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也是業委會收物業費的,這樣的業委會誰來監管小區,業委會人員一月幾千元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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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業主煩;小區有了業委會,業主也煩。就如同女人生了孩子,麻煩;如果女人不生孩子,更麻煩。



提問人所遇到的問題,是國內住宅小區在自治道路上遇到的普遍性問題。權利沒有了監管,就象放出籠的老虎,令人心驚膽戰,且生疑!

有不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暴露出來了循私舞弊、向物業公司索取回扣等等負面新聞發生,造成業主們對業委會極度的不信任和反感。發生這種現象實際上是小區民主管理上架構性缺失,未執行有效的監督機制所致。


在小區裡,能夠形成腐敗的有這麼主要幾種可能:

1、小區各類支出性合同業務談判和簽約。這裡包括,外包勞務合同,工程改造合同,物資採購合同等。

2、各類公務招待費用支出,也包括公關類支出。

3、各位委員津貼性支出,福利性支出,辦公支出。超標準辦公,比如有的小區業委會居然要求配公車。

4、物業費、停車費、公益性經營收入。這裡面有的業委會要求免除本人及親友的物業費、停車費等。

腐敗不能絕對根除,但可以控制。需通過一系列的機制進行約束。

一、首先業委會架構調整,設置類似獨立董事的監事。

需要專門設計業委會委員中的監督職位,如果有必要,可以增加業主監督委員會。

二、強化明細業委會的工作職責。形成嚴格的集體決策制度,招採會審公示制度等。所有入職業委會委員必須簽署反腐承諾書。

三、保障業委會的信息公開制度的執行。比如業委會會議邀請熱心業主旁聽,類似小區重大事項的聽證會,實行網絡直播。除了園區公告欄之外,應利用微信QQ等新媒體形式及時發佈小區重要的公告通知。

四、保證年度的財務第三方審計制度,出具小區審計報告。

小區業主委員會的運作,也要實行類似有限公司的運作方式,有過程運營監督及事後審計程序。


提問人提到的業主委員會的工資問題。

廣大業主對業主委員會成員有嚴格的要求,這是必須的。但是不考慮實際情況,在這商品經濟社會,僅靠委員們的自律志願付出是不公平的,自治也是不會長久

明顯的權責利不對等,有違公平。

我們應該重視委員們的勞動付出補償問題。這是國家按勞取酬的政策,也是業主們對委員們尊重,也是小區民主管理制度良好運作的基礎。

筆者關於委員們津貼支出的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主任是兩倍的最低工資,副主任是1.5倍的最低工資,其他成員是最低工資標準。

以上的小區自治管理各類規定的都應由業主大會統一表決通過。總之,制度先行,廣大業主積極參與才能搞好小區的自治,才能長久。


老包有時不在線


我做過3屆業委會;因為這個業委會的存在,一個瀕臨爛尾的小區,現在9年換了3個物業公司,最近剛剛跟第三任續簽合同;我覺得,一個小區如果要搞好,業委會的領導帶頭作用很關鍵;業委會成員必須有奉獻精神,不怕吃苦不怕被部分業主誤解;持有一顆公心;我們3屆業委會成員都沒有任何薪酬,還經常動用自己的車輛和關係為小區無私服務;實行財務公開,業委會成員之外還團結了一批業主骨幹,把業委會的所作所為及時跟業主溝通;業委會有自己的業主微信群,便於發動業主;業委會在選擇物業公司方面下功夫,注意對物業的監管。同時,注重小區公共創收,手裡有糧心裡不慌;小區業主物業費繳費比例越來越高,現在基本在98%以上,南京龍鳳玫瑰園小區實現了良性循環;


君無戲言145809223


業主委員會的基本潛規則是,業主委員會的成員不用交物業費,有分紅,有的每年都有公費旅遊,減免停車位費等等。還有很多隱秘收入,例如承包園區門市的回扣費,和房東給的好處費,等等。

明的規則是,有辦公經費,新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業主的維修基金會打進業主委員會的聯名賬戶裡,這是很大一筆錢。很大。

業主委員會有權公共門市出租收取費用,公共用地建築便民超市,洗衣房,自行車停車庫等收取和出租費用,還有收取小區的公共廣告費,等等一些額外收入,金額很大,這就是很多人拼命成立進入業主委員的原因!

