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手術的時候有沒有可能被醫院私自摘除腎臟?

陳永恩


一個腎能存活下來的例子並不是沒有,但是將少了腎的原因怪在醫療結構,那就有些牽強了。單側的腎不發育在活產的嬰兒中一千萬例有一例。這樣的孩子是能夠生存的。問題是這樣的男性常合併單側的睪丸發育不良或者缺失,也有併發尿道下裂的情況。女性則常合併卵巢或輸卵管的缺如,子宮發育不良或者陰道不發育。

可以說這樣的孩子能夠正常生育的確是一個非常值得慶幸的事情。但是生了孩子卻把一側腎臟缺失的問題怪在婦產科,那就太高看為您施行剖宮產的大夫了。腎移植的手術難度係數高出剖宮產兩個等級。剖宮產是二類手術,而腎移植是四類手術。由於手術的部位明顯不同,麻醉的選擇方式也是不一樣的。對於剖宮產,麻醉方式就簡單一些,並不需要全麻,孕婦可以在有知覺的情況下看到孩子的娩出。對於技藝嫻熟的剖宮產大夫,半個小時就可以搞定。但是要讓婦產科大夫做腎移植,她們會先哭一下然後遺憾的告訴你,切口沒有開對。子宮下端剖宮產的刀口離腎還有一大截的距離呢,您讓我做腎移植,臣妾做不到啊!這張圖能夠看到兩者距離有多遠了吧?兩者之間隔著各種腸管,換您來操作,是打算把腸管也切斷麼?更何況一間手術室裡這麼多人,眾目睽睽之下你能夠變戲法一般的把這個腎給變沒了?那摘腎的目的又是什麼呢?沒有必須的保護措施,將摘取的腎妥善保存起來,那做這個手術的目的又是什麼呢?只能說這樣的操作是匪夷所思,異想天開。


兒科恩銘


不可能!

1.醫院嚴格的核對政策。麻醉醫生、手術室護士、手術醫生,他們得同流合汙、沆瀣一氣,共同實施犯罪並嚴格保密,一旦東窗事發,就是革職、坐牢的份,你想想,哪個醫生護士有這個賊膽?

2.就算有賊膽,也基本沒有實施條件。剖宮產切口是下腹部,雙腎在腰部,平時取腎要在後腰部取切口。子宮和雙腎隔得山長水遠,要在剖宮產的同時取個腎,產科醫生做不到啊!


3.一般剖宮產手術一個小時內,打半麻,病人是清醒的,取腎少說要好幾個小時,剖宮產的麻醉鎮痛沒法維持取腎,而且其間還得換體位,完全沒有作案條件。

作為一個婦產科醫生,你讓我做剖宮產,輕鬆搞定。讓我取腎,臣妾做不到啊!找別的醫生來取,臣妾不敢啊、時間不允許、麻醉不允許啊啊啊啊!做不到啊啊啊啊!


婦產科小超人


我雖然做了n 多臺剖腹產,但是你讓我去摘除腎臟,我覺得我還真沒這個本事。題主是不是看朋友圈裡面的偷孩子摘內臟挖眼睛的謠言看多了,把自己的腦子也看迷糊了?!

一臺手術最起碼五個人,一個麻醉師,兩個醫生,主刀和助手,一個器械護士,一個巡迴護士,讓這些人串通一氣,給你剖孩子的時候順便把腎拿出來,你覺得可能嗎?而且,摘除腎臟不是颳了幾根汗毛,你會沒有一點感覺?用腳後跟想,也知道不可能吧!

腎臟這東西,是需要配型的,如果配型不成功,腎臟就是一塊沒用的肉,摘下來也是扔掉,你朋友可能天生就是孤立腎臟,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所以題主還是不要在這裡發散思維了,感覺再說下去,就可以發一篇朋友圈新謠言了,題目就叫:

震驚!黑心醫院偷摘腎臟,一覺醒來腎沒了!快快轉發,避免更多人受害,功德無量!

