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通報縣區1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靖遠縣永新鄉原副鄉長段芝學在退耕還林驗收審核工作中翫忽職守問題。2007年,段芝學任永新鄉退耕還林驗收審核工作組副組長時,發現永新村退耕還林面積全部整合在村幹部個人名下,段芝學向時任縣林業局局長張某某(死亡)彙報後並按其指示將補助資金兌現,導致96.91萬元退耕還林補助資金被村幹部(另案處理)貪汙,案發後追回贓款43萬元,造成經濟損失53.91萬元。段芝學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

2.靖遠縣永新鄉九隊村村委會主任李進聰精準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2017年1月,李進聰在任永新鄉九隊村村委會主任後,未主動將其父母從建檔立卡系統中申請剔除,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李進聰被誡勉談話。

3.靖遠縣東昇鎮唐莊村村委會主任萬治金、村文書王濤忠二次分配、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1年,萬治金、王濤忠將38戶23.9萬元危房改造資金二次分配給75戶建房戶,並截留危房改資金1.94萬元,用於其它費用支出。萬治金、王濤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唐莊村黨支部書記吳祥民被警示談話。

4.會寧縣黨家峴鄉上秀村黨支部原書記楊士榮、王生榮、村委會原主任劉治太、原村文書李結平虛報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10年至2017年,楊士榮、王生榮、劉治太、李結平在本人或其親屬名下虛報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共計43800元,其中17130元用於村址及村級道路維修等費用支出;同時,還存在違規評定低保、二次分配低保金等問題。楊士榮、王生榮、劉治太、李結平四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5.會寧縣侯家川鎮黨委原書記馬榮昌違規決定套取挪用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馬榮昌召集相關會議違規決定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6萬元,用於兌付旅遊開發項目徵地補償款。馬榮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侯家川鎮原鎮長馬宏江被誡勉談話。

6.會寧縣老君坡鎮張川村黨支部原書記蘇建璋、村委會原主任曹桂林、原村文書曹學峰在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2013年至2014年,蘇建璋、曹桂林分別在其妻子名下違規領取低保資金9828元、8190元;2014年7月,蘇建璋、曹桂林、曹學峰違規將曹學峰親屬(財政供養人員)納入一類低保戶,違規領取低保金14016元。蘇建璋、曹桂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曹學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7.會寧縣劉家寨子鎮劉寨村黨支部原書記楊海彥在低保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問題。2013年,楊海彥履行職責不到位,對全村低保發放工作監管不力,致使該村個別農戶分攤低保資金。楊海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景泰縣紅水鎮大咀子村黨支部原書記龔恆祥、原副書記王玉新虛報冒領低保資金問題。2009年,龔恆祥、王玉新虛報本村已搬遷至外地的農戶為低保戶,冒領低保金、一次性生活補貼共計20000元,用於支付村級渠道及其它基礎設施建設等費用。龔恆祥、王玉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景泰縣蘆陽鎮蘆陽村黨支部原書記李進平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12年,李進平安排蘆陽村城區片組長張好柱將24戶低保戶19200元冬春救災款收回,用於支付村文化廣場建設施工欠款。李進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好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景泰縣上沙沃鎮上沙窩村黨支部書記費生祥在危房改造資金髮放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2年,費生祥任村委會主任期間,履行職責不到位,對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審核把關不嚴,導致1戶村民重複享受補助資金13500元。費生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平川區黃嶠鎮神木頭村黨支部原書記劉建鵬違規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2006年至2017年,劉建鵬虛報退耕還林面積252.1畝,累計套取補助資金23.94萬元,主要用於發放村社幹部工資補貼。劉建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12.平川區黃嶠鎮嶠山村黨支部原書記劉瑞仁虛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2006年至2017年,劉瑞仁虛報退耕還林面積162.4畝,累計套取補助資金18.65萬元,主要用於發放村社幹部工資補貼。劉瑞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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