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整治「三車」的目的是讓城市環境更美好

評論:整治“三車”的目的是讓城市環境更美好

麻辣·謝歌說事

近段時間以來,關於廣安交警整治城市交通、嚴查“三車”引發網民熱議並多有質疑與投訴。其間還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

評論:整治“三車”的目的是讓城市環境更美好


據四川新聞網廣安9月12日訊(辜羽金 文/圖)9月10日,廣安市嶽池縣交警大隊在轄區開展電動車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時,遭遇一電動車駕駛人阻礙執法。目前,涉事駕駛人龍某華(女,43歲,嶽池縣北城鄉人)已被嶽池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當日上午12時許,嶽池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九龍鎮上南街縣政府路口檢查時,發現一輛電動車違規加裝遮陽傘,當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在告知騎車人違法行為後對其進行了宣傳教育並要求其撤除遮陽傘,消除安全隱患。 面對民警的執法,騎車人龍某華極不配合,她先是對執法人員破口大罵,見民警不為所動,繼而又進行推搡,致一輔警倒地,並趁機打了該輔警一耳光。後龍某華被民警控制帶往轄區派出所調查處理。 經詢問,龍某華交待:她認為自己騎的是電動車,不是機動車,可以想怎麼騎就怎麼騎,加裝遮陽傘是為了出行方便,交警管不著,查她的車是給她過不去。遂對民警的執法心生不滿,故作出了暴力阻礙執法的舉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之規定,嶽池縣公安局以龍某華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對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謝歌以為,公安機關加強對“三車”整治,根本的目的在於讓城市環境更美好,同時也讓市民懂得秩序和規則的意義。其積極的因素在於:

一是消除安全隱患,降低事故風險。近期,全市公安機關堅持人、車、路協同共治的理念,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為抓手,全方位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各類交通安全風險交織疊加的情況下,有效維護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是防範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切實杜絕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該項整治只為努力創造安全和諧、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據廣安交警通報稱,自8月16日起,廣安城區的交警一大隊開展了對“三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三四輪車、摩托車)進行集中整治,在此之前,已進行過廣泛的宣傳和通報。

三,整治方法得當獲市民理解支持、受網民點贊。整治初期,不少市民都有牴觸情緒,尤其是針對電動車加裝遮陽傘行為,多數群眾認識不到其嚴重危害,覺得遮陽避雨沒了它不行,認為交警跟他們“過不去”。“為此,公安機關採取了‘柔性執法’,一方面要求車主主動拆除遮陽傘則不予處罰,另一方面,加大了宣傳力度,除了在主要路口設置了集中宣傳教育點外,交警還向過路的車主發放宣傳單、知識手冊,另外還上門到各單位發送文明交通倡議書,“金盾廣安”、交警一大隊公眾微信號等都發出一些電動車發生事故的案例,宣傳該行為的嚴重危害性,並提供合理合法的替代建議。

各方看法

交警:通過大力宣傳與整治效果明顯。如今,越來越多的群眾支持配合我們的工作,不少市民主動來到執勤點要求協助拆除遮陽傘。我們根據城區交通流量變化和交通需求持續改進了管理措施和加強管理力度,為廣大市民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出行環境。

網民:無規矩就不成方圓。遵守社會生活中的交通規則,不僅有利於規範人們的行為,更可以促進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只有,在社會規則的約束下,人們才會更好地工作、生活、學習。交警是為了我們的生命安全負責,對此我們給予理解和支持!

微信公眾號“全廣安”:嶽池女子襲警還扇耳光!加裝遮陽傘的注意:整治行動絕不妥協任何人。

謝歌說事:遵守規則、共同守法有利於維護城市環境。本帖不選邊站隊,有話直說,決不是有意去維護交警和幫他們說話。其實,我們也非常討厭公權力的濫用,但是,我仍然認為,對“三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的處理是真正意義上的有法可依。城市交通環境需要大家呵護,車主、市民、交警彼此都多一些理解和諧又有什麼不好呢?

那麼,請說出你的看法,跟帖請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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