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地問,什麼樣的繪畫作品才稱得上藝術?

此乃大哉問,不要期望我的回答放之四海而皆準。但有一點很明確,藝術不是民主,什麼樣的作品算藝術,不能靠人多,也不能靠投票。

那麼,在我看來什麼才叫藝術呢?從歷史的角度講,原本這不成其為問題。因為一開始,藝術是與“美”這一要素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所以幾千年來,人們認為,只要是美的作品,無論雕塑還是繪畫,它們都稱得上是藝術。

弱弱地問,什麼樣的繪畫作品才稱得上藝術?

也許有人會說,你這回答明顯是同義反復。把美等同於藝術,那麼美又是什麼呢?用哲學的語言講,美是一種主觀感受,在很大程度上與愉悅、歡快、享樂、悲傷、思念、崇高等人類情感有關——不僅如此,它還意味著一種飽含情感的思辨方式。當人們面對某個事物時,可以運用這種方式來比較它與日常事物之間的聯繫與差異,尤其是它在情感表達上的濃度與純度,最後得出結論:“哦,真美!這就是藝術!”

可是如今,美就是藝術的觀念已經過時了,破產了。就拿杜尚(Marcel Duchamp)的《泉》來說吧,我不相信有人會認為它是“美”的,但的確有很多人認為它是藝術。換句話說,現代藝術已經從傳統的美學中掙脫出來了,變成了另一種東西。

什麼東西呢?我認為,現當代藝術已經轉變成了一種觀念化的事物。這種事物不再訴諸於觀眾的情感,也不再著重人們的主觀感受,它們創造一些新穎的符號,提供一些特別的意義,其目的是衝擊人們的思維模式,引發人們的困惑、爭論和闡釋的慾望。

也許有人會不滿,假如以這樣的標準來衡量繪畫等藝術品,估計像《蒙娜麗莎》那樣的經典就會被扒拉出藝術的範疇。別擔心,傳統的藝術作品有歷史保駕,有市場護航,沒問題的。關鍵是,新的藝術評判標準擴大了當代藝術作品的範疇,難免造成魚目混雜的後果。怎麼辦?這是一個目前還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許有兩個省力的辦法,一個是用傳統的美學標準來衡量,另一個是藉助時間的力量,看它是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坦率地說,這兩個辦法缺點也非常明顯。不過我認為,假如我們每個觀眾都能以一種獨立的態度,以一種“飽含情感的思辨方式”來看待一件事物,它是否稱得上真的藝術,還是可以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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