腦子是個好東西,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有。


婦產科女司機


首先來看一下剖腹產手術、腎切除手術的切口位置:

上圖是剖腹產手術的切口位置,要麼是腹部正中切口,要麼是在中線位置偏左或偏右的平行線切口,要麼就是恥骨上(緊貼陰毛的位置)切口。其中第三種因為疤痕位置很低,穿泳褲/內褲可以擋住,所以目前為止是最流行的切口位置。

這是腎切除術的切口位置,在身體側面,緊貼著肋弓下緣。

這是由腎臟和子宮位置決定的:

腎臟位於腹部的較高位置,而子宮則位置很低。如果說通過剖腹產的切口去摘除腎臟,要跨越20cm以上的距離,跨過腸子、大血管的阻隔,根本是不可能的。

誰也不會傻到用這個切口去摘除腎臟。


那麼題目中描述的這位患者為什麼發現只有一個腎臟呢?有以下幾種可能:

1.先天性孤立腎:生下來就一個腎臟。這種現象雖然不多,但統計發現每1000至1500例出生兒中有1例獨腎,概率大概在千分之一左右。

2.腎梗死:某些極端情況下,腎臟動脈可能被血栓堵死,造成腎臟失去血液供應而萎縮壞死。

3.腎積水:有時候輸尿管結石可以引起尿路積水,久而久之腎臟由一塊肉變成了一個水球,最後腎臟功能喪失,最終皺縮成一個小團塊。

(2和3一般可以歸為無功能腎)


最後,不要動不動就陰謀論懷疑醫生偷了你的腎,真夠了......


菲利普醫生


這個是絕對不可能的,同時這種情況有合理的解釋。

我們不考慮法律或者道德的原因,只說說實際的情況。

首先,髒移植手術必須在配型成功後才能進行,這個配型不僅是血型相配,實際上我們說的血型是紅細胞常用的ABO和RH血型系統,而人體血型系統多達上百個,移植配型需要很嚴格的搭配,要保證白細胞血型系統等也相配,而腎臟取下來後只能保存很短的時間,難以直接找到買家。

其次,腎臟的手術必須在後腰部切口,刨婦產的手術是根本接觸不到腎臟的,如果從這個口把腎臟取出來,人也就乾脆直接解剖了吧。

最後,發現腎臟不見了,其實是在B超的時候沒有看到腎臟,但不代表腎臟沒有,最常見的是腎臟萎縮。有的人腎臟萎縮後在B超上就看不出來了,腎臟萎縮的原因很多,刨婦產能不能導致不好說。

總的來說,預期去懷疑醫生有沒有切除腎臟,不如趕緊找一下腎臟萎縮的原因,以便於減少更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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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營養師


可能道聽途說,添油加醋的爆炸性聳人聽聞的故事比較容易傳播,而科學驗證的客觀事實沒有人相信吧,所以才會有這樣荒謬的疑問!

剖宮產是在下腹部,一般採取的體位是平臥位,刀口取在恥骨聯合上一橫指左右10cm,裡面的切口是在子宮下段位置,剖宮產時間在一個小時左右。手術醫生為婦產科醫生。

腎切除手術,體位為側臥位。一般採用經第11肋間顯露途徑。因為腎為腹膜後器官,無法從平臥位前方入路。腎切除手術是比較大的手術,時間長達幾個小時,術中備血,對於泌尿外科醫生專業水平要求較高。

有這種疑問的人,大多數是那些健康女性剖宮產後,因為某種原因去做泌尿系B超堅持發現單獨腎,一側腎先天缺如。因為單獨腎完全代償泌尿功能,所以沒有症狀。所以只做過剖宮產就懷疑醫生所為。其實不然。這種病人先天單獨腎,還常常合併生殖道畸形,陰道完全性或者不完全性斜隔,單角子宮,腎缺如的那一側同時子宮角也不發育,輸卵管也缺如。所以叫做陰道斜隔綜合徵。


婦科龍醫生


於剖腹產術時,醫生私自把病人腎給摘除是基本不可能的,原因如下:

兩者手術開口位置、大小不一樣,醫生無法直接取出腎臟

腎臟於十二肋高度 ,豎脊肌外側,開口位置是後背,而子宮位置是腹腔的前下方,開口部位是小腹,開口的大小是不能將手伸進來完成腎摘除的,還有腎摘除手術必須結紮大血管、輸尿管。

麻醉時間不同

剖腹產通常是半麻,腎切除術為全麻。剖宮術大概一個小時以裡便可完成,半麻病人處於清醒狀態。而腎摘除術最少也需幾個小時,剖腹產注射的麻醉針無法維持腎摘除術,且還會出現換體位,不存在作案前提。

腎摘除術需多名醫護人員配合,醫生是無法私自將病人腎臟給摘除的

病人住院,會有影像檢查,之後由醫生做出診斷,手術前還需小組,科內及科間分別進行探討等,術前麻醉師會給病人會診,這樣病人的情況,差不多於醫務人員間屬於公開的。

患者進手術,需外科醫生、護士、麻醉師三方核對手術所有信息和預案,手術檯也有助手。手術結束會再進行一次三方核對,全部核對均需簽字,要是醫生擅自摘掉病人腎,需買通好幾個人才能行,所以這種可能基本沒有。還有醫生就算失誤摘掉病人有用器官,同臺護士、麻醉醫生均不會替其隱瞞,要不然屬於犯罪,只要正規醫院醫生是不會擅自摘除病人腎器官的。


