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獲6年刑期,網友:大快人心!馬蓉:再嫁一次

判決結果生效

今年10月18日,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利用職務便利侵佔王寶強的資產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3年。截止目前為止兩人都明確表示不上訴,且上訴期已過,該判決已經生效,此案扣押的232.5萬元在判決生效後將依法發還王寶強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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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兒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大快樂心!

宋馬為什麼會如此觸犯眾怒呢?

其一是宋馬算計的並非武大郎那種怯弱無為的人,而是王寶強,一個人生很勵志很受國人喜愛的草根,更是草根中國夢的一個成功個例,並且在成功以後,王寶強依然保持著原來接地氣的模樣,擁有龐大的粉絲群體。

其二是娛樂圈其它案件只是單純背叛了情感,而宋馬不僅背叛了王寶強的感情,而且還圖謀王寶強的奮鬥果實,也難怪這樣的行徑被千夫所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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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情人爆料,宋喆在監獄中首次談到馬蓉,並稱自己最大的錯誤就是不該跟她相愛,做出這些出格的事。老宋啊老宋,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而前段時間馬蓉又出現了,這一次她發了一條微博,引發了網友的評論,只見馬蓉在微博上寫下“再嫁一次,女人就要美麗”,頓時評論區一片沸騰,更有不少網友表示:誰娶誰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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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馬案”的啟示

1.結婚是一種經濟行為

從婚姻經濟學角度來看,婚姻就像經營一所,合作雙方應該資源匹配,勢均力敵。當時馬蓉學歷,容貌優於王寶強,但是王寶強事業有所小成,並且步入上升趨勢,馬蓉看好王寶強的未來,所以選擇嫁給王寶強,這本來是雙方相對平等的一場婚姻。但是婚後,王寶強將圈內的人脈和股權等資源交給馬蓉,使得馬蓉生活水平和賺錢能力大大提升,此時王寶強就成為這場經濟行為中的弱勢方,當強勢的一方感到投入與產出不成比例時,便會產生危機,甚至撤資散夥。

2.感情裡姿態不能過低

當年馬蓉是王寶強的“夢中情人”,而迎娶馬蓉對王寶強來說算是“美夢成真”,於是王寶強處處討好馬蓉,使得馬蓉不懂得珍惜王寶強的付出,最終走向極端。

3.婚前協議的必要性

在這次事件中,王寶強所有流動產和不動產都被轉移走,只留下十幾萬餘額,就連打官司的費用都是跟陳思成借的,好在如今挽回了一部分損失,不過如果當年寶寶簽署了婚前協議,後來很多事情也會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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