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意識、意識與行爲,三者的關係如何?

關於潛意識、意識與行為之間的關係問題,是涉及心理學、生理學、行為科學、認知科學的基礎性問題,要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是不能簡單進行概念的辨析來回答的,這種語言層面的剖析即使說的很漂亮,但不能證偽,因此依然屬於一種不科學的解讀。

因此,為了更好的回答這個問題,應該基於一套科學的理論架構體系之中,基於體系結構要素的作用關聯來闡釋基本概念的實際定義,這才是一個具備可操性、可證偽的解讀。

先來說說潛意識與意識。關於什麼是意識,科學上沒有統一的定義,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科研界還沒有弄清楚什麼是意識,只能大概判別什麼不是意識。不過,這個問題即將成為過去式。

《認知的維度》給出了意識的一套全新理論性解讀。這裡用“全新”這兩個字可能會讓做科研的覺得不太舒服,因為任何理論不可能完全脫離於已有的成果。從論證過程來說,這套理論本身是基於已有的大量實證科學實驗材料基礎上的提煉,只是形式上有較大的創新,解析方式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東西。

《認知的維度》用龐大的篇幅論證了一個在心理學界發生了幾次反覆的問題: “到底是行為主導意識,還是意識主導行為?” 該書的結論是——所有的意識,本質上都是伴隨行為調節過程而產生的,行為調節是主因,意識只是行為調節的副產品。意識源於皮層神經元的活動,下圖展示了皮層與行為調節系統之間的關聯。這個結構的意義是:即使沒有皮層,調節系統依然能夠進行一些簡單的調節活動,皮層此時並不是必須,只是因為環境參數的高度異化,本體亟需更為複雜的調節能力來應對各種不確定狀態,由此才逐漸進化出越來越複雜的二級調節組織——皮層!

潛意識、意識與行為,三者的關係如何?

上世紀初,行為主義一度非常流行,但後來的很多實驗顯示,一些複雜心理表現無法用行為主義的理論來解釋,於是行為主義漸漸消退了。這其實不是行為主義本身的問題,而是學界還沒有真正弄清楚行為、意識或認知之間的關係。

潛意識、意識、行為這三者之間實際上有著密切的關聯。

人有某種意識,意味著人形成了某種特定認知或感受,感受基於感覺系統,而認知基於感知系統,感覺系統可以定性刺激信號的趨性,而感知系統則代表有兩路以上的刺激信息的同步觸發,它們互為背景,由此才形成了“認知”。

在個人從嬰兒的懵懂到成人的成長曆程中,單純基於視覺實際上是不能形成有效認知的!必須經歷幼兒時期的各種接觸性的摸索、探索,在提取事物輪廓特徵的同時,對事物的接觸作用(口添、手摸、擺弄碰撞、……),即綜合感覺和感知,基於某種作用體驗才能沉澱有效的認知,而成人之所以能夠對未接觸的事物也能形成某種作用性認知,那是基於成長過程中所沉澱的捆綁認知的特徵遷移學習的結果(hebb突觸告訴我們,過往同步過的神經元激活靶細胞後,下次激活靶細胞更容易,這為額外關聯創造了條件),其本質上依然內含著感覺體系的作用。

我們說意識的時候,其實與本體的感覺系統體驗有關,即當意識到什麼的時候,實際上相當於喚醒或激發了感覺系統的作用體驗。場景中能夠引發個人某種非常積極或消極反應的特徵出現時,就會很明顯的激起個人的意識。

當了解了行為是觸發意識的前置條件時,理解潛意識就比較容易了。在很多場景中,一些特徵會牽引人的行為趨向,但此時的感知焦點和感覺反饋並沒有發揮作用,即因為特徵不夠特異而沒有進入聯合皮層,感受器採集的刺激信號反差不夠顯著而沒有激發腦部的感覺反饋,使得行為觸發的同時並沒有引起完整的意識活動,這就是一種典型的潛意識表現。小腦的神經活動是不引發意識的,而小腦又是主導行為的主要組織,這實際上表明瞭行為並不一定引發意識。Eric Taylor的大小圈對照試驗也強有力的證明了沒有意識行為一樣會發生( )

對於任何行為來說,一定會有刺激信號傳入神經中樞的,因此這種行為要麼歸屬於潛意識行為,要麼引發意識,不會有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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