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關注」淄博市開展百日整治專項行動!這些不合規工地將停工……

「督查关注」淄博市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这些不合规工地将停工……

「督查关注」淄博市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这些不合规工地将停工……

為紮實推進生態淄博建設,

有效防治房屋市政園林工地揚塵汙染,

進一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4日,

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房屋市政園林

工地揚塵汙染百日整治專項行動。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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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要求

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房屋市政園林工地揚塵汙染防治長效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對房屋建築工地、市政工地和園林工地監督管理,確保房屋建築工地、市政工地和園林工地全部落實“8個100%”和“6個100%”的揚塵防治措施。

整治標準

房屋建築工地

1

建築工地現場必須制定揚塵汙染防治方案,落實責任人,建立完善檢查考核制度;施工現場門口必須按要求設置揚塵防治管理公示牌。

2

施工現場圍擋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做到堅固、整潔、美觀,並按規定張貼公益廣告;出現殘缺時,要及時更換。建成區內主要路段圍擋高度不得低於2.5米,一般路段不得低於1.8米。彩鋼板圍擋必須設置邊框和支撐,基板厚度不小於0.6MM。

3

建築工地出入口必須設置感應式車輛自動沖洗設施,並保證水源壓力,滿足沖洗要求;出入口及場內主要道路必須進行混凝土硬化或鋪設鋼板;出入口必須安排專人負責車輛沖洗、檢查車輛蓬蓋情況,並做好書面記錄;車輛駛出施工現場時必須沖洗乾淨,土石方、散裝物料、建築垃圾等運輸車輛必須有效蓬蓋後方可駛出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出入口、塔機頂部和物料堆放區必須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對出入施工現場車輛和作業區的實時監控,並能實現30天的可追溯視頻倒查。

4

土石方挖運期間,運輸車輛嚴禁超載,工地出入口附近必須鋪設麻袋,並在沿途500米範圍內安排道路保潔人員及時清掃保潔;開挖作業必須採取灑水、噴淋等防塵降塵措施(使用“大炮式”噴霧降塵設施的噴霧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出現4級以上大風或重汙染天氣黃色(3級)以上等級預警時,必須停止構築物拆除、土石方開挖、運輸、回填作業;施工現場至少設置一套PM10數據監測設備並與主管部門監測系統聯網。

5

施工現場道路兩側及空地必須綠化、硬化或覆蓋,其他裸土、堆土和易產生揚塵的材料等必須有效覆蓋,防塵網密度不低於800目/100cm2。

6

建築工地塔吊臂或建築腳手架上端周邊,必須安裝噴霧設施,正常施工作業期間噴霧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人工灑水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7

主體施工期間,在建工程內必須設置全封閉垃圾通道,並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嚴禁私自拆除和高空拋撒建築垃圾。

8

施工後期垃圾應用袋裝密閉,並用起重機械運轉至地面;裝飾、安裝階段宜採用成品、半成品實施裝配式作業,儘量減少因石材、砌體、混凝土等材料切割加工造成的揚塵汙染。確因施工需要進行切割作業時,宜採用溼式作業法進行過水切割,並確保切割機護罩完好且正常使用。對易產生大量揚塵的切割作業,必須單獨設置封閉式作業間。易產生揚塵的高處作業必須設置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施工,宜採用吸塵設備進行除塵。未採取有效降塵抑塵措施,嚴禁在高處作業吊籃上進行切割作業。

9

建築工地圍擋周邊必須保持衛生整潔,嚴禁大門、圍擋外放置建築材料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水衝式或移動式廁所,工地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等必須配備密閉式垃圾桶,並及時進行滅蠅處理和清運。

10000

工程竣工前,嚴禁提前拆除施工現場的臨設、圍擋及車輛沖洗設施。

市政工地

1

市政工地現場必須制定揚塵汙染防治方案,落實責任人,建立完善檢查考核制度,並在醒目位置按要求設置揚塵防治管理公示牌。

2

施工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封閉圍擋,做到堅固、整潔、美觀,建成區主要路段圍擋高度不低於2.5米,一般路段不得低於1.8米,並按照規定張貼公益廣告;圍擋出現殘缺時,應及時更換。出入口及道路轉彎處應設可透視圍擋(透明圍擋應設置警示標誌)或小型圍擋,保證視線良好。

