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讀懂|四川市縣機構改革有哪些內容?權威解讀戳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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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四川市縣機構改革專題培訓會在成都舉行,會上公佈《四川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下面簡稱《總體意見》)。公佈的《總體意見》有哪些特點?改革遵循什麼樣的原則?一起來聽聽省委編辦相關負責人會上帶來的權威解讀。

【市縣機構改革對標中央和省級】

《總體意見》明確,要堅決維護“四個統一”,對標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主要任務是調整優化市縣黨政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主要包括了三個方面:一是組建監察委員會,建立健全和優化相關議事協調機構及辦事機構設置;二是加強黨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三是與國務院、省政府組成部門調整相對應,新組建自然資源等9個部門,重新組建司法行政部門,優化審計部門職責。

【層層統一設置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總體意見》明確,除民族地區外縣(市、區)統一設置行政審批局、綜合執法局。百萬人口農業大縣統一設置農民工服務機構。鄉鎮統一設置便民服務中心,經濟發達鎮全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

【以特色機構 機制保中心促發展】

市縣機構改革圍繞特色機構、特色體制促特色發展、高質量發展。主要有三個方面重點內容:一是支持成都圍繞高質量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優化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加快形成適應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特大城市機構職能體系。二是以大城市機構限額、園區管理機構設置激勵政策,支持區域中心城市爭創全省經濟副中心城市。三是支持四大連片特困地區、農業地區、民族地區、文化旅遊資源豐富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軍工資源豐富地區、金融發展服務監管任務較重的地區,因地制宜設置特色機構。

【控制與激勵並舉 管好用活機構編制】

從嚴從緊設置機構。明確,成都市機構限額不超過55個;其餘市(州)不超過47個;大縣(市、區)不超過37個,中縣不超過36個,小縣(區)不超過35個。

機構限額激勵。基本思路是,用好中央給予四川的大城市政策,按照省委“一干多支”發展戰略要求,運用機構限額激勵機制,促進我省7個區域中心城市向大城市發展。具體操作待中央明確後再實施。

機構設置激勵。深化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激勵機制,逐步拓展到農業園區、旅遊景區,在清理規範綜合設置基礎上,把機構設置與全面發展掛鉤,實行長效激勵,以激勵促規範、促動力、促發展。

【關於改革的幾個問題】

關於掛牌機構問題。市縣掛牌機構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機構限額的三分之一。市縣一個部門的掛牌數,原則上不能超過省上對應部門的掛牌數。不得變相設置為實體機構,不單獨核定編制和設置內設機構。

關於自然資源部門和林業部門問題。市(州)、縣(市、區)先統一設立自然資源局。屬大熊貓公園、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森林資源富集地區的生態功能縣(區),要設林草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計入限額,仍由自然資源部門統一領導和管理。

關於領導職數核定問題。在相關黨政部門掛牌,或設在黨政部門的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單獨增加領導職數。

關於改革時間表。根據規劃,我省將在2018年11月、12月底前完成市(州)和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按程序報批;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縣機構改革。

四川市縣機構改革具體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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