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檢說案」醉駕10米也判刑!普陀一男子只講義氣不顧法,栽了

酒後駕駛機動車,

路程遠近,

不影響危險駕駛罪構成!

這一點,

千萬得注意!

「普检说案」醉驾10米也判刑!普陀一男子只讲义气不顾法,栽了

朋友之間該幫忙的時候,盡己之力幫一下是人之常情,但有人為了幫朋友,只講義氣不顧法律,實在無知。

近日,33歲的普陀籍男子王某,為幫朋友逃避車禍責任,連犯兩罪,最終朋友沒幫到,自己卻接到了法院判決書。

「普检说案」醉驾10米也判刑!普陀一男子只讲义气不顾法,栽了
「普检说案」醉驾10米也判刑!普陀一男子只讲义气不顾法,栽了

幫朋友藏匿摩托車作偽證

事情要從去年9月說起。

王某和邵某是好友,去年9月2日晚,兩人在普陀沈家門一家燒烤店吃夜宵喝酒,當時兩個人都喝了不少,到第二天凌晨1時許才盡興,各自回家。

「普检说案」醉驾10米也判刑!普陀一男子只讲义气不顾法,栽了

據王某後來回憶,當時邵某找到了自己的摩托車,發動之後騎出沒多遠,與一輛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上女子被撞後受傷倒地。

聽到撞車的聲音,王某立刻過去,想到邵某剛喝過酒,肯定要被發現是酒駕,就想著怎麼幫幫朋友。

於是,王某扶起邵某的摩托車,騎到了旁邊賓館的停車場,停好車後回到事故現場。

此時,騎電動車的女子已經打電話報警,交警趕到後,王某就向交警作證,說邵某是步行的,是騎電動車的女子撞了邵某,對此邵某沉默以對。

騎電動車的女子丁某十分氣憤,堅持說自己是被邵某騎的摩托車給撞的。

被發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事故現場並沒有摩托車,雙方說法明顯不同,交警對邵某進行繼續調查,在交警教育下,邵某承認是自己騎的摩托車撞到了電動車。

之後,邵某被帶到普陀交警大隊做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而王某這邊,當時他把邵某的摩托車騎去附近藏匿,解釋稱,是為了幫邵某逃避責任。但是交警調查發現,王某並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且酒精呼氣測試結果也屬酒駕。

受傷的丁某,經過傷勢鑑定,為輕傷二級。普陀交警對這起交通事故作出了事故認定,邵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從人行道駛入非機動車道,未讓本車道車輛優先通行,負事故全部責任,丁某無責任。

「普检说案」醉驾10米也判刑!普陀一男子只讲义气不顾法,栽了

案發後,邵某賠償了丁某3.1萬餘元。

醉酒駕駛10米也構成危險駕駛罪

今年3月6日,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王某犯危險駕駛罪、包庇罪,邵某犯危險駕駛罪,向普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4月,普陀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的行為已經分別構成危險駕駛罪和包庇罪,一人犯兩罪,數罪併罰,判處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邵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1個月、罰金2000元。

對此,王某表示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王某認為,從事故地點到酒店停車場,僅10米的距離,他騎車過去路程太短,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本月上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法院認為,雖然王某駕駛的路程僅為10米,但其採取了在道路上酒後駕駛機動車到賓館停車場的行為,路程遠近不影響危險駕駛罪的構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