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学习保密知识 增强保密意识

保密工作基本清单

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问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2.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传递承载国家秘密的载体,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在公共场所、或用手机或向家属亲友谈论国家秘密;

3.不得将国家秘密载体擅自带离办公区域,严禁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参加外事活动和参观、浏览、探亲、访友或者出入公共场所;

4.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上传输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5.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正在办理的涉密文件、事项的内容;

6.不得私自翻印、复制、摘录并外传秘密文件、资料、音像制品等;

7.不得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制发文件运转中,不得擅自复印、拍摄、传真文件审签件,不得将审签件转交无关人员传递,不得向无关人员告知文件运转情况及结果;

9.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应采取取出电池,或在会场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

10.撰写文章、书籍、接受境外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投寄涉及国家秘密的稿件;

11.不得将标有内部以上等级(含内部)的公文和政务信息在互联网上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

12.未经批准不得引带境外人员到保密部门、部位进行参观、采访、交流活动;

13.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14.不得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

15.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16.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17.不得在非涉密内网工作平台和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保存或打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18.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等;

19.不得将连接涉密网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20.不得对外泄露加密设备的型号、性能及构造,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涉密网络入口地址及口令;

21.要定期清理文件,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时归档、收存、销毁,不得将已作废的国家秘密载体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或者个体商贩;

22.涉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同等管理,须同时标注国家秘密标识;

23.调离、退休及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本岗位经管(办)的秘密文件、资料和使用的保密笔记本上交,或交单位作销毁处理,离岗时须填写一定期限内不失泄密的保密承诺书;

24.不得隐瞒泄密事件,发现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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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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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015年底,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境外网站刊登1份机密级国家秘密。经查,2015年12月,H市指挥部下发了1份机密级文件。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H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杨某从市委政法委领取文件后,当日下午转交人事科科长徐某,要求写出方案上报,徐某立即安排人事科科员周某撰写方案。当日下午,该院党办工作人员王某到人事科办公室,看到周某正在处理该文件,趁其不备,用手机偷拍了该文件,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好友余某。余某又转发给李某,李某将照片提供给苏某翻拍。12月8日,某境外网站刊登了该文件照片,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王某、余某、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苏某取保候审。有关部门对杨某进行了约谈;责令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当月职务津贴;责令周某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内部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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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2014年12月某日,某市市委办公厅保密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市委统战部保密员王某,请他尽快清退1份秘密级文件。王某放下电话,打开密码文件柜,发现本应在柜子中的文件已不翼而飞,顿时吓得面色惨白,六神无主。他马上向部领导和市保密局报告。随后,在有关部门找王某了解情况时,他只记得从市委办公厅保密室取回这份秘密级文件,在收(发)文件登记簿作了登记就直接交给部长谭某了,至于谭在看完文件后有没有退还给他,他没有印象了。对此,谭某也表示承认,但他也记不清是否将文件退还给王某。据王某回忆,市委统战部在此期间曾先后2次销毁文件资料,其猜测这份文件有可能被夹在其中一并销毁了,但无法证明。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谭某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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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保密工作》2016年第6期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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