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黑龍江鶴崗南山「1.28」大案(下)

1995年黑龍江鶴崗南山“1.28”大案(下)

2月14日上午,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新楓等人在破案指揮部成員陪同下,勘查了南山礦北樓案發現場。回到指揮部,又觀看了現場錄像。10時10分,指揮部在南樓召開會議,向張副廳長等人彙報案情和破案情況。張副廳長在勘察和聽取彙報過程中,神情始終比較安祥,只是偶爾緊蹙眉頭。下午16時15分起,省廳新來的各位開始發表意見。最後,張副廳長在講話中強調,這個案件標誌著嚴重暴力犯罪的升級。他說:“此案不破,不僅不足以平民憤,而且必然助長犯罪分子氣焰,很快會出現又一輪的犯罪升級。”並且明確提出,要給11號屍體“洗澡穿衣”,要根據臉部骨骼給他畫像,給人以直觀印象,以找到能辨認出他的人。

15日上午,“1.28”大案又有重大突破,再次勘驗11號屍體時,發現其左上臂有暗黑色文身圖案。文身照片很快加印出400張,當天中午即被分發到各分局、礦務局公安處和看守所、收審所、治安拘留所和勞教院。

全市整部警察機器都高速運轉起來,破案指揮部下達了硬性任務,要求最遲於第二天晚上查明11號屍源。

當天下午,收審所12監號的李保生看過文身照片後報告說:“我敢肯定這個人就是田原。”李保生很快被帶到破案指揮部。與李保生談過話,大家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案子上線了!”行文至此,不能不說說鶴崗市公安局收審所所長張春青。此人四方臉,面色較黑,得個綽號“張黑子”。他絕非等閒之輩,經他一搞,收審所成為全國公安系統的先進單位。“1.28”大案發生後,鶴崗收審所裡的人充分調動起來了,都積極提供線索,為破獲“1.28”大案建立殊功。

這之後,順藤摸瓜,破案形勢急轉直下。孫海波、閆文宇和田原的弟弟田雨很快便進入破案指揮部的視線,並先後被逮捕歸案。然而,審訊卻進行的很不順利,一度陷入僵局,以致指揮部內一些持懷疑態度的同志提出,該考慮把重點轉移到其它團伙身上了。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新楓事後曾回憶說:“在破案過程中,最困難的時候不是14日下午由他來決定如何對付無名屍,而是16日晚間,由他來決定審訊方向。”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經研究,決定調整主攻方向,多做家屬工作。很快便收到成效,田原的父親田玉山、孫海波的妻子張惠如都說出了重要線索。

1995年黑龍江鶴崗南山“1.28”大案(下)

接下來開始新一輪審訊。由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洪學擔任主審,在閆文宇那裡打開缺口。他供述說:“案子是我和孫海波、田原、田雨乾的。我們幾個裡孫海波領頭。那天出租車是孫海波租的,司機被我們用槍打死,扔在汽校後面馬葫蘆裡了……”

很快,省廳、市局、南山分局的領導和警員找到了出租車司機房義貴的屍體。並在文化路附近的一棟樓房裡找到了兇器。清點了一下,計有:雙筒立管截短獵槍一支;五連發獵槍兩支;連發小口徑半自動步槍一支;鋼珠手槍一支,內有子彈,外有外套,配子彈三發;雙管小口徑發令槍一支,槍內有子彈兩發,外有外套;“五四”式手槍三支,彈夾內子彈十八發;十二號加陵彈四十枚;瞄準鏡一具;日本“三八”式刺刀一把;警徽一枚;槍簧六根;擊針兩個;槍零件六件;槍油三瓶;“五六”式彈連兩個,上有子彈二十三發;槍背革一條;獵槍探條一套;大象牌獵槍底頭一盒;“五四”式手槍子彈十七發;無煙獵槍藥一筒;以及其它上百枚子彈和彈殼。簡直就像一個小軍火庫。

當這些武器彈藥擺在孫海波面前時,他先是一愣,然後不由自主地跪下了。在交待作案經過時,他表示了對閆文宇的失望。

審訊中又供出大案:1992年2月1日,鶴崗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民警楊坤及其子楊曉磊被殺案也是孫海波、田原、閆文宇3人所為。

在這之前,孫海波、田原為了搞槍,還精心策劃,於1990年12月19日晚,殺害了工商派出所民警高連國。並於1991年1月25日,持槍搶劫小金鶴儲蓄所,因儲蓄所工作人員奮力反抗,搶劫未能得逞,二犯倉惶逃跑。此案發生後,當晚,孫海波、田原就作為嫌疑人被傳喚到公安機關。但是在辨認的過程中,由於犯罪嫌疑人的衣著有了變化,再加上辨認人受到了驚嚇,失去了辨認能力,結果認定不是此二人。因此,公安機關就又將孫、田二人放回去了。

1992年12月4日,孫海波、田原、閆文宇三人一手製造了大陸礦十八萬元工資款搶劫案。

搶劫南山礦工資款的計劃早在1994年9月就開始擬定,那時,離“1.28”還有四個月。兇犯們在精心策劃時,為了躲過案件發生後的排查,便在工農群樓6號樓租了一套房間,先讓田原以去韓國打工的理由於1994年10月住進去,又讓閆文宇以停薪留職外出做買賣為名於12月住進去,長期隱蔽,足足在屋子裡悶了幾個月。可見這夥兇犯夠狡猾的了。

其實,“1.28”大案的前11天,也就是1月17日,這夥兇犯就決定當天對南山礦實施搶劫。只是那天他們瞄準的出租車司機張廣林,在被擊打頭部後機靈地跑掉了,才沒敢實施搶劫。

“1.28”大案之前的兩個多月,汽校後面的一個馬葫蘆就被兇犯們選定為一個出租車司機的葬身地。房義貴當天恰巧被兇犯們選中,完全出於偶然。為了搞槍,這夥兇犯可以花幾個月的時間尋找、跟蹤一名民警。可以說,當民警高連國第一眼被兇犯看中時,他就已經必死無疑了。

惡有惡報。1995年3月2日,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孫海波、閆文宇、田雨搶劫殺人案。此三名罪犯都應當槍斃三回、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三次不止。1995年3月11日上午,在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宣判執行大會結束後,三名罪犯立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這年,鶴崗市民過了一個遲到的春節,春節前積壓的鞭炮、焰火被搶購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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