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上班路上受傷是自己的錯?

今天,#男子凌晨上班遇車禍#登上了微博熱搜。江蘇南通的王先生是一名公司保潔員,平常6點上班的他為了做好本職工作5點就會早早上班。

提前上班路上受伤是自己的错?

今年6月14日,王某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交警部門認定他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傷逾後,他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然而公司卻認為其違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應認定為工傷。

提前上班路上受伤是自己的错?

不用問元芳怎麼看,曉法我默默掏出一本《工傷保險條例》,裡面對於“工傷認定”的規定說的清清楚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之後人社部門表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一般應認定為工傷。但職工因早退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認定為工傷。

曉法提醒小夥伴們,在工作中磕磕碰碰總是難免的,發生工傷後一定要依靠《工傷保險條例》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下面開始畫重點啦~

提前上班路上受伤是自己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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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工傷保險條例》?

提前上班路上受伤是自己的错?

《工傷保險條例》 是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而制定的法律條例。

條例中“勞動能力鑑定的步驟和時限”的規定

讓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了解一下《工傷保險條例》中勞動能力鑑定的步驟和時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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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一:

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的工作人員在辦公室給建築公司的劉秘書打電話:“我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你們單位趙小強和王大江申請了勞動能力鑑定,請貴單位通知他們下月15日到市人民醫院參加檢查。趙小強的還缺一份治療、醫療期間的X光片,請一併帶過去。”

劉秘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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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二:

市人民醫院裡,專家們先給趙小強作勞動能力鑑定,鑑定過程很順利,完成後專家們在趙小強的鑑定結論書上籤上了各自的名字。

在給王大江作勞動能力鑑定時,專家們查看了王大江CT片,似乎發現了一些問題,並組織了集中討論,最後達成了鑑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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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三:

翌日,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遞給劉秘書一份資料說:“你們單位趙小強的鑑定結果已經出來了,你把這個帶回去吧。至於王大江,可能還需要等些日子,這主要是因為他傷情比較複雜,涉及的不僅有運動系統的損傷,還有神經系統的損傷,目前還需要再安排神經系統方面的醫療專家作鑑定,需要延長一段時間,30日以內給結果,請耐心等待。”

劉秘書:“好的,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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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解釋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鑑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

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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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

勞動能力的鑑定結果

直接關係到補償事宜

學習瞭解鑑定的步驟和時效很有必要

但曉法真心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高高興興上班去

平平安安回家來

提前上班路上受伤是自己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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