3

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便道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應進行硬化處理,其中主要出入口必須採用混凝土硬化,短期、臨時使用的施工便道可採用碎石等填充物硬化處理,但硬化標準和填充厚度應能滿足重載汽車、設備的密集、反覆通行條件。項目辦公區、生活區、材料堆放區、鋼木材加工區要進行硬化處理,不得有土地裸露情況。

4

施工現場的灰砂等散料,以及暫時不清運的建築垃圾、渣土等,須採用密度不低於800目/100cm2的防塵網覆蓋,不得出現裸露。施工現場應合理安排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易產生揚塵的混合料施工時序,及時做好鋪築、壓實、養護和覆蓋,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原則上不允許進行路拌施工,推廣使用廠拌運輸方式。

5

施工現場的主要出入口均應設置車輛沖洗臺,配備高壓沖洗設備,有條件的應設置感應式自動沖洗平臺或自動噴淋系統。要合理組織車輛、設備進出秩序,儘量在具備條件的出入口集中進出,減少出入口。施工現場經監督機構核查確不具備設置沖洗設施條件的,應對出入車輛進行簡單沖洗並在工地出入口鋪設麻袋、氈布等隔離、吸附物,並安排保潔人員專門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潔,防止汙染城市道路。

6

構築物拆除、挖土、裝土、堆土、使用風鑽挖掘地面、路面切割、石材切割、清掃施工現場等作業時,應同步進行灑水降塵,必要時應使用噴淋、噴霧式降塵設施。施工現場的路面等易產生揚塵的區域,要根據不同季節、氣溫、土壤溼度等因素,安排灑水抑塵。灑水抑塵時應嚴格遵循先清掃保潔,後灑水抑塵的順序,避免造成泥濘等二次汙染。風力在4級以上或重汙染天氣黃色(3級)以上等級預警時,必須停止構築物拆除、溝槽開挖、渣土運輸、路面清掃等易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

7

各類地下管線施工工程,開挖後應及時進行回填,並對回填後的溝槽採取灑水、覆蓋等降塵措施。回填時禁止拋灑回填物,當天不回填的土方應進行遮蓋。

8

施工現場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因項目規模、條件限制等確需現場攪拌的,應配備降塵防塵裝置。

9

投資1000萬元以上或新建、改建的1000米以上城市道路、2000米以上管道工程,要在主要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與監管部門監控平臺聯網。

1000000

施工現場禁止熔融瀝青、焚燒油氈和橡膠、塑料、垃圾等有毒物質,生活垃圾要及時清運,嚴禁有毒煙塵排放。

園林工地

1

園林工地施工現場必須制定揚塵汙染防治方案,落實責任人,建立完善檢查考核制度,並在醒目位置設置揚塵防治管理公示牌。

2

園林施工現場必須在工地邊界設置封閉硬質圍擋,建成區內圍擋高度不得低於2.5米,建成區外不得低於1.8米,圍擋設置必須堅固、整潔、美觀;其它臨時性園林工程(如空樹穴補植、行道樹修剪等)可視工程規模及施工時間設置臨時圍擋、警示標識等。

3

大型園林工程(建成區內1000平米以上,建成區外2000平米以上)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規範的出入口,出入口要有道路硬化措施,如混凝土硬化、鋪設碎石、鋼板等,硬化標準要滿足車輛的承載及反覆通行;對出入車輛及其它大型園林器械採取適宜的沖刷設備,如高壓沖洗臺或自動噴淋系統等;1000平方米以內的園林工程要根據現場情況設置簡易出入口、道路臨時硬化、配備簡單沖洗設備或在工地與道路節點鋪設麻袋、氈布等隔離吸附物,杜絕汙染城市道路。

4

建成區內所有園林工程施工現場的地形整理、開挖樹穴、土球起掘、土方運輸及填埋、苗木運輸和種植、園路鋪裝等涉及到土方作業的,要採取灑水降塵、霧炮噴淋、及時清理塵土等措施,杜絕產生揚塵。風力在4級以上或重汙染天氣黃色(3級)以上等級預警時,必須停止土石方作業,並在作業處覆蓋防塵網,防塵網密度不低於800目/100cm2。建成區外園林工程施工現場要做好灑水降塵、重點區域覆蓋防塵網、安排保潔人員做好清掃保潔等工作

