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村民楼房款?开除党籍!临沂多人被查!涉兰山、河东……

临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下面这些党员干部被处分!

中共兰山区纪委通报3起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中共兰山区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兰山区柳青街道朱高村原党支部书记尤洪涛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等问题。

2014年8月至2017年3月,尤洪涛在担任朱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计划生育办公经费、村民楼房款8.501万元,用于个人经营开支;挪用村民预交楼房款1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另查明,尤洪涛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破坏选举秩序等问题。2018年7月,尤洪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二、兰山区兰山街道北道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金前民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问题。

2008年底,金前民在担任北道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虚造居民地上附属物的方式套取涑河拆迁补偿款91410元,用于垫付社会抚养费及支付涑河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加班餐及工作餐费用。对此,金前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兰山区兰山街道党工委给予金前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兰山区汪沟镇三义村村委委员曹广亮虚报冒领小麦补贴款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曹广亮担任曹家庄村报账员期间,通过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补贴款1237.5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2月、2018年5月曹广亮分两次将1237.5元退回至汪沟镇财政所。2018年7月,兰山区汪沟镇党委给予曹广亮党内警告处分。

点 评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有的是利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有的是虚报冒领各种补贴,这些都严重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党的形象,将群众赋予的权利用作牟利的手段,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凝聚力量,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干部不作为、群众办事难问题,因特权行为导致的不公问题和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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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村民楼房款?开除党籍!临沂多人被查!涉兰山、河东……

中共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警示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近日,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八湖镇张圪墩村原党支部书记付金台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节日福利费等问题。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张圪墩村以小工费、站岗巡逻费等名义,违规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75420元。2013年、2014年中秋节,该村违规向村干部发放节日福利费,共计8300元。另外,该村还存在违规收取户户通集资、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对上述问题,付金台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0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付金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张圪墩村党支部进行问责,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二、汤头街道前篆注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余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节日福利等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春节,前篆注村向党员干部发放白酒、大米、芒果汁等物品及务工补助4400元。另外,赵余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违规列支招待费等行为,并对该村白条抵库、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9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点 评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表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仍然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查纠“四风”的定力、耐力,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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