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這2本證以後會很有用,沒辦理的趕快辦,年後不辦理

大家都知道,現在農村發展越來越好,管理也越來越規範了,像建房子開養殖場等行為都有了嚴格的規定,不能隨心所欲,想怎麼搞就怎麼搞。管理規範的另一個體現就是證書話,以前可能房子是你自己建的,所以就是你的。這塊地你祖祖輩輩都在耕耘,所以擁有使用權,但以後可就不是這麼算的了,有證書才能證明是你的。

農民這2本證以後會很有用,沒辦理的趕快辦,年後不辦理

第一個、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

據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介紹,為了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業部還同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檔案局通力合作,成立了全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部門分工、確定試點地區等重大問題作出部署。同時抓緊建章立制,制定出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等3項行業標準,聯合國家檔案局下發了檔案管理辦法。目前,中央財政設立了確權登記頒證試點的專項資金,並及時撥付了2014年試點經費,農業部也舉辦了多期培訓班,充實人員力量,強化人才隊伍保障。

農民這2本證以後會很有用,沒辦理的趕快辦,年後不辦理

第1條 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辦法。

第2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

農民這2本證以後會很有用,沒辦理的趕快辦,年後不辦理

第3條 承包耕地、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從事種植業生產活動,承包方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應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予以確認。

第二個、宅基地使用權證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的確權問題,雖然《物權法》已有相關規定,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由於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築物無法與土地分割的實施,造成宅基地相對應的房產證沒有實際用途--無法像國有土地上的房產一樣,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其實際收益。

農民這2本證以後會很有用,沒辦理的趕快辦,年後不辦理


宅基地證,即"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所以,今年的土地確權最關鍵的一年,這兩個證件都是非常重要的,幹什麼都要趁早,大家可以轉發給身邊的人,不要讓大家吃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