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共計20人涉5項罪名

9月28日至9月30日,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黑涉惡案件,分別為被告人谷曉佳、郭雪江等1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一案,被告人楊紅亮等7人涉嫌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兩起案件均通過南京審判網進行了全程同步網絡直播。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共計20人涉5項罪名


雨花法院

9月29、30日,雨花法院連續兩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谷曉佳、郭雪江等1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一案。為了保證案件審理的公開、公平、公正,本案組成了由副院長韓芳擔任審判長,另由兩名審判員及四名人民陪審員共七人參加的大合議庭依法進行審理。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共計20人涉5項罪名

鑑於該案被告人較多,案情較為複雜等因素,為保障庭審活動的順利進行,9月11日下午,雨花法院組織召開庭前會議,梳理案件情況,制定庭審工作方案,並對庭審現場的警務、後勤等環節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同時,為充分保障被告人權利,優先安排多名被告人近親屬旁聽庭審。

起訴書指控:2016年,被告人谷曉佳成立某商務諮詢公司,用於開展向社會個人放貸業務。隨後,被告人谷曉佳先後召集僱傭被告人郭雪江、楊國樑等12人,通過個人或公司名義向多名被害人發放高息貸款,再以被害人“逾期還款”、在他處貸款等理由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向被害人索取“違約金”、“上門費”、“辛苦費”或強立債權,並對被害人及親朋以暴力、脅迫、恐嚇、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住所噴漆、堵鎖等非法手段索要欠款,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谷曉佳為首,被告人郭雪江、楊國樑等12人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共計20人涉5項罪名

本案爭議焦點共有8個,主要包括谷曉佳是否構成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未遂;楊國樑是否構成部分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韓勇是否構成搶劫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部分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未遂等。

最後,控辯雙方圍繞事實認定、定罪量刑、法律適用等問題展開了法庭辯論。經過連續兩天的庭審,絕大多數被告人表示認罪、悔罪。因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溧水法院

9月28日,溧水法院刑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楊紅亮等7名被告人涉嫌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的案件。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共計20人涉5項罪名

起訴書指控:2016年5月以來,被告人楊紅亮在經營“永信金融公司”期間,夥同被告人楊洋糾集了被告人端木文帆、鄧偉松、諸德恆、諸德斌、方勝,以“零用貸”為名開展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由被告人楊紅亮提供貸款資金和經營場所並分配貸款收益,被告人楊洋組織公司員工即被告人端木文帆、諸德恆、諸德斌、方勝尋找借款人及放貸、催收借款,被告人鄧偉松進行記賬登記併發信息進行催收。通過對借款人設置苛刻還款門檻,通過打雙倍條、收取上門費、高額逾期利息、剋扣保證金等方式催收、逼迫借款人還款,對逾期不能還款的借款人採用上門噴油漆、貼欠條單、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強迫打多倍欠條惡意壘高債務手段索要錢款共計人民幣162800元,其中人民幣140500元未得逞。

雨花法院、溧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共計20人涉5項罪名

經濟利益驅動是黑惡犯罪的根本成因,黑惡勢力成為社會毒瘤,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本案7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本案爭議焦點為7名被告人是否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部分被告是否構成從犯等。因案情複雜,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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