一點,就是美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總統宣誓的時候就一定要按著聖經,理論上來說你按著什麼書都可以,不管是佛經,古蘭經,還是憲法等等其它什麼書。

哪怕是一本哈利波特都行,只要總統願意,那都隨便,這是總統的個人自由,但這裡的前提是,你首先要選上總統才行。

不過呢,由於美國的主流社會是信奉基督教的,那麼能當上總統的人,一定是一個新教徒,或者說基督教徒,而信奉其他宗教的,或者無宗教的人,根本就沒有機會,所以我們才會看到總統按著聖經進行宣誓。

另外美國人的價值觀是,權利是上帝賦予的,而不是憲法賦予的,你要用上帝賦予你的權利來維護憲法,而不是用憲法賦予的權利去維護上帝,因為上帝是無所不能的。

最後呢,美國這個國家其實很複雜,由於主流社會信仰基督教的關係,所以有的時候美國很像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但實際上又不是,由於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所以國內就有很多信奉其他宗教的人。

但這些宗教都無法取代基督教,成為美國社會的主流,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已經很明白了,由於基督教在美國的地位,所以總統才會按著聖經...........


種植恆星


這和賭咒發誓一樣的,憲法是人商定的,沒有真正約束力。


蛇蠍點評


宣誓手按聖經是從華盛頓那時候就傳下來的梗。但第二任總統

宣誓的意義在於向絕對的力量進行效忠,而在美國總統宣誓就是向自己所信仰的力量進行宣誓。美國雖然是一個移民國家,但從歷史上看美國的移民多來自於信仰基督教的國家,各種其他移民進入美國後也漸漸的歸信基督教了。因此基督教在美國佔據了信仰強勢地位。


但有意思的是美國法律規定了總統上任需要進行宣誓,發誓要效忠自己的美國。但沒有具體規定美國總統宣誓的時候是要對聖經宣誓還是古蘭經甚至是共產主義宣言進行宣誓。這也就代表了美國憲法所確立的“自由原則”。——如果一名印度教的信徒當選美國總統扶著歡喜佛宣誓雖然有喜感但是也是合規的。

大多數美國總統按聖經起誓一則是因為這些美國總統大部分是基督徒,另一方面是因為美國人信基督教。總統作為一個國家的最高首腦也難以逾越大眾的感覺,因此從正面上講是服從於信仰,從反面來說其實也是偷巧來保證自己的支持率。否則哪天爆出來一個總統按著《花花公子》取起誓最終絕對得導致這個總統支持率直線下降。


其實,美國憲法的起草人本可輕易將手按聖經宣誓寫入憲法。但是相反,美國的開國者們則希望保證,任何有宗教信仰和沒有宗教信仰的美國人都有可能入主白宮。

相反美國的開國者們將這個想法清楚地寫入憲法裡:“合眾國政府之任何職位或公職,皆不得以任何宗教標準作為任職的必要條件。”雖然把手放在聖經上宣誓的傳統開始於首任總統華盛頓,但是確實有兩位總統,羅斯福和第二任總統亞當斯在就職儀式上並未用聖經發誓。雖然他們不用聖經發誓的理由不明。總統亞當斯的兒子,美國第六任總統亞當斯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但是他選擇把自己的手放在一本美國法律書上宣誓。他希望表示,他意識到了教堂和國家之間的界限,而他將會忠於國家法律。

另外美國人的文化中對法律的認可程度高於人性的認可程度,即便是總統對著憲法宣誓依舊可能作出違背憲法的事情。因此對於憲法在違法的人眼裡也就是一本普通的書。但對神發誓則將心靈交給了神來審判,法不能治的神可以管,頭上三尺有神靈的認知實際上也是一個普世價值。


軍武數據庫


這更多地是因為傳統而不是法律,就像西方許多證人在出庭作證時,要手按《聖經》而不是《憲法》宣誓,所作證言不是謊言而完全屬實一樣。其實具有這項傳統的,不只美國一家,如英國及英聯邦國家、西班牙等等,政府首腦宣誓就職時,也將手放在《聖經》上。另一些國家,也是後來因為思想解放或宗教改革運動,政府首腦就職改為親吻或手託國旗,有的雙膝跪地親吻大地。一些穆斯林國家首腦的就職典禮,是手按《古蘭經》宣誓,含義大致相同。

這一傳統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美國所脫胎的英國宗教和文化傳統。遠在美國立國前,第一批清教徒因為在英國不能忍受迫害,於是乘坐“五月花號”前往美國(那是美國還遠不是一個國家)。他們在船上訂立了“五月花號公約”,強調是為了上帝之榮耀,為了拓展上帝之信仰,並以上帝的名義,建立更加公平正義美好的社會。也就是說,上帝的影響,比憲法的影響更深遠更神聖,更具精神層面的象徵意義。無處不在的上帝在看著你,在保佑和監督著你。

傳統的另一面,開國總統華盛頓就職時,就是手按《聖經》宣誓的。因此後面的絕大部分總統,就將這一習慣延續了下來。

並不是所有美國總統,都是手按《聖經》宣誓就職的。第六任美國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就職時手按的就非《聖經》而是憲法。西奧多·羅斯福就職時,手邊既沒有《聖經》也沒有憲法。

美國總統宣誓時的誓詞大致如下:我莊嚴地宣誓,我將忠實地履行美國總統的職責,盡我最大的努力執行、保護美國憲法賦予美國人民的一切權利。同樣,並不是每位總統的誓詞都完全相同。


世界真的很大


耶和華.耶穌是天創造宇宙萬物主宰,天的子民肯定要手按聖經啦.按聖經祈求神,凡信仰他的人,日頭傷害不了他,月亮也傷害不了他,直到永遠他要保佑他的子民,信他的人就是他的子民,天要護佑他







抬頭仰望未來


其實美國是典型的意識形態掛帥的國家,雖然不是政教合一的政治體制,但是基督教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居於不可撼動的主導地位。

他們標榜信仰自由,卻對穆斯林推行禁止入境的歧視政策,對中國企業在美國投資進行黨派政治審查,在世界範圍內輸出所謂的普世價值觀,顛覆不同意識形態和不同政治體制的國家政權。處於霸權地位的美國,永遠執行的是雙重標準。


除了一神教與異教的鬥爭,基督教內部眾多派別之間的鬥爭也從未停止,新教、天主教、東正教難以歸為一統。所謂的信仰自由也是有條件的自由,是一定程度上的基督教各派別的共生共存,以及對猶太教、伊斯蘭教、佛教等異教的包容共濟。

俄羅斯作為以東正教為主(俄羅斯教民近2億,約佔東正教的近一半)的國家,長期遭到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的制裁打壓,不僅僅是冷戰後遺症。原來冷戰時是社會主義陣營和資本主義陣營的鬥爭,現在俄羅斯與歐美國家同是資本主義制度,為什麼北約還對俄羅斯持續打壓呢?葉利欽任總統時曾經探索過融入北約的路線圖,以失敗告終。因為除了地緣政治、經濟利益因素外,不能不說背後也有宗教和文化鬥爭的因素。

意識形態領域的鬥爭從來沒有停止過,和平演變、顏色革命不斷上演。意識形態的鬥爭,是政治經濟鬥爭背後更深刻更本質的鬥爭。用一句通俗的話說,就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話不投機半句多。

這就是我從美國總統手按《聖經》宣誓引發的思考。讓我們更多一些文化自信、理論自信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