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鄉村:餘杭發布「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近幾年一些利於鄉村振興和社會發展的新事物、新舉措、新產業大都是從浙江興起的,且在經過社會實踐檢驗和國家層面反覆論證後在全國推廣,譬如美麗鄉村、特色小鎮、民宿,等等。浙江鄉村振興確實走在了全國的前面,而且是按照社會發展規律,在初步鄉村振興後才推進的美麗鄉村建設,也就是說,不單純去解決表層面的生活環境,而是從根本上先去解決生態環境和生產水平,再去解決生活質量的提高。

本文轉載的餘杭美麗鄉村建設“十宜十不宜”管理規定,合乎城鄉發展邏輯、合乎市場需求、合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合乎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至於是否合乎政府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投資商的短期投機行為?另當別論。但起碼從長遠看,可以保證為我們的決策人樹碑立傳,這是長遠效益和政績,對於有責任心、有情懷的投資商也是有利的。我為之點贊,為之鼓與呼,為之籲請全社會認同,這個發展方向和路徑是極為精準的。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為明確美麗鄉村建設導向,規範美麗鄉村規劃設計建設管理, 避免出現破壞鄉村風貌、偏離鄉村主題的負面現象,近日,杭州市餘杭區發佈美麗鄉村建設“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一、不隨意砍樹、填佔水域(包括池塘)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保護自然生態,保留鄉村風貌。充分遵循農村自身發展規律,儘量保留山、 水、林、田、路、房等鄉村氣息濃郁的原有自然生態環境,科學利用自然植被、 坡地、溼地、湖汊等。因特殊情況需要砍伐或移栽胸徑超過 5cm 的樹木,或填 佔河道、小微水體的,需書面報經林水局審批同意。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二:不允許使用大理石、鏡面石材、豔色材料及其他昂貴建材用作鋪裝或建築物構件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凸顯鄉情,選用當地易於獲得的石、竹、木等建材,控制造價,選材用材應與 農村風貌吻合。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三、不允許使用原色不鏽鋼、PVC 塑料等與農村風貌不符的材質用作欄杆或建築構件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材質協調,建築材料的色彩、材質應與建築物風格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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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建設大面積硬化場地和非生態型停車場,新建改建道路不得采用 灰白色混泥土。鄉村建設不得單純向城市化看齊,隨意破壞原有農村佈局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合理佈局公共活動場地,根據村莊區域特點和實際人口情況,適當布 置村落的活動場地空間,按照額村民基本需求和主客共享原則規劃建設,體 現“小而精、小而美”。建設能夠反映鄉村文化歷史、延續鄉村文脈的特色 景觀。採用透水瀝青、黑色混泥土等材料,公共場地推行嵌草(樹)式、透 水施工等生態化施工工藝。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五、不種植胸徑超過 20 釐米的大規格樹木(個別重要節點除外)和不易養 護的花草(整形灌木、盆景和需定期栽植的時令花卉、花海等)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種植本土樹種、喬木、果樹和多年生花草、爬藤類綠化,形成地域特色, 減輕養護成本。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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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得新建高度超過 1 米的非功能性實體圍牆,通透式圍牆改造中實體牆部 分不得超過 60 釐米,總高度不超過 1.6 米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採用通透式圍牆,統一風格,倡導矮牆、綠籬,使用鄉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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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得對河道(池塘)、山坡作非生態駁坎或硬化(如混凝土、塊石灌徹等硬 質不透水材料)。在河道(池塘)整治中,不得對河道進行改道、截彎取直、切灘 等改變河流自然形態等行為;不得采取非生態化護岸,砌築高擋牆護岸,對河底進 行襯護硬化成為“三面光”河道。嚴格控制在河道、池塘內隨意設置堰壩、棧橋、 親水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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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自然護坡,生態通透,保留原有的河灣、急流、邊灘、江心洲,儘可能維 持原有流態,保持河流形態的多樣性、與環境的協調性。應保留天然岸坡,採取 低砌護岸,選用透水透氣性較好的天然材料,綜合考慮河道水環境改善、水土保 持、水生植物生長、水生動物繁育和兩棲動物棲息繁衍的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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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得未批先建,禁止一切未經規劃設計和審批的亂搭亂建行為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遵循規劃,合法建設,強化基礎環境整治,保護歷史建築。30 年以上 老舊建築和其他具有保留價值的歷史建築(構築)物,經區美麗鄉村辦備案後, 可申請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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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得過度使用牆繪和亂寫亂掛標語口號。不得過度使用牆繪,繪畫缺乏 文化主題、當地特色、顏色過於鮮豔、與周圍風格大相徑庭的牆繪,不得亂寫 標語口號;不得在一些重要節點及公共空間掛名不副實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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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色彩協調,恰到好處。嚴格控制建築外立面色彩和圖案,描畫要有主題、鄉 味和美感,色彩與周圍風格相襯,使牆繪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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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得進行不切實際的大拆大建和過度人為造景。防止過度建設、鋪張 浪費,畫蛇添足。不得建設無實用價值的項目,以及與周邊環境、當地自然 人文環境不符的人為景觀;不得建設牌坊、石亭和無歷史淵源的仿古廊橋等, 嚴格控制涼亭、廊架。忌不“土”不“洋”,不得大量使用景石。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美麗鄉村:餘杭發佈“十不十宜”管理規定

宜佈局有道,實用實效,保留鄉村肌理。堅持以基礎環境整治為首要任務,以改善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為重點,合理規劃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按照最小干預的原則,嚴格控制工程建設體量、用材和建設資金,避免華而 不實的形象工程,打造整潔、美觀、舒適、健康、自然的美麗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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