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被人追尾,交警定對方全責並出具責任認定書,對方現在要求重做責任認定,該怎麼辦?

浪跡天涯14038


這個按照你的描述應該是對方對事故認定書的結論不服。這個對事故認定不服並提出複議是對方的權利,這個在事故認定書上最後一段應該有告知。

在法定時效內對方可以提出複議,也可以對複議不服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對方可以要求重做,交警會按照法定程序走複議或者應訴。

對於你來說,事故認定書並未生效,因為對方提異議,現在事故認定書效力待定,只有等全部程序走完了,事故認定書沒有改變才算最終確定。這時候你能做的就是保存好證據,與處理事故民警保持溝通聯繫,以便維護自己權利,也可以在萬一事故認定有變化的情況下及時通過合法途徑主張自己的權利。

所以,保持與交警聯繫,諮詢可以採取的維護權利途徑,保留好證據。


法律民工


說的不明白,所以不能具體的分析,如果你車子正常行駛被追尾了,交警認定了對方全責,那沒有你什麼事了。

如果你有高速停車或者違規變道什麼的,但是對方當時沒有證據證明,事後拿到證據了,這樣對方需要去行政複議才行或者起訴。

就一句話,身正不怕鬼敲門。

開車在路上,萬事小心,平安是福。


小老頭了


交警的認定結果一出就沒你什麼事了。對方有疑問的話他自己舉證申請行政複議,那是他跟交警的事情。如果他複議成功交警會重新定責,不成功就是按照原來的定責。行政複議成功的概率很低,交警是專業的,別拿你的愛好去挑戰別人的專業。


醉倚青苔2


這種事情在美國警察處理完以後的事情全有保險公司出面解決問題,他們也有律師團隊,對方如果覺得不對只有對方保險公司出面和你的保險公司協商。


28079238


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後3天內可以複議,這期間對方要拿出為什麼複議的理由和各種支撐材料,說實話太麻煩了,並且只能複議一次,如果複議之後,還是原來的結果,對方可以起訴,說實話,也麻煩


1.2.3.4


讓對方自己去勝訴,勝訴不成功就維持原判段,原判段具有法律效應,讓保險公司理賠就行了。


王為1995


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了,雙方不簽字麼?簽字之前就應該提出異議啊,怎麼聽你口氣說對方現在不同意了,那就是以前同意,那不簽字?簽字後再不同意有啥用


天吶誒


如果對方覺得你有違章在先,然後導致事故發生,那有權從新做事故認定!你可以等待就行了,你也可以舉證


用戶六瓶


交警可以重新鑑定,結果一般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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