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醫院停屍房屍體的雙眼被挖,醫院說自己沒有責任,責任在於家屬,大家怎麼看?

AA情深緣淺


看新聞,目前警方已經逮捕了四嫌疑人,而這四人中就有太平間的工作人員。

那麼最終太平間的工作人員到底有沒有參與呢,未經過審判我們沒法斬釘截鐵說誰有罪。

但是我相信警方沒有證據是不會抓獲的,而人既然是在該醫院的太平間被偷了,無論是不是醫院內部人員,家屬付費了一千多元的停屍費本身就和醫院產生一種合同關係,如今屍體不完整,醫院就絕對有責任。

不過是如果是內部人員責任更多而已。

該案涉嫌盜竊侮辱屍體罪和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罪

而且根據警方透露,雖然目前犯罪嫌疑人是以盜竊,侮辱屍體罪被刑事拘留,但是背後可能涉及到的是販賣器官團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成立盜竊,侮辱屍體罪那麼面臨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如果還涉嫌販賣器官,那麼就涉嫌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罪,該罪一旦成立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節嚴重,就是五年以上。

親人離去,本已經是非常讓人悲痛的事情,然而遺體停放在太平間裡,僅僅一天不到,眼睛就不見了。

這樣的打擊相信沒有家屬受得了。

作為醫院推卸責任,個人認為沒有任何意義,人就在你哪裡太平間眼睛沒了。

你怎麼可能沒有責任,給你一千多元是為了什麼,據說收據都沒有。

而且如果這背後真的是犯罪團伙,那麼就應該不止這一起,建議嚴查。

死亡已經是難過的事情,遺體都還有人惦記,不寒而慄。


廖彩琳律師


怪不得中國足球⚽踢不出亞洲,原來高手都在民間啊!

寧鄉市人民醫院常務副院長稱:對屍體監管的主要責任還是在於家屬,醫院只是盡到一個協助家屬監護責任。

厲害吧,照這位副院長的解釋,死者屍體停在醫院的停屍房,出問題了,主要責任人還是死者的家屬。這位副院長真會踢皮球,可惜這次在眾目睽睽之下,很難再奏效了。

據記者調查發現,當地醫院有承包太平間的現象。細思極恐!這是救死扶傷的醫院還是唯利是圖的商場?凡事一旦牽扯到利益,就難免會生出事端。

按照正常邏輯,死者家屬繳納了停屍費,也就是和對方達成了協議。醫院方面就應該保障屍體的完整不受損害,維護死者的尊嚴。可是院方的做法卻是一味地推諉踢皮球,即便現在已經抓住了四個嫌疑人。

醫院方面越是想掩蓋,越讓人產生聯想,死者遺體的眼睛在短時間內被挖走,很有可能牽涉了人體器官販賣等犯罪行為。那位副院長,坐等調查結果出來打臉吧。

其實剛剛看到這則新聞,我寧肯相信真的是老鼠所為,畢竟那樣內心還容易接受。可是隨著事件的發展,我們發現恐怕最後的真相正是最不想揣測的那個結果。

原來,利令智昏還不算可怕,可怕的是為了利益泯滅人性!


夜雨如書


這家醫院也真它媽是奇芭了。推御責任還振振有詞。這案子一定和這家醫院有利益關係,必須一查到底,給逝者家屬一個交待。


打曰狗


這個醫院肯定有責任的,別人花錢把屍體放在醫院,醫院就有義務照顧好,就好比停車場一樣,把車停在停車場,交了停車費,如果車子被偷,停車場就有責任。院長能說出沒責任的話也正常,不然就不會去勾結外人來偷眼珠子了~


全網最帥農民工


可能就是這醫生挖的。屍體眼睛在醫院被挖的怪家屬責任這推卸責任太奇芭了


佛在心中223160972


醫德就是這樣敗壞的!見錢就收,見禍就推


旭日征途


不是人說的話,醫院領導都能豪不猶豫的脫口而出,我是流氓我怕誰,醜惡嘴臉顯露無疑。


立如松柏


出這個題目的人也是腦殘,醫院的停屍房,屍體被挖眼睛不是醫院的責任是誰的,能是出題目這個人的嗎?


淡泊明志寧靜致遠860


現實中,家屬永遠是弱勢群體,出了事,家屬去找醫院,家屬動手就是醫鬧,叫你走法律程序,你又耗不起!


風雨無阻149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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