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股票代碼:000068 股票簡稱:華控賽格 公告編號:2018-36

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臨時會議於2018年11月1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於2018年10月30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本次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11人,實際參與表決董事11人。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及表決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制定〈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11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詳細內容請見同日披露於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委託理財管理制度》。

2、審議並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11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詳細內容請見同日披露於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公告》。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及獨立董事意見;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股票代碼:000068 股票簡稱:華控賽格 公告編號:2018-37

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公告

一、委託理財概述

1、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公司根據自有資金的情況和理財產品的市場狀況,在不影響正常經營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擬使用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在上述額度內可以循環使用。委託理財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兩年內有效,並授權公司經營層具體辦理實施相關事項。

公司利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理財原則上不涉及關聯交易,若涉及關聯交易,公司將就關聯交易事宜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2、公司已於2018年11月1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本次委託理財事宜在董事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委託理財基本情況

1、投資額度: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在上述額度內可以循環使用。

2、資金來源: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閒置自有資金。

3、期限: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4、實施方式: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授權公司經營層簽署相關協議並辦理實施相關事項。

5、投資方向:公司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風險可控的短期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購買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

公司將謹慎考察和確定委託對象、理財產品,在選定委託方及具體產品後公司將及時公告相關內容及進展情況。公司財務部為委託理財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委託理財業務的經辦和日常管理。

三、風險控制措施

為有效控制風險、兼顧收益回報,公司將選取具有合法合規資質的發行主體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動性較好、風險可控的理財產品,同時本著維護公司全體股東和公司利益的原則,將風險防範放在首位,對購買的理財產品嚴格把關,謹慎決策。公司擬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將本著嚴格控制風險的原則,對理財產品進行嚴格的評估、篩選,購買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2、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進展情況,密切關注受託方動向,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要及時彙報並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將做好資金使用計劃,充分預留資金,在保障公司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謹慎選擇委託理財產品種類,做好投資組合,謹慎確定投資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資風險。

4、公司將嚴格遵守《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規定,做好對購買委託理財產品的日常管理與監控。

5、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有權聘請獨立的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委託理財的專項審計。

6、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相應的披露義務。

四、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是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實施的,通過進行適度的理財產品投資可以獲得一定的資金收益,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在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情況下,以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有利於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監管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兩年內,在上述額度內可循環使用。

六、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獨立意見》

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進行了審閱,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事項,發表瞭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在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情況下,以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有利於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監管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兩年內,在上述額度內可循環使用。

獨立董事:孫楓、雷達、林濤、任意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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