光線醫生


沒有可能。

筆者作為一位在婦產科工作多年的醫生認為,孕婦在具有國家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就診,並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執業證書》的醫生接診、手術,是不會被醫院私自摘除腎臟的。

首先,私自摘除腎臟是醫療職業道德所不允許的行為,考取了《醫師資格證書》並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醫生都具有自身的職業操守,不會肆意妄為;

其次,私自摘除患者器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所禁止的違法行為,正規醫療機構的合法執業醫師局域基本的醫療法律知識,不會故意違法;

再次,在進行剖宮產手術的同時進行腎臟切除術的手術難度頗大,醫生在進行剖宮產的過程中關注胎兒和母體安全已實屬不易,若需要同時切除腎臟需要極高的手術技巧,甚至可能需要改變患者的體位,重新確定手術入路並消毒、操作,不會輕易得逞。

綜上所述,孕婦去正規醫院履行正常就診程序,如果的確有剖宮產手術的指徵,醫生會進行手術,並不會被私自摘除腎臟。


產科佳育苓蘢


很多人回答了包括剖腹產手術時間短、局麻不是全麻、婦產科醫生無摘腎技能、手術切口不符合等…我相信已經完全打消了題主的疑慮。


另外我還想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這個問題,就是哪怕手術時間長、全麻不清醒、切口在腎旁邊等,醫生也不會幹出這種事情來。

一臺手術起碼四個人,主刀、助手、護士、麻醉,如果其中一個人要摘腎,其他三個人是必然知情者,那就必然是分錢而不是獨吞。那一個人能分多少錢,兩三萬差不多了吧?


四個受過良好教育、有穩定職業、收入一般會穩定上升的人,會為了兩三萬而冒著坐牢+賠錢+丟工作的風險而集體幹這事嗎?

會不會臨時起意?也不會。這還跟搶劫或偷竊的一竿子買賣不同,這巨大的風險不是僅僅在於病人手術期間或住院期間,而是伴隨醫生的一生的風險。畢竟,病人術後常常會多次複查,那就意味著隨時會找上門來,手術者在手術記錄上的白紙黑字是抹除不了的。

有沒有發現,以往的偷腎門、八毛錢治療先天性巨結腸等較大的醫療新聞,最後無一例外全部反轉?

請多給醫務人員一點信任吧。


健身有乾貨


就這個問題本身而言,這種可能性是不存在的。首先剖宮產手術的切口要摘除患者的腎臟非常難,再次醫生也不敢私自摘除患者的腎臟。

你朋友體檢發現少了一個腎,很大可能性她本身就是孤立腎,這樣的情況臨床還是有一定幾率碰到。還一種情況是她一側腎臟本身有問題,已經萎縮的找不到了(這樣更不常見)。


一臺手術這麼多人,怎麼隱瞞?

把這個話題引申一下,外科醫生會不會偷偷的摘除患者身體裡的某個器官呢?大家肯定擔心這個。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要把一臺手術的流程給大家講述一遍。患者住院後首先要有相關影像檢查來證實某個疾病,然後醫生下診斷。手術前根據手術等級要小組討論,科內討論,科間討論,全院會診討論等。術前麻醉醫生還要會診患者。所以患者的病情特點基本上在醫務人員間是公開的信息。

我沒有理由替別人承擔罪責

患者進入手術間後要三方核對患者手術的全部關鍵信息和手術預案。核對三方是外科醫生,巡迴護士,麻醉醫生手術檯上還有洗手護士和手術助手(1-3人或更多)。手術結束後還要再次三方核對,所有核對都要簽字(形成法律效力)。如果外科醫生存心要偷偷摘除患者器官,他一定要買通其他5個人左右才可以。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如果外科醫生因為失誤摘除了患者有用器官,同臺的護士和麻醉醫生不可能會同意隱瞞事實,因為隱瞞就等同於犯罪,承認失誤只是外科醫生的醫療事故。而且事故跟同臺的護士麻醉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要去把責任拖到自己身上呢?再者外科醫生如果出現這樣的錯誤,護士和麻醉醫生一定不會籤安全核查單並會向醫院彙報。

最後要說的是任何正規醫院的醫生都不可能獨自做到摘除患者重要器官,也不敢去這樣做,因為這樣的行為會100%的被人知道,所以大家完全不用擔心在正規醫院丟失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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