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素食,爲啥要做「雞」樣、仿「魚」味?

蘇東坡在《東坡志林》有這樣一則:僧謂酒為“般若湯”,謂魚為“水梭花”,雞為“鑽籬菜”,竟無所益,但自欺而已,世常笑之。人有為不義而文之以美名者,與此何異哉!

名者,實之賓也。在東坡那時,或者更早的時候,就有用美妙的名字去掩飾實質的內容,達到自欺欺人的作用。當然,對已是掩蓋;對人,是欺騙。比如和尚不讓喝酒吃肉,人家有辦法對付啊,叫“酒”為般若湯,叫“魚”為水梭花,叫“雞”為鑽籬菜。於是乎,就照樣可以喝著般若湯、吃著水梭花、大嚼鑽籬菜,而沒有絲毫愧疚。

明明是素食,為啥要做“雞”樣、仿“魚”味?

這讓我想起來,目下有些和尚吃得白胖,一看就不是天天吃豆腐的造型。他們天天出入名利場,早忘了自己改怎麼修行了。記得幾年前,我和朋友去少林寺,轉到一個到處是壁畫的偏方,兩個小沙彌在聊天,也不揹人,說:“某某到老連個政協委員都沒混上,真不值!”此是我親耳聽到,不然還真不相信。說明,寺廟遭非淨土,處處都是紅塵。

明明是素食,為啥要做“雞”樣、仿“魚”味?

近段時間多次出現關於和尚的醜聞,說明他們的修行早已不按相關戒律行事。佛教對出家修行的僧人有明確的戒律,在小乘戒律《摩訶僧祇律》、《四分律》、《十誦律》、《五分律》等書中,專門制定規矩和禁條,規範、引導弟子和信徒們修行,有五戒、八戒、十善等不同的戒條。

《西遊記》中跟隨唐三藏到西天取經的豬八戒即由此得名,意在告誡他“一戒殺生,二戒偷盜,三戒淫,四戒妄語,五戒飲酒,六戒著香華,七戒坐臥高廣大床,八戒非時食”;而對受具足戒的比丘則有二百五十條戒律,對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條戒律。

明明是素食,為啥要做“雞”樣、仿“魚”味?

那這個“吃素”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咋聽說日本的和尚不但不吃素,還能娶媳婦呢?

實際上,和尚吃素是從南北朝時開始的。那時,梁武帝提倡吃素,僧人遂有戒葷腥之說。詩人白居易《齋戒》詩云:“每因齋戒斷葷腥,漸覺塵勞染愛輕。”五葷即五辛,興渠(即洋蔥)、蔥、韭、薤(音xiè,小蒜、野蒜)、蒜(大蒜),因其氣味辛辣燻人。腥:指肉類,包括各種獸畜禽魚類及其幼仔、禽卵。佛教認為吃了葷,耗散人氣,有損精誠,難通神明;另外說法念經,滿嘴口氣,也是對佛的不尊。

明明是素食,為啥要做“雞”樣、仿“魚”味?

當了僧人,就應該遵從戒律,並此為本分。所以,蘇東坡認為和尚稱酒為“般若湯”、魚為“水梭花”、雞為“鑽籬菜”,以為換一個名稱就可以違背戒律而大快朵頤,是一種標準的“自欺欺人”行為,對此頗為不屑。相反,他在《書蜀僧詩》中對直接大嚼蒸豬頭的僧人倒不無欣賞,認為那是一種磊落和放達。最要不得的就是偽飾。

我去過一些寺廟,都有所謂的“素食館”就是用豆製品做成素齋,味道和形狀都像魚像肉,美其名曰“素雞”、“素火腿”、“素魚”,那不過是一種自我安慰甚至是自我欺騙。

“人有為不義而文之以美名者”,用美名去掩蓋惡行。比如把輪姦叫做輪流發生性關係,殺人叫做終止對方生長進程,販毒叫做兜售有癮食品,賭博叫有獎勵性娛樂,那是徹徹底底的偽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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