5

施工現場物料堆放整齊、規範,嚴格按照《淄博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施工現場的種植土、施工形成的土堆等3天內使用的必須進行噴水保溼、鋪設遮陰網等,超過3天以上使用的必須使用毛氈、草簾等進行密閉式全覆蓋;施工現場的水泥、砂石等物料到達作業面後立即進行密閉式全覆蓋或室內儲藏,不得出現裸露,保持作業面及周圍環境的整潔;遇到強風天氣要有應急人員及應急措施,防止因遮蔽不嚴造成揚塵汙染。

工程作業機械

1

全市劃定的禁止使用區域內,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必須達到國Ⅳ排放標準或達到國Ⅲ排放標準且安裝顆粒物捕集器。

渣土運輸與處置管理

1

建設單位必須將建築垃圾、渣土交由具備經營資格的單位運輸。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手續。

2

建築垃圾及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取得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手續,並進行登記備案;車輛必須達到密閉要求,並安裝GPS定位裝置,與渣土主管部門監控平臺聯網;運輸過程中不得超高、超量裝載,密閉不嚴不得上路行駛。

3

必須將建築渣土運至指定的渣土消納場進行處理,建築垃圾消納場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並採取圍擋、蓬蓋、定時灑水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揚塵汙染。

責任分工: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桓臺縣建管局、張店區園林局和相關區縣城管執法局分別負責行政區域內在建房屋建築、市政和園林工地揚塵汙染防治百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實施。市園林局、市市政環衛處、市質安站按行業分別負責市直管在建園林、市政、房屋建築工地揚塵汙染百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實施,並按行業分別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全市園林、市政、房屋建築工地揚塵防治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各區縣召開揚塵汙染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議,並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及時公佈行政區域內在建房屋建築、市政、園林工地的項目名稱、位置、建設單位及負責人、監理單位及負責人、施工單位及負責人及監督電話等信息,並與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層層簽定目標承諾書。市園林局、市市政環衛處、市質安站按行業分別召開市直管園林、市政、房屋建築工地揚塵汙染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公佈市直管工地相關信息,同時與市直管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層層簽定目標承諾書。

(二)督導檢查階段:(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3個專項督查組,按行業以現場督查、夜查、接受群眾舉報、環保部門及鎮辦移交、視頻回放抽查等方式對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園林工地進行督查,(每月至少督查區縣1次),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工地,督促相關區縣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每月25號前,各專項督查組將督查情況彙總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建科。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9年1月1日至2月4日)

各級揚塵監管部門(單位)對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查漏補缺,總結經驗做法,鞏固整治成果,由集中整治轉向長效管理。

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房屋市政園林工地揚塵汙染百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百日整治專項行動指導、協調、督導等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各建設、監理、施工責任主體也要成立百日整治行動領導機構,負責整治行動的具體推進實施,並參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每一個施工現場的揚塵防治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安排和揚塵防治費用,做好工作保障。

(二)強化監督檢查。百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各建設、監理、施工等責任主體單位要不間斷對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揚塵防治措施全面落實到位。各級監管部門(單位)要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嚴格按照整治標準督促施工工地落實揚塵防治措施,提高對重點區域、重點項目的巡查頻次,尤其加大對土石方開挖工地的檢查頻次(土石方開挖期間,要定期組織夜查)。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暢通監督熱線、信箱等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現場逐一檢查核實。要利用好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等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檢查效率。

(三)強化部門聯動。各級監管部門(單位)要在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交通、環保、城管、交警、鎮辦等部門(單位)聯動,做好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對於鎮辦和有關部門(單位)移交的工地揚塵汙染問題,要及時安排調查處理。

(四)嚴格問責曝光。百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對於揚塵防治措施落實不力的施工工地,一律按照《大氣汙染防治法》、《山東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度全市環境保護綜合治理工作任務﹥的通知》(廳發﹝2018﹞3號)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問題一次發現除依法給予經濟處罰外,一律立即實施停工10天以上;兩次發現的,加倍給予經濟處罰並立即實施一個月以上的停工整治;三次發現的,依法給予3倍經濟處罰,立即實施1個月以上停工整治並取消施工單位1年內在全市範圍內承接建築工程的資格。以上處罰一律記入建設、監理、施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一律予以通報批評,並在相關媒體、網站公開曝光。另外,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工地,在依法追究建設、監理、施工單位主體責任的同時,倒查相關部門(單位)監管責任,確保各級揚塵監管部門(單位)履職到位。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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