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法院自5月25日啟動“十佳庭審”評選活動以來,推薦報送、初評初選、複評複選三個階段的工作均已順利圓滿完成,至此,“十佳庭審”評選推薦結果正式出爐。
本次活動中,我院共推薦3個案件參加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佳庭審”評選。
犍為法院
十
佳
庭
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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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別
是
(2018)川1123刑初75號虞某挪用公款罪庭審。
(2018)川1123民初841號成都XXX廣告有限公司與被告四川XXXXX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承攬合同糾紛庭審。
(2018)川1123民初918號餘某某訴四川XXXX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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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十佳庭審”評選與之前相比,在評選方式、案件選取、參評人員方面皆有創新和亮點,庭審關注度高,優秀庭審的引領示範作用發揮充分。
評選方式。
本屆評選採取承辦法官自行提交案件的方式進行,交叉評查與第三方複查銜接,科學性高。
案件選取。
刑事方面,選取監察委移送起訴的首例刑事案件參評,時代特色鮮明,輿論關注高,示警示戒作用明顯。民事方面,選取疑難、複雜的合同糾紛案件,典型性和觀摩性意義較大。
參評人員。
參評人員範圍廣泛,入額院領導和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律師代表及上級法院資深法官參與評查,專業性、民主性高。
“十佳庭審”評選不是曇花一現,是展示我們司法改革成果的窗口,是進一步提升規範化審判水平的契機,我們將繼續主動接受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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