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所選址中關於防水的應對措施


變電所選址中關於防水的應對措施


一、相關規範要求

國家標準《20kV及下變電所設計規範》GB 50053-2013對變電所的選址的規定:“2.0.1 變電所的所址應根據下列要求,經技術經濟等因素綜合分析和比較後確定:

1 宜接近負荷中心;

2 宜接近電源側;

3 應方便進出線;

4 應方便設備運輸;

5 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或高溫的場所;

6 不宜設在多塵或有腐蝕性物質的場所,當無法遠離時,不應設在汙染源盛行風向的下風側,或應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7 不應設在廁所、浴室、廚房或其他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處,也不宜設在與上述場所相貼鄰的地方,當貼鄰時,相鄰的隔牆應做無滲漏、無結露的防水處理;

8 當與有爆炸或火災危險的建築物毗連時,變電所的所址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GB 50058的有關規定;

9 不應設在地勢低窪和可能積水的場所;

10 不宜設在對方電磁干擾有較高要求的設備機房的正上方、正下方或與其貼鄰的場所,當需要設在上述場所時,應採取防電磁干擾的措施。

2.0.4 在多層或高層建築物的地下層設置非充油電氣設備的配電所、變電所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有多層地下層時,不應設置在最底層;當只有地下一層時,應採取抬高地面和防止雨水、消防水等積水的措施。

2 應設置設備運輸通道。

3 應根據工作環境要求加設機械通風、去溼設備或空氣調節設備。”

二.變電所處於不利條件下的防水對策

1. 頂部有用水點

在實際工程設計中,變電所通常會被設置在地下車庫,對商業建築來說,變電所選址因種種原因,往往難以完全避開設置在用水點的區域下方。這種情況下,圖1為一種做法,供參考

變電所選址中關於防水的應對措施


圖1

請注意的是:夾層一定要設置溢流孔,否則在上部房間漏水時,夾層成了蓄水池。

2. 靠建築物外牆或與用水房間貼鄰

變電所貼建築外牆時,當室外水位較高或室外為水塘、水池之類,這種情況不能貼鄰外牆,建議變電所和外牆之間設通道。否則建議採用雙牆做法(即增設一道防水牆體)。

當貼鄰為衛生間、浴室時,可採用雙牆的做法。

當變電所頂部為室外地面時,建議變電所頂部樓板室外要找坡利於排水,並採用其他加強防水做法。

上述情況,均應在變電所內部地面設找坡匯水,當變電所不是最底層時,可將積水排至下一層。當變電所為最底層時,在變電所外貼牆設置排水坑。

除上述做法外,變電所需要設置防水門檻,當處在最下層時,建議地面抬高400mm以上,或者做夾層,將配電設備整體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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