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紀委通報2017年十大有影響力案件

内蒙古纪委通报2017年十大有影响力案件

中新網呼和浩特1月18日電 (張林虎)18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內蒙古2017年十大有影響力案件。

內蒙古紀委副書記陳繼清通報十大有影響力案件包括:鄂爾多斯市政協原主席王鳳山嚴重違紀案、巴彥淖爾市原副市長賀福寶嚴重違紀案、內蒙古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溫建華嚴重違紀案、政協第十一屆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趙錦嚴重違紀案、內蒙古質監局原局長張海順嚴重違紀案、內蒙古黨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梁立軍違紀案、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宏河鎮黨委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赤峰市寶馬礦業公司“12.3”安全事故追責案、全區環保問題追責案、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賽罕分局原黨支部書記雲建中嚴重違紀案。

記者注意到,在這些案件中,除鄂爾多斯市政協原主席王鳳山、巴彥淖爾市原副市長賀福寶等官員嚴重違紀案這些“常規”案件外,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宏河鎮黨委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也位列其中。

内蒙古纪委通报2017年十大有影响力案件

據瞭解,2017年,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宏河鎮黨委召開的兩次專題民主生活會存在不按照程序召開會議、對照檢查材料造假、不如實上報會議情況和整改不嚴肅問題。內蒙古紀委責令清水河縣紀委給予宏河鎮黨委書記雲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喬志勇和鎮紀委書記康義黨內警告處分,對鎮黨辦主任高升批評教育,責令上述人員作出深刻檢查。同時,責令清水河縣委、紀委、組織部分別向呼和浩特市委、紀委、組織部作出書面檢查,清水河縣委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在民主生活會上認真對照檢討。

此外,赤峰寶馬礦業公司“12.3”安全事故追責案同樣備受關注。據悉,2016年12月,赤峰寶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後,內蒙古紀委監察廳問責33人。

內蒙古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王月勝表示,2017年內蒙古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88個、給予黨政紀處分526人,是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內蒙古查處問題和人數增速最快的一年,這也持續釋放出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據介紹,2017年全年內蒙古共立案“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2454件,處理5162人,給予黨紀行政處分2684人,移送司法機關283人,通報典型案例129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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