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中共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案例

「曝光台」中共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案例

(第六期通报)

中共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案例

一、洞井瑶族乡小河江村党支部书记邹新荣挪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的问题

2012年至2015年邹新荣在担任洞井瑶族乡小河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挪用小河江村的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共计227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直至2018年才将挪用的资金补齐。邹新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黄关镇黄关村党委副书记王玉梅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

2013年,王玉梅在担任黄关村文书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弟弟王某某,成功申请并获得补助资金17600元。2018年2月9日,王某某将17600元退还黄关镇财政,王玉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七期通报)

中共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案例

洞井瑶族乡保良村党支部书记范佑明、党支部副书记戴拥军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上报低保信息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2014年至2017年期间,保良村存在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财务公开只在2017年7月3日公示过1次。

2.保良村仰岭屯村民袁某某于2015年1月20日已故,村党支部书记范佑明、时任村委主任戴拥军未及时向乡民政办上报村民袁某某的死亡情况,导致8个月共计959元的低保救助金被误发。

2018年4月8日,范佑明、戴拥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期通报)

灌阳县扶贫办原主任黄卫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3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时任灌阳县扶贫办主任黄卫民,利用职务之便,为承建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的老板谋取利益,并非法多次收受承建老板尹某、卢某某等人的好处费共计42.8万元。黄卫民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灌阳县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隆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问题

2009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时任灌阳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隆庆,在其分管贫困村基础建设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承建工程老板尹某、卢某某等人谋取利益,并非法多次收受承建工程尹某、卢某某等人的好处费共计18万元。杨隆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第二期作风类通报)

中共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2起违反干部作风规定的典型案例

一、灌阳县高级中学教师唐浩酒后驾车的问题

2018年4月9日晚18时57分,唐浩驾驶机动车在灌阳县滨江路,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属于酒后驾车。2018年4月12日,灌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唐浩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25日,灌阳县纪委给予唐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新街镇龙炼村村委委员罗亚酒后驾车的问题

2018年3月26日20时0分许,罗亚驾驶机动车在灌阳县滨江路,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属于酒后驾车。2018年3月27日,灌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罗亚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24日,新街镇党委给予罗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第三期作风类通报)

中共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1起违反干部作风规定的典型案例

黄关镇中学教师邓振荣、段太凤、胡利玉等3人违反上班纪律的问题

2018年7月5日为黄关中学期末考试时间,下午3时50分左右,该校教师邓振荣、段太凤、胡利玉等3人没有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坚守自己的岗位,而是在学生宿舍楼值班室打牌,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7日,邓振荣、段太凤、胡利玉分别受到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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