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連鎖火鍋店內吃出「小強」?顧客店方各執一詞,還報了警……

事發

食客稱吃火鍋吃到“小強”

01

8月16日,李女士(化名)打進條形碼熱線說:自己和兒子在欣都龍城某知名連鎖火鍋店吃火鍋過程中,吃出了一隻疑似是蟲子的東西。

知名連鎖火鍋店內吃出“小強”?顧客店方各執一詞,還報了警……

李女士說自己發現不對勁之後,就拿出了手機拍下了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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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當時我吃的快要完的時候,就看見有一隻像蟲一樣的,還有腳,就像那種蟑螂幼蟲一樣。我就拿出來好好看,確定就是蟑螂幼蟲。”

李女士說,都已經要吃完了突然看到這麼一個東西,這讓她很難接受。孩子在吃飯的過程還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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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在吃火鍋的途中我兒子直接吃吐了,吐了我還不知道是不是衛生問題。到後面看見這個蟑螂小幼蟲,我才覺得是不是他們衛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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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表示,李女士投訴後,他們馬上就趕來查看,但是無法馬上確認是不是蟑螂幼蟲,也不好確認是否是在火鍋裡吃到的。

火鍋店經理 高江秋:“後來我到現場讓她拿出來以後,她才拿出來,看著是那種半截的。所以我也不確定這個到底是什麼東西,我們正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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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經理高江秋告訴記者,由於無法確認,他們已經上報總部調查,對於消費者李女士在店裡受到的影響,門店第一時間表示歉意。

火鍋店經理 高江秋:“我第一時間就給她免了單,免了單以後我說這個也是我們的錯。如果真的吃到了,我們給她免單並且賠付十倍,我就說給她賠付2000塊錢,客人就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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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江秋說,由於李女士不同意解決方案,他們也一直在溝通。

火鍋店經理 高江秋:“她就在手機上打出來,要讓我賠付她一百萬。我就說把這個店賣了也不值一百萬嘛,她還是堅持。”

那李女士為什麼會提出100萬的賠償要求呢?

記者再次向李女士求證。李女士說當時自己只接受了免單,因為覺得食品安全無小事。走出店門後她繼續撥打媒體電話,這時門店人員還在試圖協商。

李女士:“我說的是不要他們賠償,我一直都是這樣說的,不要賠。但是他們就一直說要解決要解決,他們就一直有人跟著我,他們就非要逼我解決,我就直接就說,不行就賠100萬嘛。”

李女士說,賠100萬是要擺脫對方的氣話,她覺得作為一個連鎖品牌門店,食品衛生是最基本的,自己帶著未成年的孩子經歷瞭如此一幕,投訴是要求對方正視問題,讓大家吃得放心安全。

李女士:“我的目的只是想告訴他們,這個事情我要曝光而已,我也不想要怎麼解決。”

對於李女士的投訴,目前火鍋店門店表示:已將情況上報給總公司。後續處理要等到總公司調查確認以後才能回覆。

後續

類似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

02

此事近幾天有了進展,不過不是李女士維權成功,而是火鍋店發現李女士不是第一次在他們品牌的火鍋店裡吃出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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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新聞提到,火鍋店將情況上報給了總部,並且給李女士免了單,之後還提出要賠償她2000元錢。可是李女士拒絕了2000元的賠償,而是在手機裡寫下要求賠償100萬元的字樣。雖然後來李女士承認自己當時提出的賠償要求是氣話,可是最後雙方仍然協商無果。

之後火鍋店報案,李女士也在21日上午到派出所做了筆錄。

明明是李女士作為消費者在火鍋店裡吃出了異物,怎麼火鍋店還報了警?原來,李女士不是第一次在這家品牌的火鍋店裡吃出異物。在李女士發佈的微博裡稱,今年一月份的時候,她在這家火鍋店金鷹店的零食裡吃出了蟑螂卵。

李女士:“那個是因為拿到家裡,是打包回來的,他們就沒有承認那個東西,後來這個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李女士說,發現裡面的異物後,她馬上聯繫了火鍋店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也陪她去醫院檢查,並且還對異物進行了檢測,可是最後還是不了了之。所以她這次想要討一個說法。

但火鍋店方面可不這樣認為。

火鍋店經理 高江秋:“發生了這個事情以後,我們就第一時間想陪同客人去醫院就診,客人都是拒絕了。並且她拿出異物的時候是拿在紙裡面,我們請求她拿去檢測,她也是包在紙裡面帶走了。”

高江秋說,事情發生後,他們馬上檢查了事發當天以及前十天以上的消殺記錄,可是都沒有發現蟑螂的蹤跡。並且,在金鷹店那裡,他們得知,李女士在打包回家的火鍋裡吃到異物之後,給他們寫了一張紙條,要求賠償300萬元,兒子150萬,自己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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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經理 高江秋:“鑑於這位女士在金鷹店同樣也提出達300萬的高額賠償,在我們欣都龍城店也提出一百萬的賠償,所以我們就選擇了報警的處理方式,我們待查明真相以後再做處理。”

隨後,記者向李女士詢問了在金鷹店要求賠償300萬元錢的事情,她卻一口否認。

記者:“您後續還會繼續維權嗎?您打算怎麼辦?”

李女士 :“我只是打算給它曝曝光就可以了,我也沒打算要怎麼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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