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范冰冰交罰款近9億元免除刑事責任

今年6月范冰冰利用“陰陽合同”偷逃稅。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因此,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已部署開展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對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併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對出現嚴重偷逃稅行為且未依法履職的地區稅務機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將根據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嚴肅問責或追究法律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范冰冰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交上罰款就可以免去刑事責任。

在10月3日,范冰冰發出了致歉信。

「財稅」范冰冰交罰款近9億元免除刑事責任

冰冰一直是我們很喜歡的女演員,曾經有過很多負面新聞,但她都無所畏懼,一步步走到現在,此次事件一出,對冰冰打擊必然很大,她不但向廣大影迷道歉,而且已經將罰款交齊,這樣的態度也不辜負大家對她的喜愛。

我們不光要看到事件的表象,要透過現象看本質,把事件拉到大家備受關注的財務層面。

那來看看范冰冰到底要交了多少罰款

查出範演員及其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處罰如下:

1

對範演員及其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2

對範演員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

3

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

4

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

5

對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處0.5倍罰款,計5100萬。

6

對其企業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處0.5倍罰款,計6500萬元。

大家算一下,一共多少錢?

合計應付金額8.83億(其中罰款5.95億,應追繳稅金2.55億,滯納金0.33億)

總結來說,罰金佔的比例是很高的。

8億元是啥概念?很多人沒有直觀感受,其實你可以拿自已為例,比如就算你一個月工資1萬元,1年就是12萬,10年就是120萬,100年就是1200萬,1千年就是1億多元,8千年才8個多億,而中華才上下五千年……

微博還曝出這樣一則新聞


「財稅」范冰冰交罰款近9億元免除刑事責任


銷燬會計賬簿罪是個什麼東西?

1,範演員應不會去坐牢;

2,財政收入增加8億多元。

3,經紀人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燬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正進一步偵查。

那麼:這個“隱匿、故意銷燬會計賬簿罪”到底是個什麼罪?嚴重嗎?值得為之冒險嗎?

刑法第162條: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何為情節嚴重:帳載金額超過50萬元或應當提供不提供(隱匿、故意銷燬或者拒不交出)。

國家目前對稅務檢查加大了力度,更是一次次的稅改,讓更多企業面臨危機,但大家也絕不能選擇偷稅漏稅,合理的避稅節稅才是企業繼續壯大的正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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