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進落戶——配偶暫不隨調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配偶暫不隨調

案 例

某單位李先生前來人才中心受理點諮詢人才引進相關政策。李先生是江蘇人,他的戶口所在地在不久前進行了戶籍制度改革,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全部統稱為家庭戶,無法開具非農證明,李先生想詢問一下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另外,配偶目前屬於無業狀態,暫不隨李先生調滬,配偶需要另外提供哪些材料?

受理點窗口老師向李先生詢問了解情況後得知:在統一為“家庭戶”之前,李先生及其配偶、子女都是“非農戶口”,戶籍制度改革之前的戶口本上都顯示為“非農戶口”,這樣李先生只需在單位人事遞交材料時提供本人的承諾書確認為“非農戶口”即可。而配偶暫不調滬,除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外,還需要提供《配偶暫不隨調申請表》,以及由主調人和配偶雙方共同簽署的暫不隨調書面承諾,寫明暫不隨調原因。

總結回顧

1、人才引進人員提供的遷出地戶口本首頁顯示“家庭戶”,無需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為其出具相關“非農戶口”證明,只需本人與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為“非農戶口”後,在單位人事遞交材料時

提供本人的承諾書確認即可。家庭戶口在人才引進審批通過後是否能遷入上海,需與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

2、人才引進配偶暫不隨調的,申請人申報材料除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材料等,還需要提供《配偶暫不隨調申請表》、配偶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由主調人和配偶雙方共同簽署的暫不隨調書面承諾,寫明暫不隨調原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