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戰鬥機以F+數字為型號,數字越大意味著是最新型號嗎?

冰雹藍天


F117瞭解下


姜愛豆


崤山小虎第223條回答。

美國作為世界上的頭號航空強國,其航空工業的發展可謂是遙遙領先,其他國家莫不望其項背。

我國從49年建國開始,百廢待興,航空工業也是近20多年才嶄露頭角,由於航空工業起步較完,且傳承蘇聯軍工,所以命名方法也是簡單易懂。比如:J—7,J—8,J—10,……J—20,J—31等。

由於只傳承了一代,我們姑且叫做“一代法”。


而美國航空工業自1903年萊特兄弟發明飛機後,到1919年美國軍方為防止飛機編號規混亂,便宣佈一套《軍用飛機編號命名規則》,按照六位命名方法進行統一命名。規則如下:

“字母 數字 字母—數字 字母 數字”。

第一位字母代表飛機機型。比如F:戰鬥機。

第二位數字代表設計序號。比如F86,第86設計序號。

第三位字母代表飛機制造商

第四位數字代表該機型的第N次改進型

第五位字母代表其改型的特殊用途。比如夜用、加掛副油箱等。

第六位數字代表其對特殊用途的小改第N次型

例如:F6F-5N2”表示:戰鬥機第6種型號,由格魯曼公司生產的,第5種改型夜間戰鬥機的第2種小改型。


這是1919年的命名方法,隨著二次世界大戰、戰後美國航空的發展,飛行型號很快就到100多位了,比如F-117、B-52等。總不能“一代”就這麼野蠻發展下去吧?

所以美國人很快於1962年又重新頒佈了一套適用於海陸空三軍航空得適用方法,我們稱之為“二代法”,也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F16、F18等的由來。

“二代法”採用:“字母——數字 字母”

第一位字母代表機型機種代號。(可由兩位字母組成)

第二位數字代表設計序號。(可有兩位以上數字組成)

第三位字母代表改進型號。(可由兩位字母組合而成)

比如:AH-64表示攻擊直升機64號。

F-16C/D表示戰鬥機16號改進型C和D型。


所以,並不是數字越大代表其越先進。主要看是不是同一代的。另外,就算在同一代裡,也不能說數字越大越先進,只能說設計定型晚。比如F—16和F—15,是輕型和重型的區別,同時也是因為財力的需要。


崤山小虎


例如美國在上世紀50到60年代的“百系列”戰鬥機,F-100、F-101、F-102、F-103、F-104、F-105、F-106,先進程度就不如F-4,更無法和F-15以後的雙數字編號戰鬥機相比。

但在同樣是三位數字戰機裡,如“百系列”大致遵從數字越大,技術越先進的規律。只不過用途不同,戰鬥力上有很大差異。例如F-104是作為高空高速截擊機使用的,而F-105是戰鬥轟炸機,空戰能力就不如前者。

後來的F-111在技術上比“百系列”先進得多,尤其是可變後掠翼在當時很拉風,但其主要用於對地攻擊,實際上是戰鬥轟炸機,空戰能力很差,連F-100都打不過。

在單數字編號的戰機裡,F-4是個標杆,在它之前和在它之後的都沒有它先進。像F-1到F-3海軍艦載戰鬥機,都是第一代噴氣戰鬥機的水平。F-4最早是海軍重型艦載戰鬥機,後來美國空軍也大量裝備,並且出口到很多國家,至今仍有可觀的數量在服役,例如日本航空自衛隊還有數十架。在F-4後面的F-5則是主打出口的輕型戰鬥機,F-6是夜間截擊機,YF-7“海標槍”是獨特的水上戰鬥機,但未進入實際裝備。F-8“十字軍戰士”艦載戰鬥機綜合性能明顯不如F-4,越戰後期就從美國海軍逐步退役。F-9“黑豹”是夜間戰鬥機,但整體性能比F-6好些,與F-4差距還是很大的。

雙數字編號的戰鬥機裡,F-14、F-15、F-16是三款代表性的三代機,籠統說誰的技術更先進不準確,各有多長吧。但在作戰能力方面,前兩種重型戰鬥機要比同一年代的F-16輕型戰鬥機強。F/A-18是在競標輕型戰鬥機失敗的YF-17基礎上發展的艦載戰機,技術上不如F-14和F-15,與F-16相比也沒有多少優勢,要不然也不會在空軍競標中敗北。但其多用途能力強,這是美國海軍看上它的主要原因。

