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要權的劃分——從地底到太空

所要權的劃分——從地底到太空


在界定一系列應受法律保護的預期並因而減少人們的行動對彼此意圖的干擾的方面, 迄今為止, 人類只發現了一種方法, 亦即通過確定(更確切地說, 就是經由把規則適用於具體事實的方式而使人們能夠識別出)只有特定的個人可獲准處置而任何其他人都不得干涉的一系列物品的方法而為每個個人界分出所允許的行動範圍。只有當平等適用於所有人的規則有可能確定每個人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而可以支配的特定物品的時候, 這些規則才能夠確定每個人不受其他人干涉的行動範圍。換言之, 這裡所需要的乃是那些在每時每刻都能夠對每個人確受保障的領域之邊界加以確定並因此能夠對“你的”和“我的”做出界分的規則。

人們關於“有好籬笆就有好鄰居”的認識, 亦即只有在明確劃定人們各自的自由行動領域之邊界的基礎上人們才能夠在互不衝突的情況下運用自己的知識去追求自己的目標的那種認識, 實乃是所有已知文明賴以發展的基礎(也是賴以維持)。財產權, 就該術語的廣義而言, 不僅包括物質的東西, 而且也(一如約翰·洛克所界定的那樣)包括每個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這一意義上的財產權, 乃是人類在面對如何於實現個人自由的同時又不致互相沖突這個問題的方面, 迄今為止發現的惟一一種解決方法。法律、自由和財產權, 乃是一種密不可分的三位一體。這是因為任何普遍行為規則意義上的法律, 都是通過制定那些使每個人都能夠確知他的自由活動的範圍的規則來確定自由領域的邊界的。

——哈耶克《法律、立法與自由》


我們的物質文明建立在物質之上的,土地上面有田地的產出、土地下面還有礦石、煤炭、石油等等,沒有這些,就沒有鋼筋水泥的大廈、沒有建立電力家用電器的福利、什麼互聯網、火車運輸等等都建立不起來。

所有權是文明的基礎。

農業時代,最主要的是土地的歸屬問題,糧食最主要的產出就是土地(田是一種我們創造出來專門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以前是沒有田的只有土地,即使到了美國西進運動,也是隻有土地沒有田)。

土地的歸屬,就會產生很多種不同形式的。

在那個時代,一個自由民,就是擁有自己的土地,土地不是你的,才有了奴隸、僱農、農奴等等形式。


所要權的劃分

陸地上有了疆域國土,有了私有,公共,還有自然保護區或者生態公園,向地下延伸,你就算把地心的資源弄過來,好像現在也沒有人說你什麼。

向上有了領空,還有衛星的公共空域,至於其他空域,大家還沒有衝出地球,至於這些怎麼瓜分,大家也還沒有商量好,不過,作為地球人,我們再用我們地球人這套所有權的思維去擴展其他的空域是不是太無趣了。

看不見的還有無線電的頻域的劃分。

除了陸地,還有海洋,國際公海,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等等大家都簽了條約。

還有一些其他的土地,不是田,公共用地。

我們中國古代有個叫做周厲王,田地上的物產撈不到更多了,就想撈山林川澤的物產,補貼自己作為天子的花銷。

周厲王的統治處在西周末期,實行的是井田制,種田需要納稅,但是平民納的稅都到諸侯那裡去了,周厲王統治的人口已經很少,沒錢就沒法生存。加上那時候有一個強大的異族——犬戎,經常來打,打仗要錢,王室沒錢,諸侯又不聽話來勤王,日子很難過。這時,就有人建議周厲王把山川林澤的專利權收回來,或者讓佔用這些資源的諸侯定期向王室繳稅。因為根據記載,山川林澤是國家的公共資源,但是諸侯把它佔為己有。這時,諸侯又不答應了。周厲王就火大,決心要打破這些傳統,索性規定,任何?都不許批評,誰敢廢話就收拾誰!這留下了?句成語“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但是歷史通常是由貴族書寫的,所以,周厲王其實並沒有那麼暴力,因為王室實在是太窮了,不掙錢國家就要被犬戎滅掉,他就是想控制財富,坐穩江山。

除了田地,山林川澤之利,還有礦產之利。

美國西部大遷徙,那些土地本是印第安人的(可以說印第安人),土地所有權的觀念都不一樣。

《歷史探秘第四季:美國人搶了印第安人的土地?》:

圍繞“美國人和印第安人的歷史”我們已經講了兩季,我發現吃瓜群眾最為糾結的依然是關於“土地”的問題。

究其原因,我個人認為是因為中華民族是個有著幾千年悠久歷史的定居民族,土地是最最基本的生存資源,土地之重要就如同現在房子對於中國人之重要一樣,是耕種生息、代代延續之根本,不可或缺。但是土地之於印第安這樣的原始狩獵遊牧民族,卻大不相同。

北美大陸在歐洲人登錄前,從北到南、從東到西散落著形態各異、且數量眾多的印第安部落,這些部落在十五世紀前是一種多樣化的呈現,他們發展狀況不同,生存方式也有差異,很難一概而論。而吃瓜群眾也不可能如學者專家那樣研究的那麼細緻,他們往往粗枝大葉,喜歡一概而論之“印第安人和印第安部落”,喜歡想當然的認為他們應該跟我們歷史悠久的國家一樣,有著這樣那樣的“國家”,甚至會有人認為他們就是一個國家。但其實:並沒有!

他們沒有形成如中南美洲的阿茲特克王朝和印加帝國這樣璀璨的文明和國家形態,在他們的觀念裡,土地是神聖的,是共有財產,部落酋長可以將土地分給你一戶來種植,但是沒有所有權,大多數土地對大家都是一樣的。如索克部落酋長黑鷹所說:“大地把土地留給他的子民,讓他們能耕種必要的食物來養活自己,只要他們擁有並耕種這片土地,他們就擁有所有權”。顯然,這種“所有權概念”和十五世紀歐洲人早已存在的並且沿用至今的排他性的“所有權”概念大相徑庭,這種更類似於“臨時使用權”的土地概念就為之後印第安人和歐洲白人的衝突埋下了禍根。

美國曆史上,有個非常有名的部落酋長西雅圖(美國城市西雅圖即以他的名字命名)也闡述過類似的觀念。1852 年,美國的西進運動正如火如荼, 美國政府試圖與西雅圖領導的部落協商,向他們購買一些土地,以供從美國東部移居西北部的白人居住和開發。西雅圖當時寫了一封信作為回答,在信中他寫道:“大地不為人所有,人卻是屬於大地的;大地對神是寶貴的,傷害大地是對那創造大地的神的輕蔑 ; 這土地上的每一個角落對我的人民都是神聖的。每一根閃亮的松針、每一道沙石的海岸、每一片林中的霧、每一塊草地、每一隻唱著歌飛行的蟲子——這一切在我的人民的記憶與體驗中都是神聖的。如果我們把土地賣給你們,你們必須把它作為一個神聖的地方,讓人們能到那裡去嘗一下因草地的花香而變得甜蜜的風 ; 你們應該像對待一個兄弟一樣,善待這些河流 ; 為了愛這塊土地的所有的後代,保護好這塊土地吧。”

公共用地還有就是有名的就是英國的圈地運動,這個圈地就是公共用地,原來是可以放牧或者乾點別的什麼。

《世界是部金融史》:

被圈的土地,就是公地。而且,在向工業化演進的歷程中,英國圈地運動始終沒有停止。

不過,這裡還是要說,失地農奴與工業革命需要的無產階級並非同一群人,因為工業革命至少還要一個世紀才能發生,而圈地運動的高潮是在16—17世紀。

那麼,失去土地的農奴到底去哪裡了?

答:沒有失地的農奴,即使到18世紀末期,英國小農人數也還處於增加的趨勢。

耕地改為牧場了嗎?

答:公用土地,只能放牧、燒炭、打草,本來就不是耕地。

全國皆養羊就能變成強國,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一個崛起的世界級大國,就算全國皆牧場、農奴皆流民,也不可能造就強勢產業。

任何時代,土地都是主要的社會財富,但是,社會財富的真正增加,歸根結底還是要靠物質產出,也就是說,利用土地的方式必須有所改變。土地還是那片土地,只有採用不同的生產方式才能帶來輝煌。

真正支撐英國崛起的,是牧業背後工場手工業的興起,這是一種嶄新的生產方式,是一種可以解放農業勞動力的生產方式。

既然是解放,當然會讓農業勞動者脫離土地。只有脫離繁重的體力勞動,才有可能繼續人類下一步的輝煌。

英國正是靠著這種血腥的資本積累方式才積蓄了力量,國內紡織產業一躍成為歐洲翹楚,號稱“衣被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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