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者吃的藥,縣醫院報銷以後和普通藥店的價格一樣,這是為何?

自由飛翔1530296


根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規定,參保人因換慢性病,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醫療費用可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

以江西贛州為例,慢性患者的報銷比例:城鄉居民醫保60%,城鎮職工醫保80%。

你說的醫保報銷之後跟藥店買的藥價格一樣,可能是你的理解有誤區,原因有2個:

1、你在醫院門診的時候購買的藥品跟藥店購買的藥品,因為廠家,規格不一樣,價格不一樣。

2、你在醫院就診時可能還做了其他的檢查,而檢查費用並不納入報銷,慢性病藥品才納入報銷,比如你在醫院檢查費50元、藥品費150元,根據慢性病報銷規定檢查費不給於報銷,只能報銷藥品費,150X60%=90元,個人自150-90+50=110元。你此次看病花了200元,而實際報銷了90元,自費110元。而你在藥店買的要,可能就是剛好90元,在藥店並沒有產生其他的就檢查費用。


未央宮


這個情況基本上不可能。哪個縣啊?就是零售價也是醫院比藥店便宜,何況還能報銷一部分,那就更便宜了。你確定是同一個廠家同一種規格的藥?別名字一樣,一個大廠,一個小作坊的產品,那肯定價格不一樣。


黃大牛225


慢性病患者符合條件的辦卡(本),持卡在慢病門診開藥取藥,不應該存在報銷的問題,你說的價格可能是個例。


太璞666


打個比方說,本來十塊錢的藥,漲錢了,漲到20元,你說報銷了,還是百姓花十元錢,在買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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