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愛滋女孩傳染300人,你是如何看待這樣的行爲的?

火磊a


看新聞,這是發生在國外的事情,但是國內就沒有這種情況嗎?當然有,無論國內國外,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有些人被人害了,不甘心的他就想去害人,希望以此得到心理上的補償和滿足。

艾滋病屬於乙類傳染病,主要通過母嬰、血液、性這三種方式來傳播,通過血液現在基本上不可能,母嬰也不是傳播的主渠道,唯一的主流傳播渠道就是性。知道了傳播來源,如何去預防,那不是很清楚了嗎?只要潔身自好,就可以避免這種事情,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喜歡“集郵”,對數字非常敏感,感覺那就是一種榮耀,動不動就有人炫耀過了兩位數,有人已經“百人斬”。

常在河邊走,遲早會溼鞋,而且經常走夜路,也遲早會碰見鬼的。

對於明知患有艾滋病而有意傳染給他人的情況,如何定罪量刑,需要區別對待:

1、2013年,33歲的貴州人王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況下,仍然在東莞從事賣淫活動,多次與他人發生無防護的性關係。一次,正在從事不正當活動時被抓,經檢測HIV抗體呈陽性,後被以傳播性病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行為。

2、如果明知患有艾滋病,為了報復社會,而與不特定多數人發生無防護的性關係,或者故意與他人共用針頭、獻血、捐贈器官等行為,意圖將艾滋病毒傳播給不特定的多數人,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安全的,筆者認為可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如果明知患有艾滋病,為了報復某個人,而故意與其發生沒有防護措施的性關係的,筆者以為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還有一種情形,就是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但是又想享受正常人的家庭生活,故意隱瞞病情與他人成婚。實踐中,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對方沒有感染上,憤而離婚;一種是對方感染上了,考慮到如果離婚也沒有人會和自己生活,也就認命了。


打虎拍蠅


自己被別人傳染了艾滋,自己又用同樣的方式去報復其他人,太過於殘忍,心理扭曲變態,當然人不能潔身自好,私生活糜爛,那染病也是早晚的事,最可怕的就是醉生夢死在設好的溫柔鄉,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當得知染病的那一刻起,除了絕望還是絕望,艾滋病通過性傳播,在世界上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染上艾滋病,痛苦不堪,絕望不已,慢慢的痛苦絕望中心理勢必會扭曲,產生報復更多的人的心態,冤冤相報何時了,終歸逃不過艾滋的折磨。



近日網絡一段關於肯尼亞19歲女孩在夜店與一男子一夜情,男子稱自己患有艾滋,女孩痛苦,絕望,想過自殺,後來女孩選擇報復更多的男人,她的計劃是讓2000名男子染上艾滋,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裡,她與300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這些男子有學生,已婚,未婚,年齡段在20——40歲不等,她將每個發生性關係的人信息寫成日記,都是出於報復。有些報道稱,該女子在後來複查時被醫生告知是誤診,並沒有患艾滋病,事件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

不管是有沒有,這名女子的動機確實可怕,破罐子破摔,幾乎瘋狂,300名男子如果被染上艾滋,而這300名男子再二次傳播,想想該有多麼可怕。如此傳播速度,那將會有多少人活在艾滋病的折磨中死亡。


近年來艾滋病的傳播,已經發展的非常可怕,其中不乏有報復之人在用報復心來報復他人,當然,這些被報復的人,也是管不住自己,私生活糜爛之人,讓這種報復有機可乘。所以說一個人一定要潔身自好,不要因為你的一時衝動,而讓自己甚至於家人都活在痛苦之中。


珞珈評論社


人心都有陰暗面,當年在醫院上班遇到過三件事很難忘。第一件是一個16歲的男孩,宿舍裡面6個人,這6個人同性亂搞其中有一個來醫院檢查出來艾滋。

第二件是一個女的來醫院要求做處女膜修復,醫生檢查以後裡面長滿尖銳溼疣告知他需要治療,她說馬上結婚了,要求只修復不治療。。

第三件是兩個女孩來醫院檢查,一個挺漂亮,一個很胖,漂亮女孩檢查出來梅毒失聲痛哭,那個胖的安慰她一直在逗它笑,但是都能看出來那個胖女孩是發自內心開心的在笑,是真的高興。。。


