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和州长是上下级的关系吗

美国总统和州长是上下级的关系吗

美国的州长是第一级行政区 ——州的最高行政首长,负责统筹州内的行政部门事宜。

根据美国宪法,除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之外,其余权力均留给各州。因此,美国州长的权力,相对一般国家来说较大。此外,美国的州长均由民选产生,但任期不一,一些州份对州长的任期连任次数设限制,如加州、特拉华州和阿肯色州;一些州份则不设限,如纽约州和伊利诺州。

美国州长的英语原名为「governor」。除50个州的州长外,美国5个属地的行政长官也称为「governor」,中文通常译作「总督」。历史上,美国海外领地未建州时,总督也由总统任命,但现存5个属地(波多黎各、美属处女群岛、美属萨摩亚、北马里亚纳群岛、关岛)的总督皆由民选产生,他们也是美国州长协会的会员。美国唯一没有「governor」的第一级行政区是首都华府,其行政长官是市长。

所以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并无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州长既不需要向总统汇报工作,也不需要向美国国会递交报告,他们仅仅需要做的是对自己的选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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