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愛滋女孩傳染300人,你是如何看待這樣的行爲的?

火磊a


艾滋病是一種非常可怕的疾病,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治療方式。不小心得了艾滋病無疑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但是即使自己再怎麼不幸運也不應該產生報復社會和他人的心理,人不管再什麼情況下都要有善惡是非之分

我對這名19歲肯尼亞女孩的看法

  1. 你不幸得了艾滋病是很可憐,但是這一切都是你自己不潔身自好導致的,你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和傳染你艾滋病的男人。

  2. 你為了報復男人,三個多月裡與324名男人發生關係。(不知道那還記不記得自己剛剛得知自己得了艾滋病時的絕望,既然自己體驗過那種絕望,怎麼還忍心讓別人也體驗那種絕望)

  3. 你知道與你發生關係的男人如果不幸得了艾滋病,又進行二次傳播,之後三次傳播。。。最後有多少人得了艾滋病,我都不敢想象。

  4. 當不幸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時候,我們可以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但是一定不可以報復別人,這是底線。

我對艾滋病的看法

  1. 艾滋病雖然可怕,但是隻有是那種傳播途徑:母嬰傳播、血液傳播、性傳播。

  2. 絕大多數艾滋病都是通過性傳播導致的,我們要潔身自愛,和他人發生關係時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與陌生人發生關係,也不要和伴侶意外的人發生關係。

  3. 定期體檢,瞭解自己的身體情況,如果自己不幸得了艾滋病,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同時也要保護身邊的人不受傳染。

  4. 不幸得了艾滋病,要保持樂觀的心態,說不定自己不藥而癒了又或者很快治癒艾滋病的治療方法問世了,人生本來就是充滿希望的。


農村大學生


自己被別人傳染了艾滋,自己又用同樣的方式去報復其他人,太過於殘忍,心理扭曲變態,當然人不能潔身自好,私生活糜爛,那染病也是早晚的事,最可怕的就是醉生夢死在設好的溫柔鄉,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當得知染病的那一刻起,除了絕望還是絕望,艾滋病通過性傳播,在世界上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染上艾滋病,痛苦不堪,絕望不已,慢慢的痛苦絕望中心理勢必會扭曲,產生報復更多的人的心態,冤冤相報何時了,終歸逃不過艾滋的折磨。

近日網絡一段關於肯尼亞19歲女孩在夜店與一男子一夜情,男子稱自己患有艾滋,女孩痛苦,絕望,想過自殺,後來女孩選擇報復更多的男人,她的計劃是讓2000名男子染上艾滋,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裡,她與300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這些男子有學生,已婚,未婚,年齡段在20——40歲不等,她將每個發生性關係的人信息寫成日記,都是出於報復。有些報道稱,該女子在後來複查時被醫生告知是誤診,並沒有患艾滋病,事件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

不管是有沒有,這名女子的動機確實可怕,破罐子破摔,幾乎瘋狂,300名男子如果被染上艾滋,而這300名男子再二次傳播,想想該有多麼可怕。如此傳播速度,那將會有多少人活在艾滋病的折磨中死亡。

近年來艾滋病的傳播,已經發展的非常可怕,其中不乏有報復之人在用報復心來報復他人,當然,這些被報復的人,也是管不住自己,私生活糜爛之人,讓這種報復有機可乘。所以說一個人一定要潔身自好,不要因為你的一時衝動,而讓自己甚至於家人都活在痛苦之中。


珞珈評論社


肯尼亞的一名19歲的少女,將艾滋病傳染給300個人,這種行為是極其嚴重和卑劣的。這種事情,在我看來,就是報復社會,故意殺人。明知道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卻主動勾搭男性,在不做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在社會上傳播艾滋病,對受害者造成終身傷害,影響極其惡劣,必須重判。

也許她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時間不多了,對社會充滿了仇恨。所以就故意傳染給其他人,讓其他人也跟著她而去。這種“我過不好,也讓更多的人過不好”的心態是非常齷齪和自私的。如果其他人也抱著她在這種想法,那麼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300名被她感染的男性,相當於被下了死亡通知書,只是這個時間,來的快還是慢而已。我相信他們餘生都會生活在陰影之下,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為死亡的到來感到恐懼。

患有艾滋病是非常不幸的,但是無論怎麼樣?也不應當抱著自暴自棄的態度害自己害別人,即使有什麼怨恨,也應當看開一點,開懷為本,心存善念。更不能連累無辜的人,讓更多的人遭受不幸。

