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局駐村工作隊 調處一起草原獎補款「失竊」案件

長城網訊(李莉 廉莙)河北省工商局駐李泉窩鋪村工作隊在豐寧滿族自治縣土城鎮工商分局的配合下,成功調處一起草原獎補款“失竊”案件。

日前,李泉窩鋪村村民劉國賢到駐村工作隊反映,稱其銀行卡內草原獎補款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在銀行櫃檯支出了600元,希望工作隊協調相關部門幫助查找失竊原因並追回費用,保護村民的合法權益。駐村工作隊隊員廉軍、陳波立即聯繫了豐寧滿族自治縣土城鎮工商分局協商案件的處理情況,為案件的妥善處理尋找法律依據並梳理辦案思路,先行穩定農戶情緒並以土城分局名義,聯繫當地公安機關深入涉案銀行調取銀行監控,以此分析並鎖定款項“失竊”的真正原因和相關當事人,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駐村工作隊、土城分局局長崔豔莉、李泉窩鋪村主任郭軍一行四人前往豐寧農商銀行調查取證,在該行全力支持和配合下,調取了銀行原始帳戶信息並確定劉國賢所反映的於2018年4月13日“失竊”的費用系由本村鄭姓村民代為簽字並通過銀行櫃檯支取的事實,與此同時,還特別針對劉國賢提供的另外一張銀行取款憑證單上鄭姓村民代簽字筆跡進行了比對核實,最終確定上述三筆款項(一筆為鄭本人支取費用的憑證,二筆為鄭代劉簽名的憑證),均由鄭代為簽字並支取的法律事實。後經與鄭核實及二人的質證,劉國賢對委託鄭姓村民代簽字取款的事實表示認可。致此,這起令人虛驚一場的草原獎補款“失竊”案件得以妥善解決。

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避免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駐村工作隊提醒村民:一、要樹立法律意識和憑證意識,特別在通過銀行櫃檯或銀行櫃員機等金融機構支取或委託他人支取款項時,儘量找家人辦理,不要輕信他人;二、妥善保管好銀行卡、身份證等有效憑證,儘量不要將二者同處一地,發生疑似“失竊”案後,要立即到金融機構查詢並辦理掛失手續,同時向公安報關報警。建議銀行等金融機構延長監控錄像的保存時間,為儲戶維權提供強有利的法律依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金融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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