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對立的原因就是,這些額外收入沒有業主委員以前是物業的肥肉,成立業主委員會後,就搶了物業的肥肉,於是因為肥肉他們開始鬥爭。

大的園區都有業主會所,這是開發商必須給業主修建的,歸全體業主所有,你們回去看看你們會所哪去了?出租了?還是讓人賣了?這塊肥肉很大。


大叔you話說


一、業委會自己收物業費,是什麼原因?如果是困難小區,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撐聘用收費人員,業委會代收物業費只要收支賬目規範,符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沒有不可以。

二、業委會每月幾千元工資?您提問都不知道他們每月領多少錢?也就沒法評論。

當前規定業委會沒有工資收入,只有津貼,標準根據各地情況,還要有業主大會表決同意即可。通俗的理解就是,業委會委員每月津貼具體多少錢,只要業主大會二分之一以上業主同意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通過,就是合法有效。

三、業委會成員素質參差不齊,業委會主任缺乏領導能力及擔當責任心,業主參與社區事務不關心、不瞭解,疑問就自然多了。

多瞭解、多互動,社區也有溫暖的一面……

不要沒有事實依據去懷疑、指責。這樣對規範有序的業委會這個組織起不到鼓勵促進的作用。

個人觀點,相互學習交流!


和諧社會智慧社區


本人曾當選為業委會委員,由於年高及健康原因已辭職。我所在的業委會成員沒有一分錢的補貼,業委會工作的電話費也是自己掏。幾位委員無私奉獻,盡心盡力為業主辦事,監督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勸說業主按時交物業費。業主與物業公司合作共贏,保障小區正常運行。據我瞭解,沒有幾個業主願意幹業委會委員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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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小區業委會和物業是勾結在一起,互相利用,因為業委會有好處,所以說他也不太會對其它業主進行維權,拿了人家手短。自從業委會自管以後好處更多了,停車不要錢,還有分紅利等,賬目不公開,只盯業主是否繳費了,小區變成業委會幾個人的盈利工具。這和之前的物業沒有任何區別,換湯不換藥,損害業主的利益,這種惡行要怎麼解啊,這是擺在全國業主面前的一道難題。


簡單易懂11186175


小區裡的總有一部份人業主,吃完飯就聚在一起,專門講物業如何如何,誰誰不交費,物業也沒辦法,他們扇動大家都不交物業費,沒有了預算的物業費,員工工資發不及時了物業管理的力度下降了,更成了大家不交費的理由了。終於有一天物業走人了,小區亂了,那幾個能人主動承擔起了小區物業的活,可是不交費的業主,都是他們過去的知己,他們收不到錢,也不幹了這也是我所經歷的居住的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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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鋪天蓋地對物業企業的討伐的現如今,“取消物業,我們業主自治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支持這種想法的業主,多是沒有深思熟慮的。


物業企業是這個時代進步的產物,應運而生的物業企業在業主心中究竟是一種什麼地位和評價?


業委會管理小區,不是沒有實行過,所有現在業主提出過的,都基本上實行過,但大多數都失敗了,為什麼?


打一個比方:原來物業公司收費標準是一元每平方每月,業主覺得太高,覺得服務質量不好,趕走物業公司由業委會負責管理小區,開業主大會,決定7毛錢每平方每月。


首先請保安保潔維護秩序和衛生。


某天,電梯出問題了,請電梯維護人員。


隔天二次供水供電設備出問題了,請水電工。


消防大隊要求監控室人員持證上崗三班倒,立馬安排人出去培訓然後上崗



然後一個季度過去,業主委員會開會發現:


特麼這支出已經超出收入的物業費一大截了,這可怎麼辦?三個月時間,所有的費用已經收得差不多了,但業主交了一年的錢,這才過三個月就快要花光了?

要不…

提高收費標準?

減少人工成本?


到最後,惡性循環


看看大神


我想說,小區如果自己管理,由小區人員自己收費安排,可以說,沒有一定的社會背景,可能最後是懊惱而終。

業委會組織本來就是一個由所有業主通過選舉形成的組織,他代表業主行使和保障業主權益。而他的性質是義務的,沒有一個具體工資標準的組織。

本人做過五年業委會主任,主任與成員一樣,每個月就是每個人100元電話費,就是這樣,有人還認為業委會的人在貪汙,在弄錢,他們不知道,一個小區到底有多少收入。

所以,要是每個業委會成員一個月發個2000工資啥的,可以肯定的說,不但很多啥都不懂的人要往業委會里鑽,甚至是搗蛋!

所以,業委會里要問,到底有多少工資?可以明確的說,沒有!

至於收費標準,這個則以實際情況而定,一個小區,少則幾百戶,多的上萬戶,人心難齊,工作難做,所以,有社會背景的人擔任,飛揚跋扈的反而沒有人敢說敢反對!

這是筆者的切身體會,因為我們小區剛開始成立業委會時,成員多達15個,走了幾個後來11個,每棟樓都有代表,每星期六,星期天晚上還要值班,可是,結果還有人來搗蛋,換屆後,只有五個人(不合理,小區住戶2000),不值班不開會,啥都不幹,業主意見非常大,但是現在的業委會主任是社會上人,惹毛了可能會打人,而且,你根本難找到他人!其奈他何?


微風細雨話蒼涼


業委會還有工資??我們小區業委會0工資,小區的業主都爭的頭破血流,群裡天天吵架。其實業委會本來就有很多油水,灰色收入一大堆,和物業暗箱操作,根本不需要工資。只要不過分,業主也不會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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