無獨有偶,這種壞事不僅發生在國外,在數年前南京發生過一場類似的案例,當地某大學有一名黑人留學生,被查出身上帶有艾滋病毒,依規定應該把他遣送回國,在回國之前,他倒顯得"坦然",疾控中心要求他說出所有和她發生關係的女生,他沒有保留,全說了出來,不過他是這樣說的。我來中國已經有兩年多了,我又沒有女朋友,總得找個女孩解決一下自己的生理問題,反正他每個星期都會找一個,不過聯繫方式他也不記得了。

所以,對於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人,雖然他們是一個病人,但是在法律上也應當予以嚴懲。傳播艾滋病,其社會危害度堪比故意殺人。法律應該嚴厲制裁這種反社會的行為。





人人社保


好可怕的一種心態,自己染了艾滋,卻要傳染給更多的人,這是一種多麼邪惡的想法和做法!

肯尼亞一名19歲女孩,參加配對時與一陌生男子發生關係,染上了艾滋。她最初傷心到想自殺,後來卻轉變了想法,要去感染更多的男人,以達到其報復的目的。之後她與324名男性發生了關係,年齡在20—40歲不等。而這些男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進行著二次傳播,直到三個月後事情被曝光。在這90天裡,又有多少人被感染,難以想象。

不僅在國外,在我國也同樣有這樣的人。一個男性艾滋感染者,在知道自己染病後,便產生了一種扭曲的心理,計劃傳播給更多的人,讓這些人與他一起共赴黃泉。看看下面可怕的對話。

艾滋目前在世界上是一種不治之症,雖然如今醫療科學發達,但艾滋卻一直沒被攻克,一旦染上了,只能靜靜的等待生命的結束。

因此,艾滋傳播者可以說是變向的殺人犯,故意傳播艾滋,是一種犯罪行為。

針對此種特殊的犯罪類型,該如何定罪,律師給出了指導性的建議。

如果艾滋感染者是有針對性的定向傳播,也就是說,是故意傳播給某個人或某些人,那可能便是涉嫌故意殺人,可以以故意殺人罪來論處。

假如艾滋感染者並無特定的傳播對象或群體,隨意傳播,則可能涉嫌以其他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按以其他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目前,我國艾滋感染者數量不容小覷,而且,年齡也趨於年輕化,尤其是高校學生群體,逐漸成為了HIV感染、傳播的重災區,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另外,提醒大家,要潔身自好,儘量不要與陌生人發生關係,防止被感染。不為別的,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

大家如何看待這種感染者故意傳播的行為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艾滋的傳染途徑為母嬰,血液和性傳播,性傳播這點,但凡潔身自好之人,被感染的概率很低,甚至為零。

女友的報復手段

我小時候看過一部電影,港片,裡邊說一個女的被男朋友拋棄了,她就找到艾滋女給她一大筆錢,讓其去勾引自己前男友,後來成功把艾滋傳染給他。


我覺得不可怕,因為不愛了何必再勉強!

19歲女孩瘋狂傳播艾滋

肯尼亞一名19歲女孩,在參加一次派對時,與一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後染上艾滋病,但當女孩找到該男子對峙,對方卻矢口否認。 一夜之間,她陷入了崩潰,於是決定報復社會,計劃將HIV病毒傳染給至少2000名男子! 僅僅3個多月,她就讓324名男子成功染病。

講真,看完這則新聞,我也不覺得害怕,畢竟我對自己還算負責。

公共場所放針管

大致說一位孕婦坐出租車去醫院體檢還是去單位之類的,在乘坐出租車的過程中被針頭扎到屁股,後查證說是針頭是艾滋病人扎破自己血液後,為了報復社會,故意留在出租車上的。

想想多麼可怕!所以傳染艾滋病的人被抓到後一定要重罰。

然而,我之前接觸過一個小偷,艾滋病患者,從那以後,我對家人說,如果看見小偷偷錢,給他就好了,你怎麼知道他們是要命還是要錢。


秘語相傳


大家根本不用擔心,我有個大學同學,2005年感染的,也沒吃藥,也沒管他,現在好好的,到全國各地的疾控中心,都檢測都檢測不出來,但是,他本人應該知道自己的情況。生活中要注意,講究衛生,做到加強營養,經常參加戶外活動,適度鍛鍊,不熬夜,不吃辣椒,不能喝酒,充足睡眠,工作一切正常,和正常人一樣,控制性欲,防止各種感染,就可以了。


河南聯通趙小宇


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卻故意傳播他人,這個人的心理是極其陰暗的。

艾滋病到目前來說還是一種不治之症,被傳染了之後,無疑是坐以待斃。那麼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卻故意傳播他人,這是蓄意謀殺,這是故意去害別人。這種行為是極其不道德的並且是違反法律的,將給別人造成終身的痛苦。



