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的時候,只過戶工商法人沒有過戶稅務法人,被稅務局認定自己走逃了,該怎麼辦?

北漂中年大叔


工商執照變更了法人,卻沒有變更稅務登記上的法人,出了問題怎麼辦?

稅收裡的那些事之法人變更。怎麼說呢,稅收裡的事沒有小事,稍有不慎可能就是涉稅問題。問題裡描述的情況,我恰巧遇到過,最後也妥善解決了。雖然我只是見證者,但希望可以給你提供一些借鑑。



問題回顧:

公司轉讓,法人由A變更為B。這裡涉及到兩次法人變更:①去市場監督管理局變更法人②帶著變更之後的營業執照去稅務局變更稅務登記上的法人信息。也就是說,要分別去市場局和稅務局變更。這是因為雖然三證合一,但是稅務和工商的信息沒有實現自動同步,仍然需要人工去辦理登記。這個情況好多人都可能忽略了,導致工商信息和稅務信息不一致。

問題裡的公司,去了市場局法人由A變更為了B,但是稅務登記信息沒有變更,法人還是A。公司轉讓之後,實質上和原法人沒有任何關係。但是,公司後來涉及到虛開發票等涉稅問題,公司相關責任人無法聯繫,被稅務局認定為走逃戶,登記為非正常戶。公司一旦被認定為非正常戶,公司法人就會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在稅務局辦理其他涉稅事項,影響很大。總而言之,因為沒有及時變更稅務信息,原來的法人A屬於“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處理辦法:本著“實質重於形式”的處理原則,原來的法人A不應該被列入黑名單。我遇到的這種情況最後是這樣處理的:

①向稅務局證明法人已經由A變更為了B,B才是真正的法人。當事人到工商局打印了“企業基本註冊信息查詢單”,由市場局加蓋了業務公章。查詢單裡有一項變更信息,清楚的記錄著法人已經由A變更為了B。

②向稅務局申請將公司的法人變更為B。這個過程遇到了無法繞開的問題:公司列為非正常戶,法人是無法在稅務局前臺變更的。這是金稅三期系統的強制監控,縣級、市級稅務局都無法操作。經過當事人的積極溝通,稅務局提交了一條運維工作流,層層轉交給省局。由省局直接在後臺變更。最後,原來的法人A成功的從黑名單移出。這期間歷時好幾天,一波三折,總算是圓滿解決。

所以,稅務上的事絕對沒有小事,需要大家做足功課,認真對待。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文:稅裡稅外


稅裡稅外


工商變更走的是正常手續嗎?

一般工商變更法人後,由原公司法人和新公司法人親自帶身份證,營業執照原件等去工商局登記變更。變更後收繳原營業執照,簽發新載新法人的執照。

變更後,在規定時間內,新法人依法需要向稅務局備案。我們這邊舊法人不需再去稅務局了,由新法人去。

如果您走的工商正常程序,建議您去稅務局說明情況,現在五證合一的,工商信息會反饋到稅務局的,看能不能消除您的不利影響。

如果不能,只能解非,該配合的配合,採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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