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廣州失信被執行人將受55項聯合信用懲戒

據悉,廣州市《貫徹〈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即將印發。

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廣州失信被執行人將受55項聯合信用懲戒

根據該實施意見,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還發布通告稱,被納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將受到執行聯動單位55項聯合信用懲戒,限制其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及被招錄為公務人員等。

兩年來814人因失信被拘

“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是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作出的承諾,今年是決勝之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黃志明介紹。

從2016年至今年7月31日,全市兩級法院共判決162宗拒執犯罪案件,其中:判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26件60人,判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126件133人,判處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10件16人。

黃志明介紹,對待拒執行為,刑罰無疑是最嚴厲的手段。儘管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會上升到刑罰手段,但對於所有的失信行為,法院都不會輕易放過。廣州法院通過民事制裁和社會信用聯合懲戒,一張“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三重懲戒網絡已經建立。

黃志明介紹,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予以罰款、拘留。“這裡要特別強調一點,對於拒不申報財產,或者遲延報告、虛假報告的,法院將一律採取罰款措施。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罰款數額最低1萬元,最高10萬元;被執行人是公司、單位的,罰款數額最低5萬元,最高100萬元。”

據統計,2016年以來,廣州全市法院共對失信被執行人罰款2923.2萬元,拘留814人,限制高消費13萬餘人,限制出境401人。其中,今年1-7月,全市法院司法拘留失信被執行人共247人,其中210人在被採取拘留措施後履行了還款義務或與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涉及執行標的額2300多萬元。

除罰款、拘留外,黃志明介紹,在廣州市委政法委牽頭下,廣州市《貫徹〈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即將印發。根據該實施意見,法院通過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與聯動單位共享,由包括市發改委、市國規委、市住建委等在內的28家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能範圍內直接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辦理相關業務,包括高消費限制、出境限制、資質限制、信用限制等,如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限制購買或取得房產的網籤、限制申請政府補貼資金支持等,讓失信被執行人在社會上寸步難行。

黨員失信將通報所在單位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還發布了《關於嚴厲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通告》,規定:

“被納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將受到執行聯動單位開展的行政懲戒、市場懲戒、行業懲戒、社會懲戒、個人懲戒等55項聯合信用懲戒,包括但不限於銀行貸款、市場準入、招投標、項目審批、擔任國企高管、金融機構高管、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被招錄(聘)為公務人員等。”

"被執行人為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共黨員等特殊身份的,執行法院還將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其失信情況,並建議相關部門和單位督促其履行義務;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執行法院將向其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通報其失信情況,並建議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來源 |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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