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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同事小雅,今年年初的時候生了個兒子,小雅一個人帶不了,想著媽媽來幫助帶一下。
這本來,媽媽幫女兒帶孩子太正常不過了。但小雅她不同,小雅她有個哥哥,哥哥家的兒子也是去年出生的,比小雅的孩子大1歲左右。
小雅的媽媽則是一直都在老家幫著兒子帶小孩,小孩也比較黏奶奶,打成出生開始,也是一直跟做奶奶睡覺。
小雅的兒子出生了,小雅就想著媽媽能過來幫自己帶小孩,小雅的媽媽一開特別猶豫,一來捨不得孫子,二來怕去女兒那住的不習慣。
後來小雅直接和媽媽說,女兒可以和保姆住在隔壁的房子,還給媽媽每個月付8千的工資,小雅的媽媽本來就是個沒見過世面的農村的婦女,這一聽幫女兒帶小孩還可以拿錢,這二話沒說就答應了。
02.
在說說小雅這個姑娘,小雅27歲,嫁了一個二婚的老公,老公是公司老總,比小雅大16歲。和前妻在一起7年,一直都生不了孩子。
這和小雅在一起半年,小雅就懷了孕,這不今年孩子出生了,還給她生了個兒子。這可把小雅的老公樂壞了,只要小雅不提出過分的要求,老公統統都會滿足她。
所以說把小雅的媽媽請過來帶小孩還付工資,老公眼皮都沒眨一下,就同意了。
小雅的原生家庭並不好,甚至可以說是過得比較悽慘,這從小到大家裡就沒有見過什麼大錢,父母也是半吊子,沒什麼正當工作,給別人打打零工,一年到頭下來,2個人加一起都存不到1萬塊錢。
女兒這下子說給她開8千一個月的工資,這可把小雅的媽媽給激動壞了。
03.
可是,這下兒子就不高興,吵著鬧著說父母偏心。媽媽要是去幫妹妹帶小孩,以後就和父母恩斷義絕,也不要指望他會給他們養老送終。
在我們老家有一個不成文的風俗,大致的意思講的就是:幫女兒帶孩子,就是吃飽了撐的沒事幹的人才會做。的確,有些農村確實還是存在著“重男輕女”的思想。
但就是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下,小雅的媽媽還是堅持去幫女兒帶小孩。
我在這裡不是說幫女兒帶小孩不好,而是凡事都應該有個先來後到和輕重緩急。
這兒子的小孩剛到了認人的階段,和奶奶在一起久了,自然也離不開奶奶,女兒那邊又完全有經濟能力在找一個保姆,沒必要非要自己的媽媽來帶小孩。而小雅的媽媽也不應該為了錢就什麼都不顧了。
其實不管是幫女兒帶小孩也好,幫兒子帶小孩也罷。都不應該以用某種物質去誘導,或者以某種條件去要求。父母幫兒女帶小孩,本來就不是什麼分內的事情。女兒和兒子都應該去體諒父母,而不是為難父母。
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願兒女在帶小孩的事情上,多多理解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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