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在時,被拆遷人該如何做好動遷談判?

在如今的土地房屋徵收拆遷項目中,徵收方與被徵收人之間往往處於嚴格的對立面,似乎雙方利益只有此消彼長、你死我活這一種殘酷關係。但實際上這並不是徵收拆遷概念最初產生的目的,而是法制建設的重大倒退。只有重新讓徵地拆遷行為迴歸到法律制度規束框架內,才是解決雙方矛盾的最根本辦法。

故而,京尚拆遷律師一直認為,激化雙方矛盾、讓雙方處於火藥味極濃的對立關係,並不是拆遷維權應有的模樣。雙方能在法律權利救濟程序的輔助下,意識到雙方應當是互相配合、彼此扶助的關係,能夠心平氣和地在談判桌上解決矛盾爭議,才是拆遷維權的精髓。

介於很多被拆遷人對延請律師幫助自己進行維權仍持有懷疑態度,同時部分地方政府徵收拆遷主管部門出於種種考慮,也常會要求與被拆遷人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協商,為了避免以上兩類情況下被拆遷人會在談判中“吃悶虧”,京尚拆遷律師今天就來為大家總結幾點拆遷談判機巧,希望能為有需要的被拆遷人有所幫助。

律師不在時,被拆遷人該如何做好動遷談判?


機巧一 主動說“法”

行政法本身就是為控制行政權力、保障公民權利而存在的,是被拆遷人在面對公權力傾軋時應當妥善利用的一面堅實“護盾”。在與拆遷方進行談判時,被拆遷人也要隨時將自己置於法律保護的“金鐘罩”中,主動將雙方的爭議和矛盾拉入法律框架內討論。

換句話說,被拆遷人不要因為對方是“官”自己是“民”,就盲目認為對方一定是金口玉言,自己無從辯駁。被拆遷人依法獲得合理拆遷補償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是拆遷方可以任意剝奪的。

如果對方強行要求你接受明顯不合理的補償安置條件,被拆遷人是可以拒絕並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自己的異議、提出自己的合理訴求的。如果在談判中對方用公權力、政府政策等“壓人”,被拆遷人完全可以根據徵收拆遷相關法律法規有理有據地反駁。

同時,為了在談判中儘量爭取主動地位,被拆遷人可以主動向對方詢問徵收拆遷項目的合法性信息,如是否具備徵地審批、農用地轉用審批文件;相應的公告和聽證工作是否有依法開展等。

說到底,拆遷談判也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在博弈拉扯過程中,被拆遷人要讓拆遷方意識到,自己是知法懂法並一定會依法爭取和維護自己的權益的,這樣對方在給出拆遷補償條件時,自然也會謹慎斟酌,不敢輕視被拆遷人。

當然,京尚拆遷律師必須要提醒被拆遷人的是,我們所說的爭奪談判主動權,並不意味著被拆遷人要和拆遷方搶奪話語權,一味滔滔不絕地將自己的想法都和盤告訴拆遷方,拆遷談判中,話不在多,在於抓住重點,巧妙將話題引向有利於被拆遷人瞭解拆遷項目相關信息的方向。

律師不在時,被拆遷人該如何做好動遷談判?


機巧二 不要露怯

很多被拆遷人可能會問:我們只是平頭老百姓,對法律、對相關政策本來就不瞭解;而徵收拆遷工作人員每天都在接觸這些,我們和他們談法律,不是自己往坑裡跳嗎?

京尚拆遷律師建議被拆遷人從以下三點出發,先打消自己的顧慮,給自己更多的信心:

首先,鑑於徵地拆遷領域的現狀如此,在被拆遷人發覺雙方無法就拆遷補償條件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時,主動學習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已成為被拆遷人無可迴避的選擇,會讀到這篇文章,一定也是因為在緊張地做維權準備工作,在這個過程中,被拆遷人已經積累了很多有用的知識;

其次,如果被拆遷人已經延請律師介入幫助維權,那麼在與拆遷律師溝通的過程中,也可以向律師請教相關的法律知識,掌握自己維權的相關情況,對於和拆遷方的交涉中應該說什麼、不能說什麼,也會有一定的瞭解;

最後,拆遷談判不是專業學術討論,雙方不會深入探討相關法理及法律適用問題,被拆遷人只要能夠知道有哪些法律規定支持自己維權,並堅守住這個底線就可以了,不需要因為相關法律知識知之不多就在拆遷方面前有所畏懼。

總而言之,被拆遷人在自行與拆遷方進行談判時,一定要穩住自己的情緒,不要“露怯”。雙方在進行拆遷協商談判時是平等的,拆遷方也必須尊重被拆遷人依法應當受保護的權益。如果有拆遷方違法侵犯被拆遷人的權利,也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律師不在時,被拆遷人該如何做好動遷談判?


機巧三 不要輕信對方的威脅

行政案件有“民告官”的特殊屬性,這一標籤的存在常常會使被拆遷人產生壓力感。擔心自己與公權力對抗會被打擊報復,使得很多被拆遷人不敢與拆遷方唱反調。

尤其是部分地方政府在徵收拆遷動員過程中,會明示暗示被拆遷人如果請律師、打官司,將會承擔一定的不利後果,如事業發展會受到影響,或在辦理一些行政許可的過程中會受到阻礙等。

對於這個問題,被拆遷人應該明白的是,行政機關和法律本身是為保障公民權利而存在的,剝奪被拆遷人合法權利的違法行為才是不被允許的。如果被拆遷人因為拆遷方的威逼要挾就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才是真正在承受“打擊”。

對於拆遷方在與被拆遷人協商談判過程中有類似語言威脅情形的,被拆遷人要勇於表達自己的維權決心,拒絕因拆遷方的違法行為預警妥協。必要時被拆遷人可以通過錄音等方式保留證據,一旦後續發生違法強拆行為,也可以作為證明責任主體的輔助證據。

京尚拆遷律師常常會像擔心學生上考場的老師一樣,擔心被拆遷人在獨自坐上談判桌時會因為緊張、膽怯等“發揮失常”。但在拆遷維權這條路上,被拆遷人很多時候仍舊需要學會獨立應對侵權者的出招。

被拆遷人一定要努力汲取相關法律維權知識,隨時隨地做好取證存證的準備。一定要把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對於難以應對的狀況,先避其鋒芒,多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建議,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理智、依法開展維權活動。

如果被拆遷人在自行與拆遷方進行談判時不夠順利,或未能有效地將自己的意見和訴求傳達給對方的,也可以在後續啟動相應維權法律程序後,搭建更穩固的談判平臺,在律師的幫助下爭取自己滿意的補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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