樹上騎七個猴地上一個猴總共幾個猴


大家根本不用擔心,我有個大學同學,2005年感染的,也沒吃藥,也沒管他,現在好好的,到全國各地的疾控中心,都檢測都檢測不出來,但是,他本人應該知道自己的情況。生活中要注意,講究衛生,做到加強營養,經常參加戶外活動,適度鍛鍊,不熬夜,不吃辣椒,不能喝酒,充足睡眠,工作一切正常,和正常人一樣,控制性欲,防止各種感染,就可以了。

治療方案只要正確,完全可以治癒,可以按照一般皮膚病和帶狀皰疹進行治療,比如國際上通用的做法是,採用混合式抗生素藥物治療方法,就是很不錯的方法。藥物採用…頭炮,菌必治,左氧氟,阿昔洛韋,可加入苄星青黴素,注射點滴要慢一些,太快了心臟跳動加快,有點受不了,滴注抗生素,儘量慢一點,有感染也不用害怕,藥到病除,注射療程15天,然後去疾控中心抽血,重點查艾滋病和梅毒,也可以用試紙,也可以化驗抗體和濃度,在濃度裡找不到病毒數量,幾乎為零,即可理解為完全治癒,以後每年在疾控中心體檢一次,連續三年沒有感染,即可理解為完全康復。


河南聯通趙小宇


現實生活中,與艾滋病人存在交集的人群除卻其親朋好友之外,醫務工作者與基層警察也在其中。

我有位朋友就是基層警察,從警大概有十年了,經他手抓獲的違法犯罪分子大概得有幾百人,這其中患有艾滋病的不下十個。雖然警察接觸的艾滋病人數量比不上一些醫生,但相比起普通人而言已經算得上是非常多了。據我這位朋友講,被他所抓的艾滋病人不是癮君子就是賣淫女,其中前者往往還有另一重身份——小偷。

今年春節前夕,朋友所在的單位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成功搗毀了一個打著足浴養生會所名義的賣淫窩點。按照慣例,對於被抓的賣淫女與嫖客都需要進行性病檢測。不查不要緊,一查嚇一跳。十幾個賣淫女中,一個被查出患有嚴重梅毒另一個被查出患有艾滋病。更加要命的是,經過調查警方發現那位患有艾滋的賣淫女賣淫的時間已經長達一個多月。由於年輕貌美這位賣淫女的人氣頗高,與她發生關係的嫖客顯然不在少數。為了找出那些與她有過接觸的嫖客,警方耗費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最終在成功找出的一眾嫖客中有一人經查不幸中標,而餘者都暗自慶幸。

事實上,這位賣淫女對於自己的病情是明知的,因為她在賣淫期間一直在進行抗艾治療,這一點從警察在她的住處搜到的抗艾藥物中可以得到印證。即便如此,或許是為了經濟利益亦或許是為了報復社會,她仍然冒著可能會將疾病傳染給他人的巨大風險進行賣淫活動,這種心態實在是可怖至極!

客觀來說,她的這種做法不僅會受到人們道義上的譴責同時也難逃法律的制裁,畢竟她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但細思下來,如果那些嫖客們能夠潔身自好不去那些骯髒不堪的風月場所,那麼他們是完全能夠規避染病的風險的。

遠離艾滋病其實並不困難,關鍵還是在於我們自身!



