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政策頻發期如何選擇可靠的P2P平台出借

2018年8月13日,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簡稱“網貸108條”)。通知要求,各地P2P網貸機構應當在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自查工作,這也是P2P平臺驗收的“大限”。最終沒有通過的檢查的機構將在這一波洗牌後出局,而合規運營的平臺則可以長足發展。

監管政策頻發期如何選擇可靠的P2P平臺出借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6年8月24日到今年7月底,約有1154家平臺退出網貸行業,兩年內網貸平臺數量降幅超過四成。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明顯增加,截止2018年8月31日,我國P2P網貸平臺數量累計達6675家,其中問題平臺4800家,在運營平臺1875家,8月新增問題平臺數量較前一個月明顯減少。

雖然說近兩年來大量P2P平臺因各種問題退出行業,但對於出借人而言卻不失為一個好消息。隨著合規政策的逐步明確,市場會深入清除存在風險的問題平臺,最後留下來的自然就是合規性高的優質平臺。

合規整改也抑制了網貸行業的“雷潮”。自從8月份監管陸續出臺多項政策,並下發全國性合規檢查通知和問題清單後,行業正逐步從雷潮中回暖。網貸行業已經歷了兩年的嚴格整改,P2P在現代金融價值序列中的位置已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確認,對整個行業意義重大。

因此合規整改,一方面意味著P2P行業的規範發展,另一方面也預示著未來的出借環境將更加安全。所以通過整改篩選出的網貸平臺,不管是業務模式、出借體驗還是其他方面都能滿足人們的需求,即便出借人存在一些疑問,也可以通過合規的平臺尋找到答案,這些都會讓資產管理變得更為務實。

當然,這並非意味著合規整改結束前就只能讓資金站崗不出借。只要選擇安全可靠且合規的優質網貸平臺,儘可能降低風險,出借人依然可以在安穩中實現財富增值。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甄別平臺的優劣。

看合規建設

按照P2P網貸監管“1+3”體系的要求,P2P網貸要完成的合規項目還是很多的,重要的如銀行存管,這個問題監管一直在要求,如果現在平臺還沒有對接銀行存管,要不就是平臺擁抱合規的態度不夠積極,要不就是某些方面達不到銀行的要求。

像積極擁抱監管的分利寶早已在2017年8月8日與新網銀行對接,完成資金存管,是廣東率先完成銀行資金存管的平臺,且新網銀行進入了2018年9月20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公佈的首批銀行存管白名單之列,使存管銀行的存管資質有了正式的審核保障。建議出借人在挑選P2P網貸平臺時,不妨先看看堅守合規經營的平臺。

看風控能力

在借款限額方面,根據監管明確要求各平臺須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即同一自然人在該平臺的借款餘額上限不超過20萬,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該平臺的借款餘額上限不超過100萬,該政策的出臺實際上是為了避免資金的過度集中,從而降低投資風險。

在風險識別方面,利用大數據、評級模型、仲裁機制、電子簽章等風控措施,在一定範圍內讓平臺的穩健和出借人的資金安全得到保障。

看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檢驗一家平臺的試金石,一個平臺的信息披露,能很大程度上反映平臺的基本情況。基本的運營數據,像累計交易金額、累計出借人數等等,這些能反映平臺的體量和規模。而每月的運營報告,要重點留意平臺每個月的新增資金流是否正常。

同樣以分利寶為例,分利寶通過每月公佈運營報表、官網同步實時數據,讓業務透明清晰,也進一步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權益。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57號文件”也有明確指示:網貸機構應當依據銀監會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進行完整的信息披露。

看資產真實

作為P2P平臺最核心的業務,資產的健康與否,是平臺能不能健康長遠發展的根本,另一方面,前期調查平臺資產也能夠及時瞭解平臺是否存在自融、虛假標等,這是一條底線——不能出現假標、資金流向不明確等情況。正如分利寶負責人一直強調分利寶的標的資產100%真實,即使出現了風險,平臺也可以變賣這些抵押物來彌補出借人的損失,同時出借人持有的借款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通過合法手段追回出借的資金,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

說到底P2P網貸只是一箇中等風險的中等收益的理財方式而已,出借人在關注收益的同時也不能忽視風險。在當前合規整改的情況下,想要保證資金安全性,儘量選擇如分利寶那些配合監管,願意積極整改問題少,抗風險能力強的平臺。投資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而網貸圈又魚龍混雜,我們要想立住腳跟,就一定要有自己的方法和策略,不能太過盲目,不然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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