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股”退市,且慢快意叫好

“仙股”退市,且慢快意叫好

在深圳證交所上市的中弘股份股票由於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都低於股票面值1元,深圳證交所於11月8日作出該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自16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在30個交易日後,深交所將對其摘牌。由此,中弘股份成為A股市場第一家因股票淪為“仙股”而終止上市的公司。

讓“仙股”退市,可能會傷害到部分中小投資者利益

關於中弘股份成為“仙股”後必須退市的事情,在A股市場上已經紛紛擾擾了好幾個月,中弘股份公司也為避免退市而掙扎了好幾個月,但中弘無力迴天,退市已不可逆轉。市場輿論對此傾向性的意見是給予好評,認為這是市場監管部門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而採取的重要措施。

監管的初衷毋庸置疑是好的,但是,讓“仙股”退市,也有可能會傷害到部分中小投資者利益。翻檢中弘股份三季度報告可以看到,截至三季度末,該公司股東總戶數高達27.45萬戶。這27萬戶股東中自然不乏社會上的中小投資者,理應是受保護對象,但中弘退市,事實上使他們成了直接的利益犧牲者,他們的利益又受到了什麼保護呢?

支持中弘退市的一個最大理由是,這對A股市場上的低價垃圾股炒作敲響了警鐘。但是,事實上,即使是在中弘股份成為“仙股”以後,一些快進快出的短線交易者仍然能夠賺到錢。而如今,股票退市以後,他們就失去了博取短線差價的機會。

“仙股”,是來自香港股市的一個說法,指的就是股票交易價在1港元之下的股票。但是,香港市場並未要求“仙股”退市,這些股票很適合一些閒錢本來就不多的低收入者把玩,有點像麻將桌上的“小賭怡情”,跌了也輸不到哪裡去,運氣好的話也能賺上一把“蔥姜錢”。我國《證券法》第56條對於上市公司退市開列了5條標準,包括公司股本總額、股權結構變化失去上市條件,不能公佈財務報告或作出虛假記載,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公司解散或宣告破產以及證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中弘股份退市適用的是《證券法》最後一條,雖然有法律的授權,證交所這樣做可以說並未違法,但這一條本身屬於法律上的“兜底條款”,在法律實踐上必須謹慎使用。

要求“仙股”退市,是對交易價格的直接干預

實際上,要求“仙股”退市,是一種對交易價格進行的直接干預。一般地說,一個股票的交易價格,不管是1000元還是幾毛錢,都是市場交易的產物,只要這種交易沒有違反相關法律,交易所就不應該干預。香港市場在存在大量“仙股”的同時,也存在股價高達幾千元的金融股,這都體現了市場的自由意志。而當交易所幹預股價的時候,它自己也會陷入無窮無盡的麻煩,一個股票的價格多少是合適的,應該由市場說話而不是由交易所來說話。要求“仙股”退市,表面上看是為了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實際上卻產生了交易所對股價的背書,違背交易所的職責。

中國證監會最近以發表聲明的形式提出了市場監管的三條新思路,明確表示要減少對交易環節的不必要干預。這表明監管部門已經意識到以往過度干預股價對市場活力所產生的損害,因此將不再對股價進行干預。尊重市場,就應該尊重交易價格。當管理部門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理由干預交易價格,並且要求“仙股”退出市場的時候,最終的結果必然是造成對交易環節的不必要干預,並且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當然,在一些人看來,“仙股”退市也有利於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但這種風險不是市場產生的,而是由交易所強加給投資者的。

事實上,股票的價格組成因素很多,拋開中弘股份的個案不論,認為一個公司成為“仙股”就是因為公司經營不善,這很可能是失之簡單化的結論。比如,近期A股市場持續下跌,為數不少的公司逼近1元這個“仙股”臨界點,它們顯然不全部是經營不善所造成的。

目前,A股市場已經開始籌建科創板試點採用註冊制。科創板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是風險創業公司,盈利不是很穩定甚至會出現持續虧損,由於在註冊制之下只要求公司充分披露信息而不要求其有良好業績,這些公司完全有資格進入股市,而反映在股價上就可能會出現“仙股”。如果在科創板也要求“仙股”退市,這很可能會對一些有前景的科創企業造成“錯殺”,對於科創板支持科技創新的目標也會形成不可小看的阻力。

退市,在A股市場上曾經是一個很糾結的問題。按照主流說法,讓劣質公司退市是為了提高股票市場的質量。在監管部門的努力下,前幾年建立了退市公司大股東賠償中小股東的制度,並且要求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責任,退市才得以順利推進。但是,“仙股”退市,卻讓中小投資者做了隨葬的犧牲品,有什麼理由對它快意叫好呢?

□周俊生(財經評論人) 編輯 陳莉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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