通城丹妹


兔子被逼瘋了也會咬人,更何況一個正常的人被逼到了極點,雖然說她的這種行為不是正當行為,但是她用這樣的行為進行反抗,可以說也算是表達了自己的心聲了。


肯尼亞一個19歲姑娘在一個party上,跟另一名陌生男子發生了關係之後,發現自己竟然被感染上了艾滋病,知道該名男子,該男子矢口否認,女子也非常絕望,曾經想過要了結自己的生命,但是後來想不能白白便宜了這些人,於是自己就定下了這個復仇計劃,她打算要儘可能多的報復那些出來玩女人的男人,於是在短短的幾個月之內,她又跟多個人發生了關係,將艾滋病毒傳染給這些人,而這些人並不知情,最後這些人又跟其他人發生了關係,最終發現了一個巨大的艾滋病患病群體。可以說這樣是非常可怕的。

首先,這個姑娘的行為是不對的,但是站在她的角度,我們也能理解為什麼她那麼做了。因為自己明明被陷害了,可是這個被害人卻不承認,而且你也不能將這個信息公開,所以只能吃啞巴虧。就跟現在很多事情一樣,明明自己有理,但是傷害自己的人就是能逍遙法外,怎麼辦?讓那些壞人那麼在外逍遙自己又不甘心,而自己又不能通過正當途徑來報仇,沒辦法,只能採取下冊,這個姑娘也是採取傷人一千自損八百的形式,可以說也是犧牲很大的。


就像有一隻狗咬你了,你要咬它嗎?但是回過頭來說。如果真的有個合理合法的途徑讓這個姑娘來申訴,我想也不至於發生這樣的事情吧。大家覺得姑娘有錯嗎?


老王偵查記


好可怕的一種心態,自己染了艾滋,卻要傳染給更多的人,這是一種多麼邪惡的想法和做法!

肯尼亞一名19歲女孩,參加配對時與一陌生男子發生關係,染上了艾滋。她最初傷心到想自殺,後來卻轉變了想法,要去感染更多的男人,以達到其報復的目的。之後她與324名男性發生了關係,年齡在20—40歲不等。而這些男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進行著二次傳播,直到三個月後事情被曝光。在這90天裡,又有多少人被感染,難以想象。

不僅在國外,在我國也同樣有這樣的人。一個男性艾滋感染者,在知道自己染病後,便產生了一種扭曲的心理,計劃傳播給更多的人,讓這些人與他一起共赴黃泉。看看下面可怕的對話。

艾滋目前在世界上是一種不治之症,雖然如今醫療科學發達,但艾滋卻一直沒被攻克,一旦染上了,只能靜靜的等待生命的結束。

因此,艾滋傳播者可以說是變向的殺人犯,故意傳播艾滋,是一種犯罪行為。

針對此種特殊的犯罪類型,該如何定罪,律師給出了指導性的建議。

如果艾滋感染者是有針對性的定向傳播,也就是說,是故意傳播給某個人或某些人,那可能便是涉嫌故意殺人,可以以故意殺人罪來論處。

假如艾滋感染者並無特定的傳播對象或群體,隨意傳播,則可能涉嫌以其他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按以其他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目前,我國艾滋感染者數量不容小覷,而且,年齡也趨於年輕化,尤其是高校學生群體,逐漸成為了HIV感染、傳播的重災區,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另外,提醒大家,要潔身自好,儘量不要與陌生人發生關係,防止被感染。不為別的,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

大家如何看待這種感染者故意傳播的行為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艾滋的傳染途徑為母嬰,血液和性傳播,性傳播這點,但凡潔身自好之人,被感染的概率很低,甚至為零。

女友的報復手段

我小時候看過一部電影,港片,裡邊說一個女的被男朋友拋棄了,她就找到艾滋女給她一大筆錢,讓其去勾引自己前男友,後來成功把艾滋傳染給他。


我覺得不可怕,因為不愛了何必再勉強!

