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狗狗很可愛,但請你拴好狗繩
你心愛的狗狗,有可能成為別人的噩夢
今年8月,青浦一小區,21歲的張某因遛狗與49歲的屈某發生爭執,毆打屈某致其倒地,屈某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這成為上海首例養犬糾紛致死事件。
時隔一個月,浙江杭州某地發生某“網紅”遛狗不牽繩,鬥牛犬多次撲向孕婦,最後導致這位懷孕32周+的孕婦高危早產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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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犬傷人事件頻發
惡犬背後的
惡人傷人事件也時有發生
文明養犬真的那麼難嗎?
近日,有多位上海市民向話匣子反映不文明養犬亂象:有人放任大型犬在小區內自由撒歡,把開放的公園,當成跑狗場。草坪、綠植等景觀區域也難倖免,成了狗狗大小便的“公廁”……
李先生反映在徐彙區
華山路交通大學錢學森圖書館附近
每天晚上都有很多狗
在圖書館前撲咬嬉戲、拉屎、拉尿
它不是一條狗,有十幾條狗了,你方唱罷我登場。這些狗就在廣場上跑來跑去,繩子是不牽的,在這裡大小便一塌糊塗、沒人揀,這裡的保潔阿姨也很頭疼。
——市民李先生
晚上七點半左右記者在現場看到,儘管做了一些防護措施,用
鐵護欄把廣場通道攔住,禁止通行。但夜幕下,一波又一波的狗主人還是帶著愛犬從護欄邊緣,一處僅二三十公分的空隙,彎下腰、利索地鑽進、鑽出。不牽狗繩!十五、六隻大型犬、金毛、拉布拉多、邊境牧羊犬在廣場前自由撒歡、撲咬嬉戲,
狗叫聲此起彼伏。為什麼遛狗不牽繩?
絕大多數狗主人的回應是:
我的狗乖得不得了
不會亂走的
從來不咬人
涼風中
一陣陣臭味傳來
只見兩三條狗就地拉便便
拉完就跑開了
雖然有的狗主人
會及時清理
但是圖書館門口
還是留下了一攤攤汙漬
在延安西路、凱旋路附近的劉海粟美術館門口草地的道路入口,記者注意到,專門有一塊警示牌,
標明寵物不得入內。但夜色中遠遠就能看到,那些閃閃發亮的項圈,那就是狗狗們在相互追逐嬉鬧,而主人們則坐在邊上悠閒聊天。
金毛、柴犬、法鬥成群結對在草坪上撒歡,看到有人手上拿著零食袋,大狗、小狗一聞到香味,就一哄而上爭搶不斷。據相互熟識的狗主人介紹,這裡體型最大的是一隻黑貝,體重超過50斤。遛狗常客們說,這個地方是他們“圈子裡”的熱門地點,無論白天黑夜都有人來。
家住普陀區管弄小學附近的張先生反映,他就經常被狗嚇到:
狗拉好便便,就大大方方跑了。狗主人拿張舊報紙,裝模作樣。看看沒人,好,他也就跑掉了。很多學生,還有老人踩到狗便便。狗不牽繩子的,大狗還是蠻嚇人的。你想,一下躥出來,年紀大的人,一嚇到要摔跤。
——市民張先生
解放天性,隨地大小便
網友呼籲,文明養犬
遛狗亂象
不是狗有問題,是人的問題
“同為狗主人,我覺得不文明養犬的行為非常不妥,不僅威脅市民的生命安全,還可能造成大家厭惡全部的養狗群體。”
有的人一時興起就養一個狗,覺得煩了又不要了,導致了流浪狗出現在大街小巷。
準備養狗就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辦犬證、打預防針、遛狗牽引、撿屎、生病就醫,遇到任何困難都不離不棄。如果再能出臺小動物保護的有關規定,同時對養狗人的素質進行限定,就跟考駕照一樣,夠資格才允許養狗。那麼不文明養狗的現象會少很多。
——“鏟屎官”劉女士
全國各地先後出臺“最嚴”養犬管理辦法
其實,我國很多城市早已出臺的《養犬管理條例》,狗主人們千萬不要拋於腦後!在這些條例中,明確規定了攜帶犬隻出門時,應該用牽引繩加以束縛。因為,一條簡簡單單的牽引繩,不僅保障了來往行人的安全,更保證了狗狗們的生命安全。
有研究表明,牽引繩能減少狗狗30%的誤食,40%的車禍和50%的丟失。
《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專門規定了牽引帶的長度:狗主人帶寵物狗外出要“為犬隻束牽引帶,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兩米,在擁擠場合自覺收緊牽引帶”。
除了要牽繩,《條例》也對為犬隻掛犬牌,為大型犬隻戴嘴套,即時清除犬隻排洩的糞便等做出了規定。
對犬隻進入的公共場所和乘坐交通工具也限定。
成都、蘇州等多地也先後出臺“最嚴”養狗辦法。濟南市推行“養犬積分制”,跟考駕照一樣,每違反一項政策,會扣除相應的分數,一旦扣滿12分,養狗證就被吊銷了。
還有一些城市對市民養狗做出更詳細的規定,比如,哈爾濱市2013年發佈通告要求,居民養犬每戶限養一隻,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凡肩高超過55釐米、體長超過75釐米的純種犬及雜交犬均在禁養範圍內。
那麼多法規,為什麼管不住一條狗?
養犬管理工作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系統性工作,養狗辦法規定公安部門、畜牧、衛生、市政、村委會(居委會)等在養犬管理上都負有責任,但據中國人大網消息,今年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稱,雖然多地出臺了犬隻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但職責涉及農業、公安、衛生等多個部門,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銜接有漏洞,一些制度如辦理養犬證和動物疫苗接種等規定流於形式,監管部門重事後處置、輕事前監管等問題。
城市管理需要“繡花”功夫
城市養犬同樣需要精細化管理
讓文明養犬成為共識
不僅要靠宣傳
白紙黑字的規定
最終應落實為切實有效
強而有力的執法監管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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