肯尼亞的一名19歲的少女,將艾滋病傳染給300個人,這種行為是極其嚴重和卑劣的。也許她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時間不多了,對社會充滿了仇恨。所以就故意傳染給其他人,讓其他人也跟著她而去。這種“我過不好,也讓更多的人過不好”的心態是非常齷齪和自私的。

如果其他人也抱著她在這種想法,那麼後果將不堪設想。

患有艾滋病是非常不幸的,但是無論怎麼樣?也不應當抱著自暴自棄的態度害自己害別人,即使有什麼怨恨,也應當看開一點,開懷為本,心存善念。更不能連累無辜的人,讓更多的人遭受不幸。

對於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人,雖然他們是一個病人,但是在法律上也應當予以嚴懲。


法重情深


我作為一個艾滋病研究的學者,想在這個問題上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 每個人都應該做到在不清楚的情況下不要亂說。我看大多數問答裡說了很多“艾滋病無法治療,無法控制。”而事實是自從1996年以來就被聯合國艾滋病防治推薦的雞尾酒療法是非常有效的艾滋病藥物。現在還無法根治艾滋病,但是艾滋病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2. 艾滋病的傳染也是可控的。艾滋病毒的傳染是概率傳染,不是百發百中。艾滋病毒感染者不要灰心放棄。通過藥物治療,當體內病毒拷貝降低到一定數量時,傳染的概率將會大大降低,幾乎為零,就算懷孕生子也能通過有效的方法阻礙母嬰傳播。

3. 艾滋病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不只是一個醫學問題。如果大家能對艾滋病有足夠的瞭解,社會形成足夠良好的態度,不歧視不懼怕,這樣能很大程度減少感染者報復社會的可能。

4. 聯合國艾滋病工作組計劃在2020年,在全世界範圍內,90%的病毒攜帶者能夠知道他們的情況(檢測普及率);90%的病毒攜帶者能夠使用艾滋病藥物(藥物價格);90%的服藥者能有效控制病情(藥物有效性)。

更長遠的,在2030,將在全世界消除艾滋病疫情,這不是代表艾滋病不存在了,而是我們人類社會要學會與4000萬艾滋病毒攜帶者相處。

面對未來,我們準備好了嗎?作為一個年輕人,我們應該去努力倡導社會去有效防治,而不是靠恐嚇去預防。如果這些艾滋病毒攜帶者最終不是死於艾滋病毒,而是社會的歧視和孤立,那將是人類最大的悲哀!


Luke131680043


這個新聞一看就有點假,90多天傳染324個人,就是說每天得和三到五個人做,就算這個女孩長得再漂亮也不太可能嘛。至於說的她這種報復心態,到是有可能的,如果這個女孩在夜店工作,長得又漂亮的話,來者不拒,的確能讓在夜店混的男人有很大的幾率中招。

聽說20幾年前,金威啤酒的前老闆得了艾滋病,就是跳進酒池裡面自殺的,遺書裡面就提到想用這種方法報復其他的人,只是他忘了酒精是殺毒的。有這種心理的人並不奇怪,通過這件事情也可以讓那些追求刺激的人敲響警鐘。不能潔身自好,就是這個下場,特別是那些在校的學生,濫交是要付出代價的。





何時再出諸葛亮


看到很多人說,幸虧不是發生在國內,這個你就錯了,對於不潔身自好者,這種事你碰上也許不是概率問題,而是時間問題!

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在2011年到2015年的四年間,從我國15歲的中學生到24歲的大學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淨年均增長率達35%,且65%的學生感染髮生在18~22歲的大學期間。這個數據可謂是讓我們觸目驚心!如果任由此發展下去,患上艾滋病的人必然會越來越多,而且會產生一個病毒式的裂變傳染!

那在我們國家,有沒有故意傳播艾滋病的案例,毫無疑問是有的,而且還不少,之前報道的大連男子故意與多名女生髮生性關係,傳播艾滋病,最終他被判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對於故意傳播艾滋病的行為,在法律界普遍認為可能構成兩個罪名,第一個是故意傷害罪,第二個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體構成那個罪名,就要看傳播的人數、範圍是否具有特定性,想本案這個女子為了報復社會,到處針對不特定人進行傳播,在我國就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如果你是有針對性有目的性地對少數人進行傳播,就可能只是構成故意傷害罪。

很多患上艾滋病的人,都離不開自己的濫交行為,自身的不潔身自好, 因此,預防艾滋病的方法除了是做好各種防護隔離措施,更重要的是控制好自己的慾望,不要為了解決一時之慾望,而讓自己的下半身陪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