19歲女孩瘋狂傳播艾滋

肯尼亞一名19歲女孩,在參加一次派對時,與一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後染上艾滋病,但當女孩找到該男子對峙,對方卻矢口否認。 一夜之間,她陷入了崩潰,於是決定報復社會,計劃將HIV病毒傳染給至少2000名男子! 僅僅3個多月,她就讓324名男子成功染病。

講真,看完這則新聞,我也不覺得害怕,畢竟我對自己還算負責。

公共場所放針管

大致說一位孕婦坐出租車去醫院體檢還是去單位之類的,在乘坐出租車的過程中被針頭扎到屁股,後查證說是針頭是艾滋病人扎破自己血液後,為了報復社會,故意留在出租車上的。

想想多麼可怕!所以傳染艾滋病的人被抓到後一定要重罰。

然而,我之前接觸過一個小偷,艾滋病患者,從那以後,我對家人說,如果看見小偷偷錢,給他就好了,你怎麼知道他們是要命還是要錢。


秘語相傳


肯尼亞的一名19歲的少女,將艾滋病傳染給300個人,這種行為是極其嚴重和卑劣的。這種事情,在我看來,就是報復社會,故意殺人。明知道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卻主動勾搭男性,在不做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在社會上傳播艾滋病,對受害者造成終身傷害,影響極其惡劣,必須重判。

也許她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時間不多了,對社會充滿了仇恨。所以就故意傳染給其他人,讓其他人也跟著她而去。這種“我過不好,也讓更多的人過不好”的心態是非常齷齪和自私的。如果其他人也抱著她在這種想法,那麼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300名被她感染的男性,相當於被下了死亡通知書,只是這個時間,來的快還是慢而已。我相信他們餘生都會生活在陰影之下,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為死亡的到來感到恐懼。

患有艾滋病是非常不幸的,但是無論怎麼樣?也不應當抱著自暴自棄的態度害自己害別人,即使有什麼怨恨,也應當看開一點,開懷為本,心存善念。更不能連累無辜的人,讓更多的人遭受不幸。

無獨有偶,這種壞事不僅發生在國外,在數年前南京發生過一場類似的案例,當地某大學有一名黑人留學生,被查出身上帶有艾滋病毒,依規定應該把他遣送回國,在回國之前,他倒顯得"坦然",疾控中心要求他說出所有和她發生關係的女生,他沒有保留,全說了出來,不過他是這樣說的。我來中國已經有兩年多了,我又沒有女朋友,總得找個女孩解決一下自己的生理問題,反正他每個星期都會找一個,不過聯繫方式他也不記得了。

所以,對於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人,雖然他們是一個病人,但是在法律上也應當予以嚴懲。傳播艾滋病,其社會危害度堪比故意殺人。法律應該嚴厲制裁這種反社會的行為。





人人社保


我作為一個艾滋病研究的學者,想在這個問題上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 每個人都應該做到在不清楚的情況下不要亂說。我看大多數問答裡說了很多“艾滋病無法治療,無法控制。”而事實是自從1996年以來就被聯合國艾滋病防治推薦的雞尾酒療法是非常有效的艾滋病藥物。現在還無法根治艾滋病,但是艾滋病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2. 艾滋病的傳染也是可控的。艾滋病毒的傳染是概率傳染,不是百發百中。艾滋病毒感染者不要灰心放棄。通過藥物治療,當體內病毒拷貝降低到一定數量時,傳染的概率將會大大降低,幾乎為零,就算懷孕生子也能通過有效的方法阻礙母嬰傳播。

3. 艾滋病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不只是一個醫學問題。如果大家能對艾滋病有足夠的瞭解,社會形成足夠良好的態度,不歧視不懼怕,這樣能很大程度減少感染者報復社會的可能。

4. 聯合國艾滋病工作組計劃在2020年,在全世界範圍內,90%的病毒攜帶者能夠知道他們的情況(檢測普及率);90%的病毒攜帶者能夠使用艾滋病藥物(藥物價格);90%的服藥者能有效控制病情(藥物有效性)。

更長遠的,在2030,將在全世界消除艾滋病疫情,這不是代表艾滋病不存在了,而是我們人類社會要學會與4000萬艾滋病毒攜帶者相處。

面對未來,我們準備好了嗎?作為一個年輕人,我們應該去努力倡導社會去有效防治,而不是靠恐嚇去預防。如果這些艾滋病毒攜帶者最終不是死於艾滋病毒,而是社會的歧視和孤立,那將是人類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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