四代機裡,F-22是標杆,4S性能出色,單從美國國會禁止該機出口就能看出其整體技術先進性要超過F-35。但是F-35在部分技術上,例如信息化方面要強於F-22。

美軍在戰鬥機招標中經常採用競標方式,如YF-16和YF-17,YF-22和YF-23,X-32和X-35,所以編號在前和在後不能說明哪一個技術更先進,型號更新。(S)


聯合防務


C-運輸機.H-直升機.P-巡邏機.R-偵察機.T-教練機. 軍用飛機命名規則: 下面的是1997年頒佈實施的《軍用航空航天的界定與命名》。 規則規定,飛機的型號最多由5個大寫字母(通常為2-3個)和一個數字共六部分組成。 組成部分 ①②③④⑤⑥ 各部分的含義是:①發展階段狀態符號(G-永久停飛,用於地面實驗;J-暫時性特種實驗;N-永久性特種實驗;X-實驗型;Y-樣機;Z-計劃中的)。②任務變更符號(A-攻擊;C-運輸;D-指揮;E-專用電子設備;F-戰鬥;H-搜索與救援;K-加油;L-寒冷氣候使用;M-裝載導彈;O-觀察;P-巡邏;Q-靶機;R-偵察;S-反潛;T-教練;U-多用途)。③基本任務(用途)符號(A-攻擊;C-運輸;E-專用電子設備;F-戰鬥;H-搜索與救援;L-激光器載機;O-觀察;P-巡邏;Q-靶機;R-偵察;S-反潛;T-教練;U-多用途;X-研究)。④類別符號(G-滑翔機;H-直升機;Q-無人航天器;S-空天飛機;V-垂直起降/短距起降飛機;Z-氣球、飛艇)。⑤設計序號,與前一項短線相連。⑥實際系列符號。 已知戰鬥機最大編號最大的是F-117,他是由於沿用了1962年之前的命名系列(?)。另外,數字達到一定的時候,就不再連續下去,而是從頭再編。如已裝備的轟炸機編到B-58,研製的轟炸機編到B-70(沒裝備),而後來研製的轟炸機編號分別為B-1和B-2。 美國軍用飛機的編號可代表美軍戰機的機種、序列、型號等。從1962年開始,美國三軍對軍用飛機採取統一的編號方法,以區分各種戰機。 美國軍用飛機的編號一律使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表示。其中,機種代號使用英文字母,代號大部分是機種英文單詞的頭一個字母,也有的用兩個字母來表示,如:AH-64“阿帕奇”攻擊直升機。 機種代號後為序列代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按設計時間先後順序編號,序列代號後為飛機改型代號,使用英文字母。為防止與數字混淆,美軍規定不使用“I”和“O”兩個字母,常見有以下幾種: A:攻擊機(Attack); B:轟炸機(Bomber); C:運輸機(Cargo/Transport); E:特種電子設備攜帶機(Special Electronic Installation); F:戰鬥機(Fighter); H:直升機(Helicopter); K:加油機(Tanker); P:巡邏機(Patrol); V:垂直起落和短距離起落飛機(V/STOL)。 以F-117A的編號為例:“F”代表戰鬥機,為機種代號;“117” 為序列代號,表明設計時間;“A”為型號,表明這種飛機是除原形、實驗等型號之外的第一型;又如:B-52,“B”為轟炸機,“52”表示設計時間。


仉仉看世界


美國曾經在越戰前後重啟戰鬥機編號,典型案例就是F4和F105同時參與的越戰。也算結束了百字頭戰鬥機混亂的時代。

之後編號的順序是按照戰鬥機立項時間為順序的,可以說也算是先進與否的標準,不過這裡有個主次之別,比如F15之後立項的F16,即便編號在後面,但是刻意壓制了技術水平,F18也是如此,不過F18E/F不在此列,那是為成為海軍主力戰鬥機而升級改造的。電子技術水平比F22還要高點。


次班天行鬼


美國早期飛機F-86佩刀,F-100.F101.F-104,F111.


Tomcat103


比較早的f86,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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