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舊住宅加裝電梯 「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可申請且不收地價

9月4日下午,深圳市市政協分別就《關於深圳最大的圍屋群落保護和活化利用的提案》《關於務實推進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提案》以及《關於深圳創建無障礙城市的提案》等3組監督性提案的辦理情況進行評議。

老舊住宅加裝電梯需取得所有業主同意,這也是實施起來最大的難題。因此,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管理規定》進一步放寬了申請資格、簡化相關審批程序,明確將加裝電梯申請資格放寬到“雙三分之二”業主同意,也就是“經加裝電梯所在單元房屋專有部分佔本單元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本單元業主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可申請辦理加裝電梯規劃手續,不用辦理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暫不計收地價。(來源: 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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