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遛狗打人者被刑拘,你覺得應該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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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尋釁滋事,非常合理合法


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

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這是法律規定的,一切以法律為準,個人不能隨意猜測,會誤導他人。

個人認為對當前城市狗患問題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去管理,文明養狗,哪些地方可以遛狗哪些地方禁止遛狗都應有明確規定,加上日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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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小區遛狗不栓繩,母親為保護孩子驅狗卻兩度造暴打,簡直十惡不赦

2018年11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餘杭警方接到了一起群眾報案稱:餘杭區倉前街一小區有人打架。經過了解查證,在11月3日晚上19時20分左右,徐某(34歲,女)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3歲女兒,6歲兒子)在倉前街散步,遇到金某(31歲,男)和女友謝某(24歲,女)在小區遛狗。然而狗並沒有栓繩,在這個期間,金某的狗有追逐徐某的孩子,徐某為了保護孩子安全,驅趕了小狗,因此雙方發生爭執,金某更是在隨後將徐某推至汽車引擎蓋上毆打,在場群眾在勸離之後,金某再一次上前毆打徐某,這一次是騎在徐某身上打其腦部致徐某受傷。



一、小區遛狗不栓繩,是對別人安全的不負責

小區遛狗的情況我們其實見怪不怪,但是我們小孩子也多是在小區玩耍。我們不管說小狗大不大,兇不兇,不栓繩其實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不僅僅是小孩,對於大人是一樣的,不可否認的是很多大人一樣害怕這種沒有栓繩的小狗。其次,不栓繩的小狗隨處大小便,主人就算會清理糞便也不一定能夠及時處理,這對於小區環境來說也是很不好的一種做法。


二、兩次動手打人行為,行為惡劣

作為一個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驅趕狗我認為是一個很正常的行為動作。發生爭執可以理解,所謂“打狗看主人”,但是作為一位年輕力壯的男士對女士大打出手就已經讓人怒不可遏了,而在旁人勸開之後再次大打出手,可以說是很讓人不能接受了。不知道您對這件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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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覺得對於此事件應該從重處罰

1:出門遛狗不帶牽繩本身就是不對的

2:狗嚇到了小孩作為母親保護小孩嚇唬狗是沒有錯的

3:作為狗主人應該第一時間把狗趕走而不是衝小孩母親發火

4:就算小孩母親碰到你的狗了你也應該道歉而不是打小孩母親,還是接二連三的下死手導致人家手指骨折達到輕傷級別,這都能算故意傷害了

5:事情發生了不露面不道歉不賠償更是錯上加錯,現在就算是得到了諒解也應該從重處罰,讓他對自己的錯誤買單,最重要的一點他居然歧視外地人,杭州沒有外地人你能建設的這麼好?

以上就是本人的觀點,同意的給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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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人性質,犯罪性質特別惡劣,社會引向特別巨大,特別巨大的原因是有兩小孩在,還把孩子都推到後面了,而且當著這麼小的幼兒面前暴力犯罪,第一故意尋畔之事罪,第二把人打傷骨折了,故意傷害罪罪,第三在公共場所而且在幼兒面前暴力打人,就是暴恐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年還是安最低刑期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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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提問者的描述,狗主人二次打人顯然不對,已失去了理智,並且致孩子媽媽骨折,行為更加嚴劣,現已被當地執法部門刑拘。

他的行為實屬可恨,該負的責任必須由他來負,丟文明養狗人的臉。

他該判什麼刑,應該根據事實依據(真正的歐打原因),還有當事人(孩子媽媽的傷勢恢復及態度,如果他賠償適宜,孩子媽媽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話,可以從輕處理,如果孩子媽媽執意追責,那就由國家法律量刑)。

不管怎麼說,對他嚴重處罰還是應該的,為的是讓他長記性,為的是教育其他養狗人尊重他人,文明遛狗,別讓這樣不文明的、不理智的個別養狗人損壞其他文明養狗人的聲譽。

……。

出門遛狗牽好你手中的文明繩、生命繩、安全繩,可以勉去許多沒必要的麻煩,可以減少許多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可以使你的狗生命安全,他人孩子身心健康,……。牽繩非常重要!希望每一位狗主人務必自覺遵守!

如果自家狗嚇到別人家的小孩時,希望狗主人儘快跟人道歉,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求得人身平安,人類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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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就是孩子的天,尤其對未成年的孩子來講!!看過這個視頻的截圖,杭州遛狗的金某某未給狗拴狗繩,狗狗追咬一6歲的男孩子,受到孩子母親的訓責後,金某某不反思自己行為的不當,反而當著兩個未成年孩子(一個6歲的男孩子,3歲的女孩子)的面公然襲擊孩子的媽媽徐某,給孩子的心靈會造成很大的傷害,心理帶來恐怖的陰影。一則,從行為看,金某某的行為與狂犬病發作絕無二異,希望有關部門對其健康狀況進行檢查,同時,將其收監關押接受勞動教養;二則要負擔徐某的治療費、誤工費及徐某一家的心理創傷補償費;三則讓金某提供自家狗狗的檢疫證明和疫苗注射證明,如無法提供,建議將其狗狗送到當地動物收容所,剝奪金某與謝某對狗狗的監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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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現在這個世界狗杖人士。難道人不如一條狗?。你因為你的狗打傷人,就是惡意傷人。坐三年牢便宜了。好好反思。因為一條狗把自己送進牢房,吃牢飯。狗會不會幫你賺錢彌補你牢裡之災。狗可以養。要分清它不是人,是畜牲。你打傷人你就要受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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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蹓狗打人一事,是一件民事糾紛,只能根據被打人傷情和醫療費情況,給予經濟補償,根本達不到判刑的標準。現在一些恨狗人失去理智。前幾天殺了一家三口的兇徒,他們要求無罪釋放,並稱之為民族英雄,而對這個只是打人的,卻要求重判。這反映了他們視嚴肅的法律問題為兒戲,又反映他們毫無底線,隨心所欲,想怎麼著就怎麼著,無法律意識,無善惡標準,並且事事妄圖綁架政府機關和法律執行機關,太狂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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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一個視頻,兔媽媽生幾隻兔寶寶被蛇圍攻,兔媽媽不惜生命衝上去和蛇搏鬥,保護它的孩子,動物都知道保護孩子了,何況是人,試問天下有那個父母願意看著自己的孩子被狗滿大街的追,像這樣蠻狠無裡的遛狗人,個人認為少了三年就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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