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出發堵家中 一天討回執行款

凌晨出發堵家中 一天討回執行款

9月28是凌晨,八公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天還未亮就來到了被執行人王某的家中成功將王某拘傳至法院,並當場支付紀某5000元執行款,其餘欠款也與紀某達成還款協議,案件的辦理時間僅為一天。

王某於2017年8月向紀某借款10000元整,到了還款日期王某遲遲沒有還款2018年5月紀某將王某起訴至八公山區人民法院,法院判決王某歸還紀某本金共計10900元。王某可算是執行幹警的“老熟人”了不止一個執行案件,執行幹警與其多次接觸王某住的是農村自建房,每次幹警靠近王某家時聽到敲門聲王某便常常從後門逃走。

為成功拘傳王某執行幹警第二天天沒亮就出發,兵分兩路一路從正門敲門一路堵在後門與窗戶下,最終將還在睡夢中的王某拘傳至八公山區法院,王某一直聲稱自己生活困難沒有還款能力只能歸還3000元其餘每月返還800元無法與當事人達成協議,幹警向其解說如果拿不出合理的還款方案王某即將面臨15天的司法拘留,此時的王某再也不說自己生活困難了,主動聯繫家從微信紅包中轉款2000元加上3000元現金一次性支付5000元,並保證每月歸還2000元案件順利達成和解。

八公山區人民法院 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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