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美好生活(5)業委會的吶喊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組織。業主委員會須召開業主大會,通過選舉投票成立。業主發起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成員均為有責任心、有愛心、有公益心的業主。無私奉獻時間與資金,為小區業主整體利益、為居住美好生活,排除各種壓力與困難,站到隊伍的前面。他們無私、無求只為鄰里和睦、小區和諧、居住生活美好。

居住美好生活(5)業委會的吶喊

好人越多社會越好

業主委員會成員公益性付出,沒有酬勞只有責任,甚至要忍辱負重,被猜忌、被誤解時有發生。他們也是業主,他們也有家庭,他們也需要工作養家。他們不笨不傻,只是他們更加善良,他們更需要理解與支持。

一、組織缺失下的無奈

業主購買房產,擁有房屋產權、公攤面積、土地權屬,小區屬於全體業主,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也是法律確定的權益。業主委員會的缺失,分散的業主無法維護其自身權益。產權所有方與服務方的不對等關係,公共部分收益、房屋維修基金,服務質量、停車收費、物業收費出現單方面權力掌控。權益長期被侵佔現象比較普遍。不對等的關係,問題疊加矛盾升級,業主與物業公司衝突頻繁發生。長此以往嚴重影響小區和諧、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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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業主權益

二、成立業委會的艱辛

小區必須有責任心、愛心、公益心的人站出來牽頭,才能籌備召開業主大會。好在社會好人多,甘願為大家義務奉獻時間與資金的好人每個小區都有。

籌備難

需要開發商、物業公司參與,需要街道指導見證。侵害方不會配合被侵害方追訴自己。籌備組排除萬難,迎來業主信息採集。多部門有的數據,籌備組成員只能通過挨家挨戶說明、解釋,蒐集信息。滿足條件開啟新徵程,90天內必須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召開難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須1/2業主、須佔小區面積1/2業主通過,雙過半選舉投票。不同的工作時間,不同的生活時間,談何容易。

選舉難

偌大的小區,這麼多業主,陌生的鄰里關係,選誰?選籌備組成員,因為他們是站出來牽頭的人。

選票統計難

投票是否業主真實意思表達?委託業主代投票,委託行為是否手續齊全?被選舉人是否符合條件?公示有無反對意見?有無業主提出異議?每個環節的差錯,都可能導致選舉重新啟動,重走流程。

過五關斬六將,業主委員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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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萬歲

三、業主委員會運行難

落實辦公場地

沒有場地,與物業協商,業主公共部分共有產權調配出辦公場地或自己家做辦公場地。

落實辦公經費

沒有資金,業主委員會成員墊錢。購買辦公用品、辦公設備。

督促物業服務

好的小區物業服務,大家也不需要費九牛二虎之力成立業主委員會。更換物業管理公司幾乎成為各個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的首要任務。請神容易送神難,更何況神是莫名其妙買房就附帶簽字邀請來的。觸犯利益的事情談何容易。任務艱鉅、風險很大,業主委員會成員及各自家庭,需要承受各種壓力、威脅。不能更換物業公司或不能有效提升物業服務質量,業主委員會成員及各自家庭承受信任危機。

收回公共部分收益

電梯廣告、樓宇廣告、門禁廣告,小區內投放的廣告是業主的權益。收回權益同樣是業主委員會的重要任務。吃進去容易吐出來難,廣告費用長期被侵佔,如果追訴已支付過的資金,很難實現。能收回當下權益,已是實屬不易。完成目標皆大歡喜,完不成目標信任危機。

得罪人的事

《業主公約》全體業主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違章建築、欠繳物業費、損害公共財物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解決問題得罪人,業主委員會成員及家庭,同樣承載各種不理解。

權力監督與理解

業主委員會代業主行使權力,缺乏有效的公開透明渠道,缺乏業主的參與,容易產生不理解、猜忌。

佔用時間太多

小區有時間的未必能勝任業主委員會錯綜複雜的工作。有能力的業主,雖有為小區居住美好生活建設付出的責任心,但自身社會活動多,常駐小區參與小區事務時間不足。每個人都有家庭,都有自己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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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信念持之以恆

四、解決問題

移動互聯網“業委會”APP,三年線上調研、線下全國走訪,一攬子解決小區問題。業主委員會成立系統,解決成立難;業主委員會運營系統,解決運行難;業主議事系統,方便業主隨時隨地發起議事,業主委員會審核,業主議事決議,業主委員會代業主執行權力;鄰里互動系統,打破陌生鄰里關係實現鄰里和睦;基層便民服務,群眾事情在線響應;業主委員會運營經費、小區建設經費,線上收益反饋小區。

全體業主的理解與支持,是小區熱心業主的原動力,為了實現居住美好生活,請愛護為大家付出的籌備組成員、業主委員會成員及他們的家人。

同心協力促進鄰里和睦、小區和諧,需要大家的支持分享傳播。動動手指分享朋友圈、小區群,一起共建美好家園,實現居住美好生活。

居住美好生活(5)業委會的吶喊

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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