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期」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亲临一线督导指挥办理黑恶犯罪案件

「第511期」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亲临一线督导指挥办理黑恶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哈尔滨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9月份以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连续主持召开四次党组会研究部署。10月24日,王国新检察长带领孙长国副检察长,以及公诉处、研究室相关人员赴道外区院直接督导,听取了道外区院刘华检察长办理杨某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情况汇报。

「第511期」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亲临一线督导指挥办理黑恶犯罪案件

督导过程中,王国新检察长对道外区院的扫黑除恶工作予以肯定,重点讲解了黑社会犯罪的四个特征,就下一步办好黑恶犯罪案件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动性、自觉性,与党委的部署在节奏上、效率上合拍同步。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回应好人民群众的期待。

二是要落实领导办案。院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由检察长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由副检察长办理。要把工作考虑周全、谋划到位,要对案件事实证据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办案走形式。

三是要提升办案质效。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和政策的掌握要准,对案件的定性处理要准,准是案件的生命线,事关检察机关的司法威信,事关打击黑恶犯罪成效。推进介入侦查实质化,案件分歧要在侦查终结前妥善解决,移送起诉后不反复、不折腾。

四是要优化力量配备。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立即成立黑恶案件专办组,实行捕诉合一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要先行先试,总结利弊,形成经验。

五是要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树立检察机关积极作为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周边的电子屏幕、宣传栏等的作用,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六是要抓实业务培训。针对黑恶犯罪案件政策性、疑难性、紧迫性的突出特点,两级院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能力水平。

期数:2018年第162期

文字:于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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