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曾經的愛人,他可能覬覦你的財物

戀人、夫妻本是最親密的關係,分開後有人卻將盜竊之手伸向曾經的愛人。

財物有糾紛,前任擅自綁定對方銀行卡轉賬

2017年3月,單某某跟女朋友範某某分手了,因為之前兩人一起開了家裝修公司,分手時兩人約定,跟裝修公司有關的債務和花銷都由範某某負責。分手後,範某某搬離了公司。7月份的時候,物業公司多次向其公司催討物業費後,單某某的妹妹為其墊付了6700元,後單某某覺得按約定物業費應該由範某某來支付,便多次聯繫範某某,但被範某某拉黑了聯繫方式。

後來,單某某越想越氣,並想起範某某的手機號碼是用他的身份證註冊的,於是去移動公司把手機號碼補辦好,而且他還知道範某某使用的一個微信號綁定有她的銀行卡,因兩人在一起的時候知道彼此的支付密碼,他成功登錄後發現,該微信號仍綁定著範某某的銀行卡,於是便通過銀行卡充值微信賬號,再通過面對面支付的方式轉到自己的微信賬戶,先後分三次從範某某的銀行卡里轉了共計8500元。

負債累累,前妻偷盜對方信用卡套現

因負債累累,離婚多年的張楊到前夫聞某家偷走信用卡,並進行套現。2017年8月10日下午,因被高利貸的人逼債走投無路,張楊到前夫聞某家想借點錢還債。二人見面後,講述的都是一些女兒的事情,借錢的事一時沒有開口。後聞某因忙著幹活就走出去了,張楊沒借到錢,又被高利貸人催債,她便根據之前的記憶,從聞某的臥室床頭櫃抽屜找到一張工商銀行信用卡,並將銀行卡拿走。因信用卡在ATM機上只能取現幾百塊不夠還債,便找到一個專門從事信用卡刷卡套現的人,從聞某的信用卡中套現取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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